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一直在关注农村火化问题。我向来认为,如果不实行农村公共墓地,仅仅推行火化,没有任何意义。昨天(2020/10/10),我回安徽老家,参加姑夫的葬礼,对此又有更深的感受。
我有意了解了一下有关环节的大体费用:火化费830元(没有使用告别厅,也不包括灵车接灵柩的费用)、棺材费5000元(不是特别好的木材,否则更贵)、安葬费800元(机械设备使用费、人工费)。
这里要认清一个最关键的问题,火化的根本目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答案其实太简单不过:消灭土葬,节约土地,减轻农民负担。但在推行过程中却变了味:强行火化之后,依然默许土葬,默许侵占土地。这样一来,强制推行的火化不但彻底失去了意义,而且成了农民额外的负担。我大体算了一下,火化一次,除去830元直接费用外,还有随行亲友的交通餐饮、鞭炮、纸器等费用,总计5000元左右。
简言之,火化不是简单地消灭肉体,而是要与公墓相配套,杜绝土葬,节约土地。也许有关部门会说,土葬是千百年来的习俗,很难彻底消除,农村公墓也很难推行。但我认为,即使没有公墓,最起码可以将骨灰盒土葬,而杜绝将棺材土葬。我真不知道,全中国每天有多少木材被坦入土中?又有多少土地被侵占?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千万不该让火化变成农民的额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