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康复可能产生的影响,它属于一项基本服务,应提供给所有人,特别是那些需要康复的残疾人。但是,鉴于全球健康成果仍然主要通过减少死亡人数,而不是通过改善健康成果或生活质量来衡量,因此,康复服务往往被视为一种“奢侈品”,对财力和人力资源的要求太高。(21)因此,康复服务通常资源不足,得不到发展,(30)大量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在有些国家,这种未满足的需求可能占到总需求的50%(20) 也有证据表明,疾病负担最高的国家是那些康复专业人士最少的国家。(19)
康复很少纳入卫生系统强化、政策和计划之中,尤其没有纳入卫生投资有限的政府中的优先考虑事项。结果导致,康复服务得不到足够的支持。康复专业人士的短缺情况非常严重,在中低收入国家和农村地区尤其如此。(31)例如,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根据其假肢和矫形器的标准,一个国家每100万人口中至少需要五名假肢和矫形器专业人员,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国际假肢与矫形外科学会(ISPO)发布的数据显示,即使在高收入国家,注册的假肢/矫形外科医师、助理医师和技术人员的人数也未达到最低人数要求。在非洲,东南亚和西太平洋地区,现有专业人员人数只有所需人数的十分之一。(3)
在整个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只能找到六名康复专业医师。(31) 而在中低收入国家中,几乎没有获取康复服务资格。(27)
作为融合健康的一体化组成部分,提供康复服务应遵循世界卫生组织确立,并得到广泛认可的四项指导原则:
■ 可用性(数量充足);
■ 可及性(在经济、地理和物理环境上均无障碍,无歧视);
■ 可接受性(尊重伦理标准、医学伦理,在文化上适当并且对性别和生命周期要求敏感);以及
■ 质量(从科学和医学上讲,适当且质量良好)。(32)
卫生专业人员和社区康复工作者在有效提供融合健康服务中发挥着关键作用。(33)在卫生和社会服务交叉领域工作的社区康复工作者可以改善农村地区康复服务的可及性。(34) 为了使康复服务有效并解决当前未满足的需求和未来不断增长的需求,需要优先解决当前缺乏专业人员的问题。增加和加强康复方面的人力资源应成为融合健康系统的优先关注。
康复尚未纳入一体化综合卫生系统方法中
卫生系统是由所有促进卫生健康的组织、机构、资源和人力资源组成,其中包括康复服务和专业人员。(35)在综合的卫生系统中,康复是社区和医院的关键服务之一。(6)将康复纳入卫生系统中(涵盖整个护理过程中、生命的各个阶段,以及各种健康状况)有望提升其与医疗和其他卫生保健服务、负责制、质量保证和可持续性之间的相互协调。(6)在中低收入国家,这种一体化方法将增强康复服务的供给,改善人力的分配,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然而,证据显示,目前全球很多卫生体系尚未将康复有效纳入其中。(6)确认康复的价值及其对个人、家庭和社区的影响,将资源分配给康复服务应视作一种投资,而非支出费用。通过提高人的能力,康复增强了劳动力,实效了参与和经济生产力。在各种残疾情况下,康复干预措施往往具有或者显示出很好的成本效益。(36) 此外,康复不仅可以加快出院速度,还可以防止再次住院,从而产生进一步的经济效益。(6)
下放康复服务也应作为一个优先处理事项。在很多国家,康复服务往往集中在城市,并不是按需分配。最近的一项研究项目发现,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94%的受访治疗师居住在城市。(37)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包括在农村地区,社区康复计划(见下面方框)旨在弥补这些差距,并惠及原本无法获得康复服务的人们。但是,社区康复不应该孤立存在,而应作为通过一体化综合卫生系统运作的专科康复服务的补充。(38)
除了要将康复纳入国家级卫生系统政策,他们还需要提供适当的资源才能全面实施。在资源匮乏、预算有限的环境中,往往做不到这样。例如,五个西非国家一般都制定了关于免费医疗和获得康复服务的政策,但实际上,他们通常没有足够的资源来实施该政策。(39)为了向纳入了康复的有效全面一体化综合卫生系统迈进,资金筹措是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
社区康复(CBR)
社区康复包括促进残疾人、家庭、社区成员和卫生专业人员之间的合作,以在非机构化环境中(如偏远地区)提供康复服务,以及促进社区内部的变革以支持社区全民参与。因此,社区康复的目的是通过为个人提供康复和培训,以及找到使他们融入社区的策略,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从而增加获得康复服务的机会,特别是在低收入国家或资源匮乏的地区。(40)
经过时间的发展,社区康复已发展成为一项多部门发展战略,旨在满足残疾人的更广泛需求,实现平等和社会融合以提高生活质量。(41)它包括五个重要组成部分:卫生、教育、民生、社会融合和赋能。
什么是社区融合发展?得益于社区康复原则的最新发展,社区融合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社区康复与服务提供相关(尽管也涵盖其他领域),但社区融合发展是一项更广泛的战略,它采用社区康复的原则,同时整合了与残疾相关的各种政策和措施,康复仅仅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34)
国家案例:玻利维亚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于2009年批准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同年,通过了保护和承认残疾人权利的《政治宪法》。该国促进残疾人权利的另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平等与机会均等国家计划》(2006年),“社会心理健康与康复”是该计划的其中一个重点。
制定了财务管理机制和保险制度,旨在确保康复护理不会导巨额医疗支出。(Ix)正规部门工作人员被纳入职业保险;国家社保基金(Caja Nacional de Seguro Social)则为没有专业保险的员工提供健康保险;而综合一体化健康保险(Seguro Integral de Salud)则为5岁以下的儿童、孕妇、6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提供免费保障。
目前主要的障碍是只有一小部分残疾人拥有残疾人证。根据泛美卫生组织的统计,玻利维亚有超过一百万的残疾人。但是,2014年残疾人登记册提供的数据显示,只有40,552名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42)那些没有残疾证的人,其康复不在保险范围内。
该国一直在努力扩大康复服务的范围。现在,在全部112个地区中,已有22个地区设有康复中心,康复专业人员定期对社区进行访问。(Viii)玻利维亚借鉴成功的社区康复项目,(2012年)第223号总议定书指出,玻利维亚将在其社会、文化、跨文化和经济政策中纳入社区康复战略。社区跨文化家庭健康政策的采用创造了一个“模式”,它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康复上,以减少社区的排斥和不平等现象。自2011年以来,已有39个康复中心通过该政策获得了资源。(43)
民间社会组织指出了在获得康复中面临的障碍。康复中心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缺乏优质服务;往往享受不到基础设施;(42)康复专业人员短缺,或者他们没有接受充分的全部医学和治疗学科的培训。(44)
由政府发起的旨在将医院的康复中心整合起来的政策,有可能为改善与其他医疗服务的协调、改善人力分配和进行更充分的资源分散铺平道路。但是,这需要全面实施才能产生最大的影响。
国家案例:卢旺达
近年来,卢旺达已开始越来越多地将政治重点放在残疾人和残疾人的健康权上。尽管挑战依然存在,但采取的具体措施增加了获得保健的机会和财政覆盖的范围,以及残疾人参与发展的机会。
自2000年代初以来,该国已采取各种举措,为残疾人提供坚实的法律框架。这些措施包括2003年《国家残疾人政策》以及与残疾人和退伍残疾军人保护有关的法律。2008年《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通过进一步推动该国作出政治承诺,也促进了有关残疾儿童特别保护的第54/2011号法律的诞生和全国残疾人理事会的成立,目的是要建设能力和确保残疾人参与。(x)
在确保健康覆盖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对于残疾人,政府给予的医疗服务的补助数额取决于残疾程度的分类。重度残疾人的健康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政府还将为残疾程度在70%至100%之间的残疾人支付假肢和矫形器的费用。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漫长的等待评估的过程大大耽搁了政府补助的医疗保健服务的获得。(45)
其他类别的残疾人的医疗费用由“Mutuelle de Santé”负担。这项由政府资助的社区健康保险计划旨在减轻获得医疗保健的部分经济负担。最贫困的家庭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负担。但是,由于2010年开始提高保费,使得没什么经济收入却又不符合政府资助标准的人要缴纳医疗保险费面临困难。(46)
卢旺达全国残疾人组织联合会指出,尽管85%的残疾人拥有某种形式的健康保险,但“Mutuelle”并不涵盖所有的康复服务(如听力、言语治疗),许多辅助器具并不容易获得。(47)另一个挑战是缺乏可用的卫生设施。在2019年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会议期间,卢旺达报告员评论了2010年制订的法规实施不力以及基础设施持续无法使用的情况。
卢旺达是实现《阿布贾宣言》目标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该目标是将年度预算的15%用于卫生部门。(48) 在这一坚实的基础上,卢旺达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步骤,这些都有赖于卫生部门(和康复部门)财政空间的增长,并将残疾问题系统地纳入针对社会经济转型的方案和战略。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