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矛盾通过自己本身扬弃自己。对立双方相互否定,相互促进,使事物不断变化。当变化积累到一定程度,双方的对立不再紧张,矛盾就一点一点地逐渐平息下来。直到最后,对立降低为一般的差别,不再构成矛盾。
恩格斯说,“在发展进程中,以前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就会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
现实的、具体的矛盾,其相互转化的过程和条件也不是抽象的、随意的,而只能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上的吴越之争,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用20年为人口恢复、国力增长创造强弱转换、矛盾解决的条件。可见矛盾转化之不易。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运动,是十几亿群众的现实的生产劳动、生活需求等状况的变化,是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以及生产方式变革的连锁式变迁,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的系统性演变,必然要经历漫长复杂的现实转换过程。实际上,仅从改革开放算起,我们党就毫不动摇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了举世罕见的连续40年的平稳高速发展,经济、社会、民生等持续发生深刻变革,使原来的社会主要矛盾逐渐缓和,直到不再成为重要的矛盾。
当原有的社会主要矛盾内部双方的对立不再尖锐,如果不及时调整政策、仍然把主要力量集中到解决原有矛盾上时,不仅不能再产生发展的内动力,还会产生负面效果,加剧新的社会主要矛盾。
比如,当旧的社会主要矛盾解决后,如果继续在一般性的物质文化需求层面去增加供给,就会忽视创新升级、错误配置资源,导致产品产能过剩、延误转型升级、损耗资源环境,出现低层次徘徊、低效率循环的局面,直至陷入某种发展陷阱。认识矛盾,把握矛盾,是掌握工作主动权的重要前提。
旧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于是新过程就代替旧过程而发生。“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的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及时深化对社会矛盾的分析,找到新的主要矛盾,找到实现健康发展的新的动力源泉,就成为关系全局的重要理论和实践课题。
矛盾的思想是必然性的思想。一切真的思想都是必然性的思想。“哲学的目的就是扫除这种各不相干的外在性,并进而认识事物的必然性。”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判断和把握,表明我们党推动发展的能力不断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指导推动作用。
二
党的十九大提出,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新的过程中升级了的新矛盾,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影响和制约我国社会其他各种矛盾的矛盾。
毛泽东说,“旧过程和旧矛盾消灭,新过程和新矛盾发生,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因之而不同”。他引用列宁的话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
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粗看似乎变化不大,但是仔细体会,两者的落差是相当巨大的。
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是需求品的升级换代,而是需要结构、层次的变化。
物质文化产品,往往是具体、有形的,偏重私人物品生产和个体需求满足,更有形而下的“器物”特征。在整体温饱尚未解决时,这个层次的需求是人民生活的主体,是提高需求层次的瓶颈,必须努力解决。同时,受边际效应递减等经济规律的制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民需求不可能长期停留在这个层次。
美好生活需要,一方面意味着原有消费品升级迭代,更重要的是结构性的新需要的产生,即增加了环境的、秩序的、精神的等无形要素,偏重公共物品和抽象价值的创造,有形而上的“道化”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秩序、安全诚信,这些公共物品和社会价值观的创造,已成为构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重要的根基。
如果再深一层追问,就要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对于人的本质属性和人的发展这个根本问题的看法。早在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发现,在资本主义大工业条件下,劳动者被迫与生产力相分离,“丧失了一切现实生活的内容,成了抽象的人”“完全失去了自主活动”,本应是生活目的的劳动,却表现为“用摧残生命的东西来维持他们的生命”。他们相信,无产阶级革命将使自主活动“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我们党突出强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正是着眼于不断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理论逻辑和政治逻辑的必然性,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初心。
三
作为对立方面,理解把握“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既要实际地研究发展本身的状况和问题,也要把它作为“美好生活需要”正相反的对立面,从二者的联系中来研究其本质规定性和丰富内涵。
不平衡的问题,既存在于同一个产业部门之内,也存在于不同产业部门之间;既存在于经济系统,也普遍存在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个方面,以及其相互关系中;既存在于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又存在于不同区域之间。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我国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一些方面还存在发展程度较低甚至低于平均水平的情况。这两方面问题都比较广泛地存在,并且内生于整体社会系统的运行之中,不是那么好解决的。
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畸轻畸重不可能可持续发展,先进后进差距过大存在潜在隐患,污浊环境中也没有美好生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观目标观照下,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不是小问题,也不是短时期的问题。
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思想方法上要兼顾“重点论”与“两点论”两种思维,把握好阶段性重点攻坚和系统性长远施策的问题。要充分运用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的方式,针对精准脱贫、环境治理等问题重拳出击,一个一个地解决。又要着眼长远,从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系统推进,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稳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全面繁荣中国文化事业。
同时,站在更大的时空尺度来看,不平衡、不充分这两个问题,都既有特殊性(阶段性)、又有普遍性(长期性)。发展无止境,平衡中会产生新的不平衡,“充分”和“平衡”都是动态、相对的,“不平衡”“不充分”会始终存在。从20世纪100年这个不算长的跨度来看,世界主要国家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巨幅波动,强者变弱,弱者变强,也是屡见不鲜。因此,抓住社会主要矛盾,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问题,不断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应是在新时代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的坚定方针。
链 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