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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是时候让国内公益组织“学会”捐钱了?

徐诗凌,北京师范大学风险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分析员

全文3100余字,读完约需6分钟

 

 

新冠疫情爆发后,不同类型的物资缺口逐渐凸显,从基础的医疗防护物资到患者急需的辅助治疗仪器,它们涉及到国内、国际各种标准,如何识别?疫区信息模糊不辨,在资源有限、行动范围受阻的前提下,如何识别更紧急的真实需求,并提供物资支持?巨大声浪下,一些看似“无关”却急迫的需求被忽视,如何在特殊情况下支持弱势群体?……

 

3月底,社会组织抗击新冠疫情协作网络(CNC-COVID19)邀请在疫情防治中参与物资支持的社会组织和关注这一议题的专家学者,分享“面对抗疫物资缺口,社会组织如何专业响应?”

 

北京师范大学风险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分析员徐诗凌提出了捐助过程中更为具体的问题:为什么捐赠物资困难重重,社会组织却不怎么捐钱呢?

 

 

 

关于捐款还是捐物的问题,大家在这一点上是比较有共识的,虽然大家做的具体援助类型会有差异,但基本的操作流程和目标是一致的。接下来我想介绍的是,在把公众和我们的援助递送到有需要的人手中时,是用什么形式?

 

 

今天讨论的主题是“物资”,这也是我们比较熟悉的救灾做法。尤其在自然灾害刚刚发生的时候,用“中国速度”大量输入的物资,能迅速使失去家园的受灾民众恢复一定程度上的正常生活,以及心理上的安定感。

 

 

不过这几年,国际上做自然灾害响应和难民救助的机构,开始倡导向受助人发放现金。这个做法,是我们国内的社会组织不常做的,我们可以来讨论一下。

 

 

在国外,这个做法确实被越来越多的项目采用。例如2014年全世界人道主义机构做的现金援助总额大概是14亿美元,2015年大概19亿,2016年上升到了28亿。相应地,这几年间全球在人道主义救助上的投入虽然上涨,但不至于翻番,所以通过现金发放渠道递送的比例是在提高的。然后,要是熟悉救灾领域的伙伴,应该会知道2018版本的《环球计划手册》中开始有大篇幅内容,提倡各个组织采用现金援助方法。应该说,这其实不是一个新鲜做法。古往今来,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团体,都会给灾民发钱。这和近年提倡的现金援助有什么不同呢?可以简单地说,是要从一个更系统的视角来发钱。

 

 

之所以说是用比较系统的方法,是因为发钱的过程中,各个环节都需要考虑一些问题,包括钱发给谁、发多少、发多久、怎么发,等等,以及在决定发钱之前,需要综合评估一下当地的情况。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有一定的评估和决策方法,考量到不同的因素。但是,其实做物资的时候,也要考虑这些问题。不仅如此,做物资还要考虑物资种类、规格、品牌、质量、运输、发放等等问题,其实也是挺麻烦的。

 

 

所以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处理物资捐赠这么麻烦,大家还是都去做物资,而不怎么发放现金呢?这个问题我偶尔和几个伙伴聊过,他们的反馈都是,在救灾期间发钱,太敏感、操作不好、容易引起社区矛盾;或者,钱可能会被不当使用,比如可能是给孩子的学费,却被家长用去赌博。于是“不能发钱”这个认识似乎挺普遍的,以至于谈到新版《环球计划手册》里大力推广现金发放时,大家很惊讶,好像是因为原本默认了现金是不能做的。在这方面我很想听听更多的伙伴进一步的分享,因为发放物资也曾经引发过一些村里的纠纷、发给村民的物资也有被扔掉或者转卖的案例。

 

 

如果说在灾后或者其他的紧急状况中发放现金更敏感一些,为什么现在国际的一些同行还在大力推行现金援助的方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金援助能够大幅提升受助人的主动性。具体来说,发物资,受助人收到什么就是什么,他如果对什么食物或者纺织品敏感,或者家里的被子保全下来了,不需要被子,或者就是更挑食,喜欢某些食物,喜欢某个品牌,在接收物资援助的时候,他是没法挑的。如果救助机构做得比较精细,就会先做一些需求调研,但一般都很有限,因为涉及批量采购。那么受助人只能怀着感恩的心,把发给他的所有东西都收下来。

 

 

而发现金呢,就可以让受助人有更多的余地去选择,他可以拿着钱去购买他的家人和他自己更需要的和更喜欢的东西;如果是没有指定方向的、不带条件的援助现金,他也可以选择把钱留下来,用作以后的长远发展。那这里其实有两重效果:一是有可能更加精准地满足受灾人的需求,尤其是个体性的需求;另一重是在这个拿着钱去选择和购买、自己决定这些钱的用途的过程中,受灾人会获得更大的自主性、对生活的掌控感,不至于感觉自己一下子落入一个完全倚赖他人的境地。而这个积极的心理感受能建立起来,对于他们的长期重建生活和发展是很重要的。

 

 

还有一重是稍微宏观一点的,就是给受灾地注入现金,有可能把当地的市场刺激起来,早日恢复活力。这些效果特别宝贵,尤其是如果我们讨论应急响应中的政社合作的时候,经常说到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是什么。如果能够精细满足需求、激发积极的心理,这就有可能是不同于普适性的政府救助能起到的作用。

 

 

当然要实现这个效果,也是有些条件要满足的。比如要让灾民能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首先要当地的市场能买到东西。还有比如给钱给多少,刚才说注入现金可以激发市场活力,但给太多了也不合适,也可能打破当地的市场和消费者之间的平衡。还有比如担心援助款被挥霍的问题,那可能需要在发放和监督的机制上作一些设计,或者复杂一点,使用定向代金券的方法,来规避这种问题。

 

 

其实我们可以看到,国内的伙伴也不是完全不采用现金援助的方法。例如有些机构在灾后重建中做农房重建项目,基本方法也是给需要重建房屋的村民一笔钱,期间的过程控制是村民按照一些要求,例如满足了抗震标准、完成了某些房屋建设的重要步骤以后,可以分期收到援助款。这其实就是现金援助,属于有条件的现金援助。救助儿童会在两三年前在湖南水灾以后针对儿童的需求做过小规模的现金项目。去年在安徽宁国水灾后,爱德基金会想实现现金援助的效果,但考察了一下当地市场,发现还没完全恢复,就设计了一个机制,让村民在给定范围内自己去选择想要什么物资。最后发现在采购上没有增加太多的麻烦,村民们也很受鼓舞。这个虽然不是现金援助,但贯彻了现金援助的精神。但总的来说,现金的方法在国内是用得特别少的。

 

 

其实从我个人的观察来看,这次疫情期间发放现金的项目已经在增加了,这更多的是大家主动发现的需求。比如和的基金会从2月比较早的时候就发现了一大批小型商业体面临生存风险,就对他们进行了大概是2万元的资助,是帮助他们在危机时期维持住,同时准备危机过后重启生计的办法。还有很多机构在做的,面对受感染乃至殉职的医护人员家庭发放补助,对丧亲家庭进行资助,接下去可能配合一些陪伴的工作。还有给出入疫区的卡车司机进行补助,也是属于现金援助

 

 

大家刚才讨论到的防护和医疗设备是一方面,但我和几个同事讨论过,初步认为现金援助很适合应对这次疫情造成的次生伤害,以及对社会影响进行弥补,其中既涉及封闭时期的救助,也涉及封锁过后生计恢复的问题。可以应用的人群包括低收入群体、因工滞留在湖北的人员、农产品滞销的农民、小生意体、因患病或隔离失去工作的人,还有在疫情中暂时或永久失去监护人的儿童的替代看护人,等等。对这部分群体越早进行支持,尤其是现金形式的支持,越能帮他们做好准备,度过未来一段艰难的时期,尽量恢复他们的生活。

 

 

其中我特别想单独说的,是农民这个群体。刚才有嘉宾也谈到,发现了武汉城里有蔬菜供应不上的问题。其实不仅是蔬菜,肉蛋鱼等提供蛋白质的食物一度也非常缺,而蛋白质对于维持身体健康状态和免疫力又非常重要。所以我们看到从2月份开始,全国好多个省都在热火朝天地往湖北捐农产品,少则几十吨,多则一千多吨。有些公益组织也在组织蔬菜捐赠。但同时我们又看到,第一,湖北省本身是菜篮子基地;第二,从2月中旬开始流出消息,湖北省好多菜农的蔬菜滞销了,蔬菜烂在地里。

 

 

在同一个省里,一面是菜卖不出去,一面是菜供应不上,第三方做的是什么呢?第三方在从省外送蔬菜进来。这里其实出现了一个很典型的困境,因为只看到一个地方的物资缺口,没有综合评估状况,从外部输入的物资加剧了本地的市场困境,进一步伤害了农民的生计。提出这个现象,也是为了和大家讨论,捐物资的时候,可能仍然需要有一个市场考察的视角。而除了直接捐物资,要应对紧急和中长期的需求时,可能会有一些更多形式的援助办法,包括可能在蔬菜这个事情上对物流运输进行疏通和供需方对接,以及是不是可能在适当的时候,采用现金发放等方法,来获得一些更精准的良性效应?

 

 

以上是我准备的内容,也是提出问题。希望以后多和大家讨论。

 

*本文根据“社会组织抗击新冠疫情协作网络”举办的“面对“物资缺口”,社会组织如何专业响应?”线上沙龙整理,经嘉宾确认;本文已加入“留言赠书计划”,优秀留言将有机会获得《守破离:一流日本匠人精神的修炼》(机械工业出版社)图书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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