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凌晨,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随即,上交所也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10份配套规则与指引。万众瞩目的科创板正式开闸。
科创板之所以引人关注,不是因为多了一个“板”,而是因为这是境内资本市场首次试行“注册制”。在此之前,境内公司上市都是在“核准制”之下核准上市的。但是,注册制并非零门槛,只是硬条件比主板上市有所放宽,但要配套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即便如此,有些公司也不一定适合上市。
上交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施东辉1月16日在“陆家嘴资本夜话”上就说,“注册制不是不审了,还是要审的,要看这个公司经营的业务跟社会传统道德是否一致。” 施东辉举例说,“比如做活熊提胆的公司,可能还是不能上市;比如比特币热的时候,大家都在挖矿,但港交所就认为这种业务不太适合上市。”
可以由此推断,企业社会责任(CSR)有重大缺陷的公司是不太适合到科创板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此做了更清晰的表述。文件一共有两节述及社会责任。先是第四章(内部治理)第二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上市公司董事要支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然后是第四章(内部治理)第四节(社会责任),提出信息披露、环境保护、生产及产品安全、员工保护、科学伦理等5点要求。
4.4.1 上市公司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披露保护环境、保障产品安全、维护员工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出现违背社会责任重大事项时应当充分评估潜在影响并及时披露,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
4.4.2 上市公司应当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履行下列环境保护责任:
(一)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
(二)制订执行公司环境保护计划;
(三)高效使用能源、水资源、原材料等自然资源;
(四)合规处置污染物;
(五)建设运行有效的污染防治设施;
(六)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相关税费;
(七)保障供应链环境安全;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事项。
4.4.3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模式,履行下列生产及产品安全保障责任:
(一)遵守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流程;
(三)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与产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生产与产品安全责任。
4.4.4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员工构成情况,履行下列员工权益保障责任:
(一)建立员工聘用解雇、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管理制度及违规处理措施;
(二)建立防范职业性危害的工作环境与配套安全措施;
(三)开展必要的员工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员工权益保护责任。
4.4.5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科学伦理规范,尊重科学精神,恪守应有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发挥科学技术的正面效应。上市公司应当避免研究、开发和使用危害自然环境、生命健康、公共安全、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不得从事侵犯个人基本权利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研发和经营活动。
上市公司在生命科学、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态环境、 新材料等科技创新领域开发或者使用创新技术的,应当遵循审慎和稳健原则,充分评估其潜在影响及可靠性。
以上这些要求,多数有普适性,譬如CSR信息披露及CSR报告、生产及产品安全等。但也有一些对科技创新类企业有一定针对性。譬如4.4.4提及建立工作时间管理制度,对互联网公司来说有现实意义。互联网公司主张快节奏,加班习以为常,以至《劳动法》规定都给忘了。不久前,杭州有赞的CEO宣布实行“996”工作制度,引得杭州劳动监察部门要介入调查(《劳动法》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这类科技创新企业来说,强调一下工作时间管理也是有必要的。
不过,最具科创特色的要求当属4.4.5,这一条是从科学伦理的角度提出的,这对搞科技创新的公司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方面十分重要,甚至有些时候生死攸关。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不久前在深圳发生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一名科学家违背科学伦理,给人类胎儿做了基因编辑,引发国内外科学界的谴责。这类公司即便技术再牛,也不适合上市。前文提及的活熊取胆的公司(福建归真堂)也是如此,到如今也未能上市。
科技创新常常会探索到“无人区”地带,有的技术现在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可能若干年后消极影响才逐步被发现。4.4.5提及的“审慎和稳健原则”就是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要求上市公司对创新技术要充分评估潜在影响及可靠性,尽可能做到万无一失,毕竟,有些消极影响是不可逆的。
综上所述,准备奔赴科创板的拟上市公司,很有必要对照一下这5点CSR要求,看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中介机构无论是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律师事务所,也都要对拟上市公司的CSR评估纳入尽职调查范围,以防不测。潜伏在科创公司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要想想CSR的潜在风险,做好投前CSR/ESG尽职调查和透后CSR/ESG管理,要是投一个归真堂这样的争议公司,IPO退出恐怕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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