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9年,从国际到国内,对于儿童权利保护事业发展来说,都是非常特殊的一年。于1989年通过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迎来了三十周年纪念日,自通过以来,《儿童权利公约》为改善全世界儿童的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1颁布、实施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入“攻坚”关键期,同时也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起草的筹备期,可谓“辞旧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彰显我国高度重视儿童保护事业,并不断完善进步。
回首这一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涉罪未成年人”等热词不断映入人们眼帘,儿童保护、儿童福利、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等领域持续获得公众关注。与此同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也在与时俱进: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民政部设立儿童福利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
然而,各种儿童伤害的事件仍然频发,这也警醒着我们,需要持续聚焦和推动儿童权利保护事业。因此,2019年岁末之际,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博观约取,再次评选年度值得瞩目的儿童权利十大事件——这已是博源拓智连续第六年进行年度评选——期待与公众共同关注儿童权利事业的发展进程,也期待与各位儿童公益行业同仁组成儿童权利保护共同体,致知力行,继往开来。
2019年儿童权利十大事件速览
全国首例“强制亲职教育案”,让不合格父母“回炉”
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发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
大连10岁女孩被害案引热议,未成年人犯罪应受足够审思
江西上饶校园惨案引深思,类似悲剧应如何避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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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来源:
https://www.sohu.com/a/291483315_123753
http://www.gov.cn/xinwen/2019-07/10/content_5407971.htm
http://www.gov.cn/xinwen/2019-07/11/content_5408083.htm
在中国民政部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民政部机构改革设立了儿童福利司,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根据规定,儿童福利司负责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在机构完善、职责明确的同时,制度建构也加快了脚步。5月27日,中国民政部、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以进一步完善中国基层关爱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后又于6月18日,民政部联合12个部门和相关的群团组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由民政部门牵头推进相关的工作。
推荐语: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和福利是全社会的责任。当前儿童工作面临一系列挑战,反映出在制度方面有一些缺失,在政策方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民政部秉承着“一切为了儿童、为了儿童的一切”服务理念,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不断推进儿童福利各项工作的进展。
原归属于由社会事务司下设儿童福利和收养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等不同处室负责的儿童福利工作,如今专门增设儿童福利司,这并非简单的机构升级,而是向社会传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儿童福利的增赋或将铺展开新的局面。意见的出台坚持特殊保护优先保护、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填补了儿童福利领域制度的空白。一系列制度与政策动向表明,中国的儿童关爱与保护工作正在进入一个制度更完善、职责更清晰、措施更有力的阶段。
二、全国首例“强制亲职教育案”,让不合格父母“回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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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来源:
https://news.163.com/19/0908/18/EOIQLH8H0001899N.html
13岁的乐乐曾两次被亲生母亲抛弃,在民办福利院里借住四年。2018年11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对该母亲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其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强制亲职教育。2019年2月15日,法院最终判决刘美莲(母)因遗弃儿童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缓刑的附加条件是她要与儿子一起生活,并接受司法所、妇联的“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全国首例含有强制亲职教育内容的判例。
为落实这一要求,长宁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妇联等单位配合衔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妇联设立单独项目,购买具有相关心理咨询资质和经验的“家庭辅导师”的专业服务,为乐乐母子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心理辅导。除此之外,妇联还根据对乐乐母亲的评估情况,提供诸如法律知识、职业技能、亲子交流等“菜单式培训”,让她更好地承担起一个母亲的职责。
推荐语:近年来,国内出现了不少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暴露出国内很多家长在亲职教育方面责任心和能力的缺失。虽然很多人已经生儿育女成为父母,但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社会负面文化的影响以及本身素质不高等掣肘,许多家长是不合格的。
正是因为这个尴尬现状的存在,则显现出了强制亲职教育的必要性和意义,如果没有责任追究制度的存在,不通过强制力量让家长明确感受到自己的责任,很多家长就无法真正意识到家庭和自己肩上的担子。强制亲职教育作为国家公权力强制介入家庭监护的一种方式,不仅仅能提升父母教养子女的技巧与能力,更是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的强有力举措。
三、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发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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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来源:
http://www.wenming.cn/bwzx/dt/201905/t20190522_5124120.shtml
5月15日,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以下简称《大纲》)的通知。修订后的《大纲》增加了家庭道德教育相关内容,根据时代特征增加了父辈、祖辈联合教养指导,多子女养育及互联网时代的家庭媒介教育等内容。
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大纲》有五部分,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进一步明确了52条指导内容要点,重点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对家庭教育指导原则进行了完善;二是新增了第三部分家庭教育核心理念内容;三是对每个年龄段家庭教育指导要点进行了修订调整。据了解,修订后的《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和家庭教育指导者,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为。
推荐语: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第一课,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基础,也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基础。在人一生的成长过程中、在社会风气和社会文明的形成发展中都具有强本铸魂的奠基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家庭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指出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修订后的大纲切实贯彻了这一重要理念,同时指出家庭教育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儿童为本”、“家长主体”、“多向互动”的原则。《大纲》是第一份多部委联合颁发的科学系统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性文件,在我国家庭教育发展历程尚属首次,将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指导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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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来源:
http://www.ce.cn/xwzx/fazhi/201907/24/t20190724_32707957.shtml
2014年,被告人何龙采取收买、诱骗、劫持等手段,先后将3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拘禁,后实施性侵害并强迫其卖淫。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4日上午对罪犯何龙执行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何龙具有性侵害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推荐语:儿童是我们的未来,不容玷污。可总有些恶魔接二连三地猥亵儿童,让人愤慨。对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频繁曝光,不少案件的涉案人数、时间长度、案情都令人发指,让家长们草木皆兵。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一审审结猥亵儿童罪的案件4159件。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事发时常常没有预兆、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需要社会各界时刻警惕。
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司法机关有着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更应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让不能伤害孩子成为我们这个社会不能践踏的文明底线、法律红线。最高法强力打击性侵儿童犯罪,释放出保护未成年人的强烈信号,以充满力量的法治之手,树立鲜明的惩恶扬善的价值导向。
五、首部《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出台,儿童信息保护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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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来源:
http://media.people.com.cn/n1/2019/0918/c40606-31358536.html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22日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0月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将正式实施,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根据《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近年不少儿童公益募捐项目火爆互联网,其中不乏一些儿童隐私信息、儿童照片和影像资料的不规范使用现象。基于这样的背景,在《规定》的指引下,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联合诸多儿童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资深一线工作者和媒体从业者,将各自的宝贵经验和广泛智慧凝聚成《公益行业儿童信息使用规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19年11月20日正式发布。这是博源拓智继《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一线儿童工作者能力素养与行为准则指南》之后,又一部重要的儿童公益行业规范性指南。
推荐语:伴随着互联网时代快速的信息传播及无限的资源链接,儿童信息泄露越发严重,给很多家庭带来极大困扰,甚至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儿童信息保护成为了公众的热点话题。此前,我国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规定分散于不同的法律文件中,缺乏专门性保护立法。《规定》是我国首部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对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以及为儿童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
博源拓智发布的《指南》旨在引发公益行业对于儿童信息保护问题更理性与客观的思考,为公益行业中收集、储存、披露和使用儿童信息等相关工作提出规范性建议,从机构内部治理、宣传倡导、筹款与媒体报道等方面回应公益从业者面临的工作难题,加强儿童信息保护理念,规范自身行为,让关心儿童事业的社会各界看到公益行业的良好自律,共同守护儿童的美好童年。
六、大连10岁女孩被害案引热议,未成年人犯罪应受足够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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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来源:
http://eladies.sina.com.cn/qg/2019-10-28/1838/doc-iicezuev5493244.shtml
http://news.jcrb.com/jxsw/201910/t20191022_2067065.html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遇害女孩王某妈妈告诉记者,20日女儿有美术课,平时三点半左右到家,但当天迟迟未归,随后,家人报警。当日19时许,在距被害女孩家里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家人发现了被害女孩的尸体。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这一处理结果难平民愤,媒体对男孩的多次不良行为背景展开了报道,使得舆论场上要求严惩凶手的呼声高涨。
与此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舆论讨论范围从极端个案扩展至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公共领域,相关舆情热度保持高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规律,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的行为性质和危险程度,分别规定相应的干预或矫正措施,同时完善对未成年犯的教育矫治和跟踪帮教措施,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
推荐语:近年来频发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一直在提醒我们:如果大人们对待孩子的不良行为信号只是不闻不问,等出了事又开始百般袒护,那么,最终导致的绝对不是一句“还是孩子”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恶果。大连男孩杀害10岁女童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公安机关依法于10月24日依法对加害人蔡某某收容教养。但该未成年人在此案中手段过于残忍,让人不寒而栗,民愤难平。案发时又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公众甚至开始呼吁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以对其加以重罚,但这是否真的可以解决问题?
大连警方在施加刑罚不现实的背景下,对蔡某某使用收容教养已是最严惩的手段,这种方法能在矫正的同时,预防其再次犯罪。但收容教养手段在使用时需要明确其矫正惩戒措施,进而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然而究其根本,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减少对社会的伤害,避免出现下一个王某才是公众最大的诉求,也是法律修订最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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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来源: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1910/t20191022_404725.html
据人民日报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0月26日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草案对近年来频发的涉未成年人热点问题作出积极回应,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为更好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条文从现行法律的72条增加到130条,分别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修法进一步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
推荐语: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对校园欺凌、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应否轻罚等广受大众关注的问题均作出了积极回应。一改“宜粗不宜细”的传统立法修法思路,大幅增加未成年人保护条文,细致规定未成年人保护举措,成效卓著可期。修订内容涉及预防、教育、干预、责任等各个环节,有助于让“未法”真正成为善法良法。
此次修订是七年来最大的一次修订,也是基于实施以来所存在的立法缺陷和短板,进行的最大一次补强。从整个立法精神,还是具体的法定原则和条款,都高度体现了“保护优先”的原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手段。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补强短板,进一步彰显了保护优先和保护至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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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来源: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9/04-02/8797805.shtml
http://www.gov.cn/xinwen/2019-11/06/content_5449157.htm
青少年防沉迷系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在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的软件系统。该系统引导家长及青少年选择“青少年模式”,对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具有创新性意义。2019年3月28日,国家网信办指导组织“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2019年6月,中国主要网络短视频平台全面推广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并形成统一的行业规范。截至目前,国内共有53家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网络防沉迷工作基本覆盖国内主要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
国家新闻出版署在11月5日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工作事项和具体安排。
推荐语:网络的过度普及,在颠覆我们生活方式之余,也彻底改变了青少年的娱乐渠道,而与之相伴相生的,是网络成瘾现象已十分严峻,如何防止青少年沉迷深陷,不仅是一个公共卫生课题,也是一项社会治理挑战。青少年网络防沉迷工作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尤其是短视频平台网络游戏,在青少年网络防沉迷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青少年模式”是网络短视频领域首次尝试开展青少年防沉迷工作,对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具有创新性意义。
新规的出台为游戏划定出更加有针对性和靶向性的命题范围,也是对大厂商如何开发出符合政策、精神的优质游戏,让制度一步到位的重大考验。未来,如何摸索出一个共建共治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治理系统,让青少年健康的成长,社会、学校、家庭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单靠管理部门的努力绝难以毕其功于一役。
九、纪念《儿童权利公约》通过三十周年,多个城市庆祝世界儿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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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ohu.com/a/355106894_118392
2019年的世界儿童日具有特殊意义,因为这一天也是《儿童权利公约》通过三十周年的纪念日。在世界儿童日11月20日当天,中国11个城市举办了“点亮儿童未来”主题宣传活动,北京场发布了中国儿童代表参与修订的儿童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当晚多城市用象征儿童友好的蓝色灯光点亮了当地的标志性建筑,包括上海中心大厦和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内的奥运建筑,共同加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全球发起的世界儿童日年度庆祝活动。
在全球范围内,参与今年世界儿童日“点亮儿童未来“活动的著名地标还包括澳大利亚悉尼歌剧院、埃及吉萨金字塔、法国凯旋门、德国勃兰登堡门、希腊雅典卫城、危地马拉大美洲豹神庙、印度总统府、约旦佩特拉古城、新西兰基督城努尔清真寺、巴拿马的巴拿马运河和南非桌山。11月20日当地时间,以纪念《儿童权利公约》通过三十周年暨庆祝世界儿童日为主题的联合国大会高级别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办。
推荐语:始于1986年的世界儿童日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儿童而设立的全球行动日,也是充分体现儿童参与的节日。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世界儿童日这一天,世界各地共同为儿童事业所取得的进步庆祝,呼吁全社会坚守为儿童作出的承诺,并提醒我们要为儿童做出更大努力。
11月20日当晚,南京与纽约、悉尼、北京、上海、成都等全球重要城市一起,共同在城市地标性建筑——中华门瓮城、大报恩寺遗址公园、老门东历史文化街区点亮象征儿童友好的蓝色灯光,向世界传递儿童友好的声音。这也是“世界儿童日”庆祝活动自2017年举办以来,首次在中国城市历史建筑上统一亮灯。点亮儿童的未来,需要每个人尊重儿童的权利,做幸福童年的守护者。
十、江西上饶校园惨案引深思,类似悲剧应如何避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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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jschina.com.cn/scroll/guonei/201911/t20191129_2433742.shtml
5月10日上午,在江西上饶一所小学,一名10岁男生被女同学家长刺死,原因是女同学家长以为女儿在学校被同桌男生欺压,在交流无果的情况下刺死男孩。经信州公安刑警大队侦查,上饶市第五小学5.10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建对杀害受害人刘某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事发学校校长朱某已被停职检查。事发后,被害学生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并没有霸凌女同学,并且在得知此过后,第一时刻向女同学家长道歉,期望获得谅解。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和女同学家长交流,就得知儿子被害的消息。2019年11月29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西上饶五小杀人案”在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法院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推荐语:江西上饶某小学,一名年仅十岁的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亲刺死,再次令社会震惊。当事双方,一方是家长,另一方是学生。该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大家都认为这是一场校园霸凌事件导致的杀人事件。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时有发生,一直是公众热议的话题,甚至是很多人的亲身经历。但许多校园霸凌事件总是以“孩子间的打闹”来定义,用“息事宁人”的态度来解决。这也使此次上饶校园案蒙上了一层“个人英雄主义”的面纱。但校园霸凌的解决方式,不该以血淋淋的悲剧及无止境的负面发酵来进行!死去的孩子身中13刀,刀刀凶狠。这是一种何其残忍的手段。何况,当时有其他学生在场,会给其他孩子造成心理上难以磨灭的阴影。
同时,在一切结果还未出来之前,网络谩骂诅咒受害者的情况却越演越烈,加剧了校园霸凌的社会矛盾。然而一天之后,看似定性为校园霸凌的案件有了急转直下的反转。“上饶杀人案件可能不是校园霸凌,而有可能是一场冲动杀人事件。”无论怎样,上饶校园惨剧,不管是霸凌还是冲动犯罪,以暴制暴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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