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顺利通过了外审,也圆满完成了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郑重宣布:“xxx同学的论文达到博士毕业水平,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请问这样就可拿证走人了吗?当然不一定,因为很多学校都明确规定,在完成毕业论文(所谓大论文)的同时还要在一定级别的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所谓小论文),否则不予毕业。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就是“博士毕业”论文答辩,一篇论文通过了外审,通过了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就说明达到了博士毕业水平,为何就不能毕业?按道理说,答辩委员会的“答辩”是决定能否博士毕业的最权威环节,而今在“大小论文”的双重紧箍咒的束缚下,答辩委员会的权威性被严重消解,也就是说,答辩委员会郑重宣布的所谓“通过答辩”有时是形同虚设。
答辩委员会说了不算,谁说了算?当然是刊物编辑说了算。如果编辑不给你发文章,你永远不能毕业。也许有人说,编辑不给你发文章,说明你的水平不够,这话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其实未必。比如学校规定每个博士毕业前必须发2篇CSSCI论文(所谓C刊),但有的专业被列入CSSCI的刊物即便都用来发表博士研究生的论文,也无法满足需要(这种假设当然是天方夜谭),这就注定有部分学生无法按时完成规定的小论文。
在答辩委员会“失灵”的情况下,出现了各种匪夷所思的现象:即便学生通过了答辩,学校也扣着毕业证,待完成了小论文再发给学生;有些学生即使完成了比较满意的毕业论文,但由于没有完成小论文,也不想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至于有些学生为了毕业,设法贿赂编辑,早已不是“匪夷所思”的现象啦!
当然,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发文章,用意是提高培养质量,其出发点是好的,但这样做有没有侵犯学生正当的合法权益?有没有助长了刊物崇拜、尤其是C刊崇拜(这说的是文科)的不正之风?这些都是有待探讨的问题。
我的观点是,只要通过了外审和答辩,就应该顺利毕业,任何外加的条件和束缚都是披着看似“合理”的外衣,其实是在变相地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