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古镇、古城虽为三种不同的聚落形式,但都以朴实的原始空间形态,真实地记录了中华文化在不同历史阶段所特有的建筑风貌、民俗特色和传统魅力。在古村、古镇、古城的发展方面,国家鼓励对其进行适应性的文旅融合,而保护与传承也成为最重要的两个主题。这不仅有利于人文发展,也推动当代社会的经济增长。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继续明确古村、古镇、古城的文化地位,就其发展和保护出台了对规范行业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政策,如2019年12月10日出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已在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而游客在互联网上相互分享自己的旅行经历,探索讨论民俗文化的点滴,使越来越多的城镇村落被更多人群关注,从而拥有了更高的曝光度。
问题:
旅游产品过于单一,缺乏吸引力
古村、古镇、古城的特色应该重视两种形态。一种是现存的 文物“固态”,如作为传统文化载体的建筑,其完整独特的建筑结构和建筑形态都为后世留下了了解历史的文明财富。另一种是共存的 文化“动态”,如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以及当地手工业、民间艺术形式和当地人民自身生活的展现。目前,大多数古村、古镇、古城游客的参与度不高,尤其是一些偏远的古村,游客大多是走走看看,转一圈了事。
可以发展自己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更多地表现本地古老的文化,以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餐饮、手工艺品、民间艺术、互动游戏等,增加游客的可参与性。有条件的可以发展吃住行游购一条龙,让游客体验纯朴的民俗民风。在古村、古镇、古城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更好地推广和传承其历史和文化,这不仅可以推广民间文化瑰宝,更能将文化资源转化成经济红利,帮助当地民众脱贫致富、改善民生,从而将特色文化代代相传,更有利于对传统文化的保护。
亟须出台系统性、权威性的法律
目前,我们国家在保护古村、古镇、古城的举措中,虽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条令条例,但是在古城、古镇、古村保护中一旦涉及具体案例及问题时,依然要选择性、参照性地执行现有规定。而且,当前的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基层政府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与职权规范,对当地居民自发行为的约束力度不容易把控,出现对古村、古镇、古城过度开发、破坏建筑群体、牺牲文化生态的现象。而对古建筑和古文化的唯一性及稀缺性特点未加高度重视,造成了部分历史文化遗产永久性的毁灭的遗憾。
因此,必须快速成立相关工作组,实地展开调研,尽快制定适用于保护古村、古镇、古城的国家级权威法案,并建立相关监督监管机构,形成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长效发展机制。对相关古村、古镇、古城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明晰保护对象、了解文化生态意义的培养,以领导带动当地居民的自觉自发性,明白“为什么”“做什么”和“怎么做”,了解历史文化对后世的珍贵,结合自己的村庄、镇子、城市,让当地民众真正地认真了解需要保护什么、如何保护和为什么保护这三个核心问题。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了解当地民生诉求,制定既符合当代发展又保护历史文化的举措。
以良渚遗址的保护为例,即便被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也并非一劳永逸,如果保护不当,则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这就引发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比如,如何挖掘良渚文化的内涵和底蕴,以助力当代社会发展;如何将保护与发展二者相结合,以良渚古城文化生态带动当地经济转型;如何宣传良渚文化,以提高国际影响力,增强文化自信;如何打造良渚古城的文化名片,拉动旅游产业升级及文化交流增进等。又比如,平遥古城在保护古建筑群时,不得已迁离了学校及医院,对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从而引发了一些利益和观念的碰撞。这就需要思考古城、古村、古镇的保护同当地居民生活便利的平衡关系。协调当地民生与文物保护,让二者相辅相成、和谐共存,将是国家立法与当地执法的主要目标。
古村、古镇、古城的特色仍有待提炼
受到商业模式的影响,古村、古镇、古城或多或少给公众,尤其是游客一种“似曾相识”“好像都差不多”的印象,商业业态相差无几。
古村、古镇、古城需要选择聚焦的特色方向。各地发展古村、古镇、古城,需要真正从文化背景、历史演变、建筑景观、民俗特色等方面引导发掘,寻找独一性及特殊性,找到文化特点和个性特色,从而开发以文化内涵为主导的特色型资源。目前,大部分古村、古镇、古城仍然仅限于山水风景,在文化认知度、知识联想度等方面仍比较薄弱,与介绍民俗、传承文化和滋养生态的初衷有所偏离。很多作为旅游项目的古村、古镇、古城仍然与人文内涵相差甚远,仅是限于山水旅游的地名标签。
文旅产业的创新和立意,就是要挖掘当地的旅游特色资源,可以结合艺术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播,并形成有特色的文旅品牌。比如陕西紫阳县在深入挖掘其“山、水、硒、茶、歌、道”等特色资源后,借势打造了“汉江画廊”“茶歌紫阳”的旅游品牌。歌手程璧和主持人容千用民谣的方式,借用紫阳民歌中的歌词对白,再加上打击乐、吉他与竹笛的编曲,利用听觉感官,让人们记住了一首朗朗上口的歌谣,也同时记住了紫阳的特色,无论是否到过紫阳,都对这里产生了一种文化记忆,是非常好的尝试。
趋势:
在文化传承中进行商业开发
人文内涵使古村、古城、古镇成为热门景点类型
2019年,文旅融合成为旅游消费的新亮点,历史人文类景点也成为了国内人群最受欢迎的景点类型之一。2019年的节假日消费数据显示,包括文化艺术场馆和博物馆在内的历史文化型景区的平均访问量增幅已超过25%,消费人次增幅和同比增幅均高于30%。以华中地区为例,各省的热门景点中,博物馆和历史人文类景点稳居前列。马蜂窝旅游研究中心负责人冯饶指出,由于人文景观在旅游淡、旺季上的限制不多,再加上越来越多的年轻游客乐于在古村、古镇、古城的游玩中学习了解其历史文化内涵, 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古村、古镇、古城可以凭借自身优势,吸引更多的中外游客去了解当地的文化历史和民俗风情。
文化遗产研究推动古镇保护
学术研究,尤其是考古和文化遗产研究,有利于对古镇、古村、古城进行历史文化追溯与保护,为人类世界文明研究成果做出突出贡献。国内针对古村、古镇、古城发展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由中南大学创建的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的表现尤为突出,不仅获得了多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资助,还创建了中国第一个专门针对传统村落文化研究与保护人才培养的博士点和硕士点。该中心自成立至今,科研成果已见成效,丰富了国家高校的人文学科领域。
海外方面,中国越来越看重与海外名校的学术合作,同时依靠人才桥梁,促进学术研究对古村、古镇、古城发展的保护及传承。2019年,剑桥大学在其考古系、麦克唐纳考古研究所和剑桥遗产研究中心开始具体实施一项针对“仰韶文化:百年研究史和遗产影响”的五年研究项目。该项目研究不仅涵盖了中国当代考古史,更是对中国一百年来考古学发展的一个总结,并为下一个百年发展奠定了基石,对中国十多个省(仰韶文化遗址遗产地分布)联合申遗事宜也十分有利。
影视旅游促进古村、古镇、古城发展
政府支持文旅结合促进影视旅游产业商业化,因为它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影视旅游产业的结构超越了社会结构,形成了类似于其他制造业的产业结构。影视将旅游包装成产品的过程经历了不同阶段;旅游为增进影响力,运用影视手段进行宣传并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这种互利互惠的产业协同模式在国内及海外市场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电影《指环王》曾对新西兰的旅游业产生了指数型影响,国内的影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九州缥缈录》等的热播,为其拍摄地湖北恩施带来了129%的旅游率涨幅。影视与旅游的结合将是促进古村、古镇、古城发展的重要手段及趋势。
下一步,应该着重对不同区域针对影视旅游对古村、古镇、古城发展的鼓励政策进行整理,并健全完善追踪体制。目前,各省市为了吸引投资,拉动当地旅游业发展,针对影视资源拍摄要求,陆续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本地优惠政策。我们可以根据不同地市的税收及鼓励性政策,整理出一份详实的政策综述。
一方面,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对后续市场表现的追踪来判断其是否对旅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是否有值得其他区域学习借鉴的经验总结,并对未来的政策调整起到有效的参考作用。另一方面,这也可以给电影电视从业者带来便利,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总览,掌握更多当地的拍摄资讯。旅游开发确实是吸引游客、促进经济发展、拉动投资的有效途径,但鉴于古村、古镇、古城的历史独一性及文化传承性,必须采用科学手段,经过精密分析,保护为主、开发为辅地进行相应发展。我们不仅要在发展中更加关注对古建筑和古文化的保护,更需要保护当地居民的文化生态,不要因为过度的商业开发而失去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
中国的古村、古镇、古城记录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和悠久历史,也是丰富多彩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它们,是保护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的文化支柱和丰厚贡献;传承它们,是珍惜祖先创造的文明成就,是当今中国人文发展综合实力的展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然是全社会的共识,保护文化生态已经是新发展理念重要的组成部分。古村、古镇、古城最值得被珍视保护的正是其不可复制性和唯一性,因此,应该尽力保护古村、古镇、古城的原有历史风貌。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更不能为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就让古村、古镇、古城经历置换性破坏和清洗式修整。
要坚持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将古村、古镇、古城的生态保护落实到每一个发展举措上。在保护好生态文明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把生态效益转化成为社会效益,这种社会效益可以是文化传承的教育效益,也可以是脱贫帮扶的经济效益。但是,这一切都不能离开历史的保护和文化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