在任何一个资助项目中,总有三种角色:资助者、伙伴(partner)以及项目受益者。做为一位从台湾来中国大陆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的人来说,我们有机会经历这三种角色的心路历程,也经常在其中反省我们所作所为对社会的影响,因此2001年11月香港嘉道理慈善基金会邀请我们在"参与和伙伴"的会上做报告时,我们真是衷心感激上天的安排!
我和我先生方武在1976年加入台湾的社会公益行列&emdash;"弱智儿童的教育与训练"。70年代台湾的经济刚起步,社会发展也有赖于许多国际NGO的介入,情况和现今的大陆有点类似(当然现在的国际NGO无论在理念上、组织上、工作模式上已较70年代成熟许多)。现在回想起我们年轻时的工作岁月、所受到的专业训练和思想提携,才发觉到是如何地受到世界主流意识的影响。举例而言,20多年前,我们的专业训练告诉我们,与家长或案主咨商时,不能有个人价值判断,于是每个工作人员开口闭口都对家长说:“听起来你的意思是不是...”、“你觉得...吗?”这种完全不符合台湾人说话真情的专业说法,其实为了发展我们的弱智教育工作,这种对本土文化的漠视和侵蚀的影响,长久以来我们是不自觉的。当时我们只羡慕外国来的资助者的“专业素养”及“生活品味”,我们去他们在台湾的住所惊羡他们食物、用品的优雅别致。吸收他们言谈中的独一无二的高贵思想,跟着他们走这条为人类开创美好未来的“先进”道路,一直到我们于1991年到大陆来开展我们熟悉的弱智教育工作时,才惊觉我们自己竟然也不知不觉扮演起一个主导者的角色。我们在扮演这个角色时就必需多所沉吟,多方思考要小心谨慎地去关照我们所作所为(于公于私)对当地的合作伙伴、受益者的长期影响。
在大陆发展弱智教育工作,我们的策略是:
一、结合当地人才。所有资源中,人才是最有益于项目的,一个有专业能力、有反省力、有社会发展眼光的知识份子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我们在当地寻找,给予经费及专业讯息的支持(但非提供单一的思路或技术),期望在当地成长出该项目的专业人才。例如:长期支持四川某地的师范学院弱智儿童研究中心的学者成立一所实验基地,并提供相关资讯,使理论与实际结合,为中国开发自己的弱智教育教材及教学模式,协助海峡两岸弱智教育学者及教师互相参访、交流等。
二、促进特殊教育资讯流通。专业及相关资讯有利于拓宽当地项目的视野及思路,然后自己吸收、转化,避免由外人过滤直导。在此策略下,我们竭尽所能捐赠或代购台湾出版的特殊教育图书给师范院校、特殊学校等,并择要印行简体字版、印行我们在大陆的工作经验、教学模式等。
三、本土化模式必需有许多因素投入:时间、资源、当地人才、与一个能溶入当地生活、文化的专家,以及其背后要有一个各相关领域的咨询小组(来自于各领域如哲学、人类学、社会学、生态学...),为此我们选择长住在“江津”(属于重庆市)。1996年春于当地教委支持下成立“向阳儿童发展中心”,专收江津城内失学的弱智儿童,以便开发适合内地中等县城的弱智儿童服务模式,并提供全国各地特殊教育教师免费实习。一年前开始规划弱智青年“生态农家”方案,寻找一种“农村弱智青年的生活安置”模式,目前正寻求生态及环保专家的支援。一年前支持向阳中心的家长在重庆市中心成立弱智儿童玩具图书馆(爱心玩具图书馆),提供失学弱智儿童及其家庭假日活动及咨询服务,鼓励家长自助助人。我们自己也投入了,发觉能开发的模式太多,但我们的资源尤其来自台湾的越来越不够,尤其是能提供我们跨领域咨询的人(我们背后的团队)越来越少,这是我们日前最大隐忧。
同样,我们在工作中感受到许多的问题。人的工作行为受到专业伦理的规范,而人的日常行为受到自己的生活背景的影响,这是很自然的。但在外地从事助人工作的专业人员可能必需有“自然中反思”的素养,才能减少埋首工作的副作用,以下是我们多年来作为一位外来的资助者、当地伙伴与受益者的多重角色中的感受,可能各位会有兴趣知道:
资助者与伙伴、受益者间是否存在不平等现象?外来资助者是否存有文化优越感的现象?
对自己的母文化自豪是可理解的,要注意的是不能太明显到忽视当地的文化,并且要提醒当地伙伴对当地文化的珍惜与利用,有些外来NGO埋怨当地政府不公开事实逃避问题,但试问,如果事实或问题以贬低当地文化的方式提出任何政府都会考虑得失的,我平生最尊敬的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泰瑞莎修女,她过世后我看了一部“泰瑞莎修女传”的录象带,影片中为了彰显修女为穷人服务的伟大,把印度的当地居民及官员演得比较贫穷,无知,而印度是一个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出过泰戈尔这样伟大心灵的诗人,她的百姓、官员心中所想的,决不是一个外来导演能表达的,我相信修女再世,也不会愿她所爱所尊敬的穷人如此被认识、被同情,外来NGO会把当地的需求回国或到各地公开募款,我们期望善心人士、企业的捐献是因为他们看到了这些受益者做为一个人的尊严以及社会发展事业的神圣性,而不是因为他的处境堪怜。
外来组织是否太以国际趋势的标准来要求其资助项目?
国际NGO的发展越成熟,专业观念越趋一致,进而主导了各地区民间发展的信念。以弱智儿童服务项目而言,国际间强调社区化,贬抑集中式、住宿式服务,因此,四川有一家原本住宿制的弱智儿童之家被资助单位要求取消住宿服务,殊不知在中国大地,有许多普通幼儿园也有住宿服务,在许多没有文化观的人眼中,只要是集中住宿,就是非人道的,使得当地伙伴为了获得资助,也无暇探究自己文化的根源而深以住宿为耻。
外来组织是否太着眼于项目本身而不愿顾及项目周边的需求?
例如许多项目的申请用途指定明确,引导了当地组织的工作方向,但对于不是直接服务无法有立即、具体成果的间接服务却资助较少。例如:对翻译人员的资助,对定期简讯的资助,对跨年度的定期工作,对个人理想的资助,对非主流实验的资助等。
外来组织在寻求当地社会资源合作时是否常感理念沟通上的挫折,而未发现当地自有一套讲理的体系?我为了让我们的弱智孩子和隔壁小学的普通孩子互动,依照专业程序写了一份申请交流计划给校长,结果很久没有消息,我的一位工作人员就自己跑到小学去,不一会儿就带了10多个小朋友来和我的学生玩在一起。我问她怎么做到的,她笑着说:“我女儿就在这个学校呀,她老师和我很要好,我去跟她说了,她就让她的学生中午来玩一会儿。”我常习惯用专业的合理的方式去要求工作人员或社区中的人,但终就不如,由我的当地员工运用她们在当地的亲友关系来得有效,毕竟中国人重视伦理关系,我们必需尊重类似这样的一些价值观,这才能好好应用它。
各领域的培训工作是否把当地该领域的起点看得太低,以致于外来的演讲者常只介绍一些浅显常识或单一的技术,加上语言文化的隔阂,翻译的失真,常使听众兴趣缺缺?
培训班的负责人是否应把当地的专业水平调查清楚并和演讲者充分沟通需求,并寻求较佳的翻译经费与人材。在某些领域应用会讲中文的学者或专业人员是比较合理有效的方法。
如果有些组织特别强调该组织或组织中某个精神领袖的名义,是否会影响NGO之间合作?
为了突出自己的名声,有些公益组织也开始强调塑造组织名称,在开拓各地机构时,全冠以统一的名称,或标榜个人奉献精神,事业越发达,各组织及领导人越失去谦虚的空间,同性质机构要谈资源共享,平等合作就更形困难。
需要和资源间的媒介何在?资助者真的是以当地的需要为需要,或其实只是引导项目朝着资助的理想前进?许多需要深藏在资讯不发达地区,有可能应用电脑,英文来寻求支援吗?是否应有些资助项目给当地的NGO用来发掘,审核,追踪深藏的需要,而不一定由外国的专家来审核?
如何取得社会发展与文化发展的平衡?
这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前几天我们到呼和浩特去和当地的弱智儿童家长座谈,家长们很热情地带我们去参观蒙古牧歌的表演,看到一团蒙古乐师弹着马头琴,激昂地唱着牧歌时,我心中感叹如此歌声应该在大草原中奔跑而不是在这局促的观光餐厅中。为了经济发展,饶富特色的文化面临调整或失传。2001.9.3参考消息报导中国西部大开发投入1000亿美元建设机场、公路,云南的一些热带雨林成为旅游地,少数民族的少女上学学语文、数学,不再学手工刺绣自己的礼服,民族的手工文化逐渐由工厂生产替代,如此是否促进了大量消费同时加速文化多样性的消失?
国际性的NGO对环境生态的观点是什么?在提供服务时是否关注服务过程中对环境生态的影响?是否以最节约地球资源及不污染地球的方式工作?是否起表率作用?例如为残疾儿童设计辅具时(肢架、助听器等)应考虑是否可回收利用?印制宣传品时是否可简朴节约?
李宝珍: (023) 4752 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