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2016年以来,自然之友法律团队深入广西恭城的大山之中,调查当地违法采矿建厂造成的巨大污染以及生态破坏事实,并于2017年提起公益诉讼。2020年底,本案终于盼来一审庭审,却并未解决原被告争议焦点问题。通过这篇全文5000字、阅读约需15分钟的文章,自然之友邀请你了解、梳理、思考中国土壤污染治理面临的环境和法律困境。
“这就是尾砂”。
顾不得脏,更顾不得污染物的危险,一只手变成铲子,几下去掉结壳的表层,铅灰色的尾砂便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这只手又接着往铅灰矿物质里戳,尾砂细而黏,需要下狠劲才能扣出一块。这只手显然带了气愤,颤抖地举着尾砂给自然之友的几个律师看。
河道两侧仍堆积大量老山尾矿库选矿尾砂
“就是这种臭臭的味道,我们闻了一辈子!”
尾砂的味道类似臭鸡蛋,臭且刺激鼻黏膜。矿石被机器碾压成粉,再添加化学药水萃取,选出来的被运走冶炼为铅锌,剩下的便成了尾砂。这种被视为毫无经济价值的石粉存量巨大,对自然危害深远,属于危险废物。但在这层层大山的无人管理地带,1988年,进驻了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他们开始探矿采矿,1996年又在磨底塘村子背后的深山中修建选矿厂,做铅锌矿石的粗提炼。厂子建在主河道上游,后因为暴雨溃坝,尾砂清理不净,天然河道便成了尾砂库。说是尾砂库,实际却没有任何防治渗透措施,治尾砂全凭河流的自然冲刷。河水常年累月带着污染一路下行,尾砂冲到几公里外的磨底塘村,留在土里,留在作物中,还留在了人们的身体里。
带我们来找污染源的是恭城磨底塘大队的王队长,他已经不止一次带人上山看污染源了,准确地说,从20出头开始,他的生命便和家乡大山的污染苦苦纠缠,整个青年与中年消耗在上告、被拒、再上告的死循环中,在希望与绝望间来回打滑。如今即将迈入五十,他终于等来了治理的曙光。
2016年8月,自然之友得知情况后马上来到现场,并在2017年3月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自然之友的律师在现场才得知中央环保督查组不久之前也来过,要求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限期治理恢复。时间转到2020年尾,中央环保督查组严令要求的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完成,而自然之友的公益诉讼也终于盼来了一审庭审。
如果说自然之友的其它环境诉讼是为了环境污染咎责和制定环境修复方案,这次恭城的环境诉讼则是主要针对已经完成的环境治理修复工程,对其实际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推进,以尾砂为代表的危险废物的清理情况自然成为问题的焦点之一。
01:
法官搞不清是尾砂还是矿渣
“这是废矿石,还是尾砂?”
2020年12月1日,广西恭城污染案在广西桂林中院第一次开庭。让自然之友环境律师没有料到的是,两天的庭审有太多时间纠缠在遗留的污染源属于采矿废石还是尾砂这一基础问题上。不仅被告律师有意无意地通过混淆两者来搅浑水,就连审判席上的三名法官也需要自然之友的律师当庭对此进行名词解释。这是桂林中院受理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自然之友律师注意到:三个法官中最年轻的看起来不到三十岁,手边摆着一本《中国环境法》,在庭审现场会临时翻阅查找。
本案的律师杨洋十年来一直专注环境公益诉讼。在她代理的十几起诉讼案中,广西恭城案不仅涉及土壤、地表水重金属污染,还包括因开矿导致的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破坏。案情复杂,案件资料非常多。这次来开庭,她整理出的资料塞了六个盒子,行李箱根本装不下,出差前又临时买了一个箱子托运。证据包括并不限于:历年污染证据;来自各级行政机关的调查处罚;土壤和地表水体的检测数据;以及大量照片和视频……绝大部分证据早已提交给法院,杨洋认为法官应该有了充分了解,但没料想在庭审环节,却在废矿石、还是尾砂这一基础事实认定上裹足不前。
废渣经过人工提炼处理,废矿石则是废弃的整块石头,外形的差别很大。自然之友在开庭前曾专程到现场勘查取样,这是自然之友律师团队第八次远赴现场。之前,被告声称已经完成尾砂清运,而律师团队在王队长带领下,在河岸两边依然发现了触目惊心的大量尾砂堆积。现场采集的尾砂样品还被送到具有CMA资质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结果是重金属镉依然超过国家有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属于危险废物。被告在之前的报告和修复方案中一再强调尾砂属于一般工业废物,自然之友的律师认定这是故意隐瞒、混淆视听,不仅不会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还会持续造成新的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桂林中院的三位庭审法官中,只有主审法官去过现场一次,但并未下过河道,对尾砂没有概念。自然之友总法律顾问刘金梅则认为:“环境案子和其它案子很不一样,作为法官必须亲自到现场,针对实际情况一一勘查,否则无法作出清晰判断。”
除了尾砂和废矿石的区别,法官还一再提出:被告是否真的在海洋山自然保护区开矿?虽然这一条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及,但是被告律师还是“抓紧机会”赶紧否认了违法开矿的事实。被告律师胡搅蛮缠的姿态并未让自然之友的律师吃惊,但是法官们的质疑就让他们很是不解。
还是回到案子现场,海洋山自然保护区中生存着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植物,但保护区的深处已经被戳了数不清的矿洞,还有因开矿造成的严重山体滑坡。被告也做了环境修复:在滑坡处种上稀疏的树种。自然之友律师团队在最后一次现场勘查中,发现用来修复的树苗直接栽种于废矿石上,虽然修复时用骡子运上过几次土壤,但只是浅浅地洒了一层,如今不少树苗已枯黄干死。对这样的环境修复,自然之友的律师团队显然无法认同,更何况那些还在裂着大口的矿洞,每一个都是泥石流与山体滑坡的隐患。被告针对海洋山的恢复方案都已提交给法院,证据确凿,自然之友律师实在不理解为什么庭审还要去纠结“海洋山保护区是否开矿”。
伯乐树 国家I级重点保护植物,被誉为植物中的龙凤。
庭审中,自然之友律师团队凭着扎实的准备和令人信服的专业能力,让被告律师时而哑口无言,时而顾左右而言他,逼到绝地就“一切都不认”,严重影响庭审的效率。长达两天的庭审,自然之友律师认为最后只是达到了“展示了案子的基础事实”,而庭审真正要达到的对“争议焦点问题”的讨论和深入则无从谈起。
伯乐树果实
“这是一个不平衡的庭审”,自然之友总法律顾问刘金梅评价:“庭审像个三角,法官在上面,三角下面是被告和原告。最理想状态是各方力量均衡,但恭城案庭审最大特点是被告无论法律还是环境专业能力都极差,而法官经验严重不足,无法判断出证据真假,导致无法明确决定如何采信。在这种失调中,我们原告一直在努力拉正,让法官尽可能去了解案子的真实情况。”
02:
修复困难的环境污染
自然之友律师团队的思路从始至终非常清楚:一定保证最终判决可以督促和监督恭城磨底塘村的环境污染恢复到法定界限之内,让环境修复达到实际成果,而不止于一份工程验收报告。
2016年国家环保督查的一纸修复令已使恭城矿业公司停止挖矿,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认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采矿权范围与海洋山自然保护区重叠,责令其注销采矿许可证。如今付出巨额资金进行生态恢复的工程已经结束,并得到有关方面的签字认可。可实际环境修复效果如何?是否真的达到全面消除污染隐患?
海洋山自然保护区老虎岩上部采矿场现状 采矿废石无序堆放,生态破坏严重。
环境治理工程极为复杂。当年矿产开发最严重的“回头山”一段已模样大变,山沟变成一条大型水泥排水沟,山体覆盖着宾格网。这避免了水土流失,同时排水沟会收集曾经开矿留下的废水废渣,运到下面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按照规定,每个矿洞必须实行水泥封洞,而自然之友的律师们记录了这样的镜头:洞口只装了一个铁栅栏,再加一把有明显劐撬痕迹的锁。
王队长告诉他们:不少人都进去偷过矿,只要敢干,一天就是上千的利润。自然之友律师还顺着窿道废水管子走了很长,直到发现管子被人为扯出,污水直接偷排进溪水。第二天,自然之友律师去到被告为处理矿洞污水而专门建立的污水处理站,却发现所有机器都没有开动,工作人员解释:污水现在太少了,在等着蓄积到一定吨位再处理。自然之友律师很气愤:“偷排污水,污水处理厂污水的吨位当然不够,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就名正言顺地节省治污成本了”。
海洋山自然保护区老虎岩上部采矿场 ,栽种于采矿废石上的树苗已死亡。
最大的焦点还是尾砂。原选矿厂下曾作为尾砂库的河道深近四五层楼,怎能轻易清理干净。王队长带着自然之友团队一片片地找,一堆堆地挖。偌大河道,每一处或大或小的隆起几乎都可以肯定是尾砂残堆,放眼望去,拱满“癌包”。
自然之友在2017年提起诉讼时明确要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环境侵害、消除危险,然后进行有效的环境修复。如果无人起诉,也缺乏监管,被告绝不可能主动做这些。而至今,被告造成的污染显然还在继续伤害着环境以及当地人民的利益。
老虎岩上部采矿场巨大的矿洞现状,未封闭
被告在庭上被自然之友律师一条一条有理有据地问急了,抗议: “难道要和桂林大街一样,扫得干干净净的吗?”被告律师一定没有去过现场,没有闻到过那股臭鸡蛋的味道,他们也一定没有经历过丰水期。丰水期的厉害,只有王队长这些磨底塘人会知道。大水聚集起二十多米高的力道,让所有如今看起来只是一包没有扫净的尾砂一泻千里,再次进入到人们的田地与身体之中。毕竟,大自然隐藏不了秘密,污染无处可藏。
王队长站在曾经的尾矿库,对自然之友律师说:“我觉得修复的难度太大了……”。
03:
至今成本最大的环境公益诉讼
“恭城环境诉讼案是一个体量很大,污染事实绝对够分量的一个案子”, 刘金梅说。为了这个诉讼,自然之友也付出了至今为止最大的一笔环境鉴定费——60万。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共190万的鉴定费,鉴定初勘阶段自然之友支付了10万,启动鉴定详勘程序又支付了50万的鉴定费用。自然之友财力微薄,律师们当时看到法院通知书,心都凉了:190万,怎么可能?最后咬牙付60万,其中部分就来自每个自然之友月捐人的付出。一个人每月100块看起来不多,但聚起来就可以推动恭城这块“大石头”。环境公益诉讼为的是每个公众的环境利益,自然之友不达到切实解决环境问题的最终目的,绝不会轻易放弃,否则,他们无法向每个支持自己的公众交代。
2017年10月,鉴定程序正式启动,桂林中院摇号确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作为本案的鉴定机构。2019年底,鉴定报告出台,历时三年。遗憾的是,这份最终的环境鉴定报告问题颇多:鉴定单位应为中立机构,报告中却大量引用被告提供资料中的内容和数据,并没有进行任何必要的论证,科学性和合理性都需打个问号。关于尾砂治理这个重大问题,报告仅显示尾砂检测结果为“危险废物”,但没有就后续如何处理给出方案,用什么化学制剂处理,或者如何清理运出均未提及。
仍有大量尾砂堆积在河道内侧
对于这份442页的环境鉴定报告,自然之友律师团队经过详细研读,认为仍有诸多问题必须解决,例如地表水采样缺乏丰水期数据等,并马上向法院寄出了意见。7个月后,他们收到法院寄来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的回复,没有任何更改,自然之友律师坚持不懈地再次回函,但无果。
环境鉴定报告无法达到对环境污染定量、定范围,也无法计算环境修复的实际成本,这就把专业又棘手的问题都推给了庭审。报告中未提出的尾砂治理方案,因为污染风险严峻,原告希望能得到法官的关注。让自然之友没有想到的是,主审法官只是说已经把环境鉴定报告交给了鉴定科,此次庭审中,环境鉴定报告并未被提及。
王队长盼了好几年的一审,他本人却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自然之友的律师理解他在家乡所处的压力。自然之友的压力也不小。恭城公益诉讼案让自然之友穷尽所有法律手段以及鉴定方式,是至今为止耗费最多人力财力的一起案子,但究竟会得到什么样的审判结果,整个团队都在打鼓。更严重的问题是:随着全世界原材料价格的暴涨,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从之前对外宣布可能倒闭到现在积极办理各种继续开矿手续,一旦通过,便要重新进驻磨底塘村背后的大山之中……
远眺海洋山自然保护区,希望这里不要再有污染与破坏
开庭之前,法院曾透露2020年底结案的希望,但至今音讯皆无。
从法律角度,结案的基础必须是原被告的“争议性问题”得以梳清整理:被告是否已经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被告目前正在进行的生态恢复存在诸多问题,恢复效果不佳,环境危险尚未消除,应如何继续治理,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又应如何履行监管职责;被告应承担的期间损失该如何计算;被告是否存在非法开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在庭审中,主审法官并未引导原被告双方针对上述列举的几个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讨论。恭城这个公益诉讼案,无论从环境还是法律上都存在太多没有回答、又不能回避的问题。
截止发稿,自然之友还在等待这份一审判决……
文:王蕾 图:文芳 羊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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