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0年12月19日,由复恩法律、凤凰网公益共同举办,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为合作单位的第二届中国公益行业合规发展论坛(暨第八届复恩法律论坛)以线上直播的方式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复恩法律理事长陆璇及深圳社创星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创始人夏璇主持,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会长张凌、福特基金会北京代表处谷青出席并致辞,法律、公益、学术等各界专家学者出席并做演讲。
张晓青
中国慈善联合会 副秘书长
张秘书长在本次会议上就中国慈善组织的行业自律与团体标准为主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分享。此次演讲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张秘书长强调了慈善组织合规性建设的重要性,第二部分张秘书长指出慈善组织的行业自律与合规性相辅相成,介绍了中国慈善联合会(其后简称“中慈联”)在行业自律建设中的探索、成果与今后的工作方向,并呼吁慈善组织同行共同参与到行业自律、标准化建设的进程中来。
张秘书长首先从其参与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级评估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实例引入主题,指出合规性建设对慈善行业发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而在等级评估过程中,张秘书长就遇到了一个基金会存在这样一个情况。这家基金会最初有20多名理事,随后理事人数逐渐减少,而授薪理事人数并未相应减少,就造成了授薪理事人数超过了法定的最高人数标准这种情况。在此情况下,这家基金会又举行了换届大会,并在会议上做出决议。如果严格把握尺度的话,会议决议是不生效的,所做的事情是不合法不合规的。这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会影响到一个组织的发展。
张秘书长指出慈善行业要发展,就要有行业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基础,而合规性建设是基础中的基础。合规性是地基,没有合规性,我们不可能平地起高楼。而做到合规性并不困难,张秘书长指出,只要慈善组织多与同行交流、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者咨询中慈联,其实就可以避免不合规事项的发生。合规性的每一件事项都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
其后,张秘书长从合规性角度引入行业自律这个主题。行业自律与合规性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多次提到“行业组织”、“行业自律”。该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慈善组织依法成立行业组织”,第二款规定,“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第九十六条规定,“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中慈联就是慈善组织的行业组织,其职责就是为慈善组织提供服务,包括,推进行业自律、会员管理、行业人才培养、行业交流平台搭建和行业的国际交流。中慈联本身不是慈善组织,不承接具体的慈善项目,也不做慈善筹款工作,其职责就是更纯粹更直接地为慈善组织服务。这也符合民政部对中慈联的定位与期待。
张秘书长指出,中慈联认识到推进行业自律建设是其应尽的职责,也在这方面不断地探索。行业自律建设可以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行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的制定,行业投诉、举报机制的建设,行业重大事项调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行业的奖惩制度设立等。中慈联已经发布了一些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同时,中慈联也在尝试行业投诉、举报机制的建设,不过这方面遇到的困难比较大,比如成本问题和取证困难问题等,以中慈联目前的能力还不足推进该项机制的建设。
经过不断探索,中慈联最终将标准化作为推进行业自律建设的切入口和抓手。在实践中,中慈联认识到,慈善行业与其他行业最不同的一点就是,慈善行业主体的多元性特点。以慈善行业的这一特点为基准,中慈联将其自身定位为守林者、护林人,而非一刀切式的修剪者。求同存异,尊重多元主体的不同需求的同时,又从标准化入手提取行业公因数。希望通过标准化为慈善组织营造一个生态、一片森林,使大家在其中自由发展,各展所能。
标准化就是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潜在的、实际的问题制定的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关键词就是“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共同的,是指在过程中大家都在面临的问题;重复使用的,是指这套标准化规范可以适用于各个不同的组织。标准化首先来源于各个慈善组织的共识,其次来源于我们在实践中发现的普遍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标准化的方式得以适当解决。
慈善行业的发展需要标准化,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也鼓励、支持行业标准化的工作。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分为五个层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鼓励……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团体标准的制定是促进行业自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中慈联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推进标准化工作的过程中,中慈联认识到标准化其本身就需要标准化,是一项专业工作。所以中慈联邀请了民政部的肖成龙老师,一位标准化专家,来协助中慈联一起进行标准化工作。经过两年时间的探索,中慈联搭建了标委会平台,成为团标委的试点单位,并参与了民政部行标的研制,最重要的是中慈联在今年(2020年)发布了多项团体标准。
根据行业的迫切需求与中慈联在等级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中慈联今年分两批发布了七项团体标准,包括,《慈善组织档案管理规范》《慈善组织项目管理规范》《公益项目三A三力评估方法》《慈善社区创建评价方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慈善组织新闻发布指南》和《公开遴选公益创投运行指南》。其中,《公益项目三A三力评估方法》是与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联合明德公益研究中心共同制定的,《慈善社区创建评价方法》是与陕西省慈善联合会共同研发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的发布要感谢复恩法律的陆璇理事长的深度参与,指南的第一起草人。
△标准化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长期性工程,而在实践中,又要及时回应慈善组织的迫切需求。中慈联采取“抓两头”这种工作方式来推进标准化的建设—重基础和重“行业急需”。
重基础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搭建团体标准体系,另一个就是慈善行业术语的标准化建设。这两者都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但一旦做出成果,就有可能采纳为国家标准,相当是软法,为大家提供一个比较明确的指引。
重“行业急需”体现在针对行业需求发布的具体的团体标准,比如《慈善组织档案管理规范》。中慈联在等级评估过程中,发现许多慈善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的资料找不到。张秘书长也一再强调了档案作为历史的存档对一个机构的重要性,这重要性也体现在审计、评估和执法等环节。
对于重“行业急需”这一部分的工作有两条路径。第一,张秘书长指出,中慈联根据其经验判断慈善组织需要哪些团体标准,然后中慈联来组织起草、制定,这是一条路径,中慈联主动发现。第二条路径是各个慈善组织的参与,根据中慈联发布的立项申请通知来提交贵组织认为有必要的、需要的某项团体标准。
最后,张秘书长提出两点,一是希望基金会、慈善组织重视合规性建设,二是希望各个慈善组织参与到这个团体标准化进程中来,比如提交立项申请,积极参与团体标准试点,将标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再不断完善,最后落地。
独行快,众行远。中慈联是联合会,没有大家就没有中慈联。希望大家可以参与到行业自律、团体标准工作中来,将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再次感谢陆璇理事长举办这次会议,感谢复恩法律,同时也感谢所有与会嘉宾,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让我们的慈善事业发展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阶段,谢谢大家。
编辑 | 孙鑫
排版 |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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