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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能吃榴莲?不可信

  榴莲,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水果。爱它的人趋之若鹜,不爱的人唯恐避之不及。抛开气味是香还是臭不谈,单说它水果之王的称呼可是名不虚传,营养价值确实很高。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榴莲虽美,关于它的谣言也不少:喝酒后8小时内、酒精还没有彻底分解之前,不能吃榴莲,特别是糖尿病患者同时吃榴莲和喝酒危害更大;榴莲和很多温性食物不能同吃,否则就会上火发炎;和过量山竹同吃会引起便秘;还不能和海鲜同吃,会引起严重肠胃不适,导致腹泻、腹痛等……我们还能不能愉快地吃榴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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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榴莲与酒同食致病”不可信

  但升糖指数高 糖尿病人不宜多吃

  有传言说“喝酒后8小时是酒精彻底分解的时间,这一期间不宜吃榴莲”,而且“糖尿病人喝酒时同吃榴莲危害更大,不仅会导致血管阻塞,而且严重的会出现血管爆裂和中风”。听起来还真的有些毛骨悚然,那些有过喝酒又吃榴莲经历的小伙伴肯定被吓出一身冷汗,可事情真是如此吗?

  榴莲中的确有含硫成分(也就是榴莲独特气味的来源之一),这些成分可降低肝脏内乙醛脱氢酶的活性,而后者又决定了肝脏代谢酒精的速率,即所谓的“吃榴莲会影响酒精代谢”的依据。

  但事实是,这些含硫成分降低酒精代谢活性的程度是非常有限的,而且还和吃榴莲的量及榴莲的种类有着极大的关系。也就是说,正常吃榴莲确实会影响乙醛脱氢酶活性,但只是轻微的影响而已,并不会像谣言中说的那么严重,既不会导致酒精中毒,更不会诱发疾病和死亡。而且,不同个体代谢酒精的能力也有差异,那些擅长喝酒的人体内乙醛脱氢酶活性本来就很高,正常吃榴莲更不会对酒精代谢产生影响。

  不过,对于糖尿病患者来说,酒和榴莲都属于高热量食物,而且榴莲的升糖指数较高,对血糖影响很大,不要说放在一起同食,就是分开来单独享用,也一定要严格控制量才行!

  02 食物相克属无稽之谈

  再好的东西也不宜过量

  除了跟酒“有冲突”之外,还有说法认为:榴莲与如辣椒、生姜、韭菜、洋葱、羊肉、狗肉、大枣、龙眼等温性食物同食容易上火,与过量山竹同食容易便秘,与海鲜同食会引起肠胃严重不适。这些传言中虽说食材种类不同、说辞迥异,但其实殊途同归,根本上都属于食物相克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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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食物相克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早在30多年前,中国著名营养学家郑集教授已经通过实验证明了这点。所谓食物相克导致的腹泻、过敏等问题,其实是由于某种食物本身不洁导致的,或是进食者本身有食物过敏体质。 其次,任何的饮食行为都需讲求适时、适度和适量。无论食物属性如何,都要保证在合适的时间,选择适宜的食物种类,控制进食的量,这样不仅不会造成危害,还能促进健康。反之,则可能超出身体本身的代谢能力,轻则胃肠不适,重则影响脏器功能。榴莲和某些食物出现的“上火”症状,很可能就是因为食用过量导致的。任何食物吃多了,都会造成食物消化和营养素吸收负担加重,进而影响体液和激素分泌,甚至诱发脏器和免疫功能紊乱,因此出现一些诸如尿黄、牙痛、咽喉痛的症状也就不难理解了。

  生活中这种现象很多,例如荔枝虽好,饭后吃几颗美味又健康,如若真的“日啖荔枝三百颗”,恐怕即便是真正的岭南人,身体也抵抗不住出现类似“上火”的症状。换做榴莲也是一样的道理,试想147千卡/100克的热量(约是同等重量下小番茄的6.7倍、苹果的2.8倍,米饭的1.3倍),如若任性的吃,恐怕无论配上什么食物都会出现不适的症状。 所以说,榴莲虽好,适度为佳。关于榴莲的谣言还有很多,切莫轻信,多关注科普知识,擦亮眼睛,就可以免去那些没必要的担惊受怕了。

  作者 | 张 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博士/副研究员

  审核 | 刘英华 解放军总医院营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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