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国自然基金单盲函评,博士后基金在评审项目信息部分时是双盲的,禁止申请者泄露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等个人信息,否则,是谋求公平的一种探索、努力和形式。
不过,相比国自然,由于受关注较少,博后基金的“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这条成为很多人可能一直迈不过的大坑。
尤其对文章、项目较多的年轻博士,觉得在“研究基础”部分得充分展示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章,掌握不好界限,列出了已发表的论文题目,可能就会被部分比较认真(较真)的专家判定为零分,非常可惜。通常,并不是所有专家都注意这个,最终结果可能并不是零分,所以很多人可能一直都意识不到这个问题。
像这次第100组,倒数2、3、4名(当然包括本人),分数不足50分,而基础还相对不错,也有精心打磨过的(并不是仓促成稿),极有可能问题就出现在泄露个人信息这一块。否则,即使不中,分数也不应该这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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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博士后基金申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等,将此次教训记录在此。其实,小木虫论坛上之前也多多少少有网友有相关的讨论或疑惑。
不知道科学网的专家们,申请或评审时有没有注意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