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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疯了还是上帝疯了?

 

上小学时,老师讲鲁迅,浙江绍兴人,原名周树人,笔名鲁迅。至于为什么叫鲁迅,老师说鲁迅”这个笔名,有三种解释:一种说法是指“鲁”字乃鲁迅先生母亲的姓,他的小说中常提到的“鲁镇”,就是他母亲的老家;“迅”是他的小名,所以在他的小说里也出现过“迅哥儿”一词。另一种解释是先生挚友许寿裳所说,他亲自问过鲁迅先生,先生笑道:“取愚鲁而迅行的意思。”此乃先生自谦之辞。这两种说法,都是从字面上解释,也切合鲁迅的生平,都说得通。第三种解释认为“迅”字,古义为狼。出处见《尔雅·释兽》:“狼子绝有力者曰迅。”照这样注解引申出来,“鲁迅”是指狼的一个勇敢有力的儿子。持此一说的是历史学家侯外庐。他说,鲁迅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的小说代表作《狂人日记》就是抨击封建社会“吃人”制度的,他取用这两个字为名,正是鲜明表示他甘以“狼子”自居,与封建社会制度彻底决裂之心声。

 

 

那时候俺尚处于混沌蒙昧,但内心里隐约感觉老师在瞎扯,许寿裳可能说的对,但我就不信鲁迅当时那多想法最终九九归一,想了很多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后归到鲁迅!涵盖了所有含义!反正鲁迅已经西去,咋说也死无对证。

后来学《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知道了《红楼梦》,知道了曹雪芹。《红楼梦》已流传两三百年,也让不少喜欢《红楼梦》的人前仆后继地埋头研究了两三百年,使得“红学”专著比比皆是,“红学”研究甚是繁荣。史书说曹雪芹当时十分贫困,有时穷到“举家食粥酒常赊”,但工诗善画,高谈雄辩,诙谐幽默,放荡不羁,常和一些愤世嫉俗、志同道合的朋友诗酒往来,留下了看成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曹雪芹肯定不会知道,自己当时粥都喝不上热的,死后几百年间竟然养活了数百数千的红学家,为了一个理解咬来咬去,也不知道都干了啥,就像回字有几种写法?这也可以理解,人家都已经over了,当时到底咋想的谁也不知道,无从可考,只能猜,只是你才来猜去也猜不明白,因为没猜明白,又接着养活了无数后世研究者,想想也有意思,红楼梦一个人写了几十年,却害的数辈人研究数百年,还不知所以然。

 

最近,一翻朋友圈,亮瞎了眼睛:有个叫张楚廷的,指导数十位弟子孜孜以求、夜以继日勇攀高峰,研究他自己,真是内举不避亲,为国举贤。百度一下扫扫扫盲:张楚廷(1937- ),男,当代著名教育家。数学教授,教育学教授,高等教育学博士生导师,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导师。原湖南师范大学校长,前任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长。学术头衔和著作不止等身,登梯子可能够不着顶。

 

 

 

方舟子看不过眼了,贴了几张图,我借用一下,版权所有归方舟子。

 

 

 

 

 

我真有点纳闷了,人家曹雪芹驾鹤西游了,写了不少东西,后世愚钝不明觉厉,咋办呢?好奇心很强,求知欲旺盛,猜吧!于是诞生了《红学》,可是这《张学》有点意思了,张教授本身活蹦乱跳,一家老少养的膘肥体壮,竟然同时养了数十位徒子徒孙来研究他

 

要是换做我是张教授,我一定和颜悦色问问学生,你们要研究我批了多少经费?学生怯生生答完后,我会和蔼可亲地说:那好,分我一半,你问啥我答啥!你看,这多好,和谐社会吧,费那劲干嘛?

有个小故事:斯大林读完高尔基的小说《少女与死神》后,十分欣赏,在书的最后一页写下这本书写得比歌德的《浮士德》还要强有力,爱情战胜死亡”的评语。他竟然把“爱”字漏写了一个字母。这句评语被一家报纸原封不动地发表出来,引起热议,同时,N多作家合作,写了一篇文章,论述斯大林这个词少一个点的意义所在,结合古今中外人文历史,社会发展之必然,结论:资产阶级的爱与无产阶级的爱有伴之差别,所以,无所不能的斯大林同志创造性的提出爱的新写法。斯大林很快知道了这件事,随即做出批示:“坊间的传言有误,那个‘爱’字只是书写时的笔误。”

作家巩高峰的文章《一种美味》,被2017年浙江高考语文作为阅读理解题,其中一段“......那条鱼。从锅里蹦到地面,它显然已经超越了极限。现在,它早已死了,只是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

 学生们不知所以然,全蒙圈了,索性直接问原作者龚汉峰

结果,龚汉峰也蒙了

 

 

全文的结尾有这样一句话:

 

死鱼的眼里还有诡异的光,这是恐怖小说吧。

很多读者问,诡异的光啥意思,考题也问了最后一段的意思

 

可是作者搜肠刮肚,最后只得弱弱地回复一句

“对不起,我解释不了..."

 

说到这,又想起了《张学》始作俑者及其徒子徒孙,你们研究个毛啊,直接拉过来问不就得了?你真问了,说不定张教授自己也不知道,你就咋好咋编就是了。

尼采说上帝疯了,上帝说尼采才疯了呢,可能也许谁都没疯,那谁疯了呢?也许世道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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