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硕士研究生经过2-3年的努力,当论文完稿提交的那一刻,就期待着答辩和毕业,准备迎接新的岗位。
研究生答辩前的一个重要程序是论文评审。评审的结果决定能否参加答辩。因此等待评审结果期间,研究生心里是惴惴不安的。
论文完成需要导师的付出,在一次次批改中,论文得到升华。凡是经过导师认真修改的论文,不通过评审的概率几乎为零。而不能通过评审的论文,大多与学生自身因素有关,当然也有少数不负责任的导师。
各学校出台的研究生论文条例大体上类似。现在评审分校内外和盲审。其目的是尽可能在彼此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有可能认真评议,尤其是提负面意见。这样有利于严格把关,避免放水。初衷当然是好的,但实际结果并非如愿。
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属于定性评议。每年毕业生人数众多,成百上千,不可能像申请项目发论文那样严格。只是”达到学位论文水平“与否而已,没必要卡人。除非是那种文字数据一团糟临时应付的论文。即便严格也要划出淘汰率。学位论文从送审到答辩通常不足一个月时间,因此小改可以,大改做不到。尤其是补数据更不可能。这可以在以后投稿时接受更严格的审查。毕业论文不可能完美无暇。
校内校外评审并无大的差异。除了不认识以外,同类学校导师水平基本差不多,评审标准也无二致。基本不存在校外严校内松的问题。而高一级别的学校评审可能标准要严些,这与学校层次有关。同理,盲不盲审差别也不大。要相信本校老师的水平和能力及人品,若无这点自信,干脆撤点别招生了。
评审意见宜粗不宜细。不轻易使用否决权。研究生只要努力,选题没问题,方法,数据都有,写作说得过去的原则上都应允许答辩。研究生论文通常是逻辑问题,讨论不足居多,而语文错误不在此列。
有争议的时候,第三方仲裁是必要的。可以请一些资深教授或多找几位老师做评判。学生申诉的事情尽可能不要发生,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
评审者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篇论文。要把握好分寸和松紧尺度。在肯定的同时指出问题所在,不要含糊,要明确。摆事实讲道理,让学生心悦诚服的接受。
评审意见一栏应该简化。修改后答辩与直接答辩是一样的。谁还会有时间等你修改后再看?延期答辩和不能答辩实际上也一样。倒不如改为可以答辩,不能答辩更明确,易于操作。修改后再审,几个月后再提交等都是废话。能把事情化繁为简的绝不要反其道而行之。创新性和评优之类的意见最好撤掉,实在不便发表意见。我只能评判你能否答辩,有无创新,是否优秀留待发表文章后再说吧。
总之,评审决定答辩,要慎之又慎。评审是在导师和答辩委员会之间的另一道“关”,其目的不是“卡”住多数人,而是让论文更完善。这才是研究生论文评审的初衷。如同我开始提到的怀胎如同准备论文,分娩则为通过评审(答辩)。既然分娩是不可阻挡的事情,我们为何不顺势而为,而非要让论文胎死腹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