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言是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也是宪法法律保障的公民权利。历史经验证明:敢放言,个人确有风险;如禁言,执政者必有危险
胡德平同志的《改革放言录》一书共有7部分82篇文章,该书起于1984年的《为自由鸣炮》,止于2013年的《活国在于活人》,为德平同志近三十年来为改革鼓与呼的言论实录。有历史意义,因为有史的脉络、史的记载;有现实意义,因为有现实的需求、现实的呼唤;有启示意义,因为有启示的可能、启示的必须!
为自由放言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顶层设计:“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中国共产党为争取人民大众的自由而成立,为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目标而奋斗。无疑共产党人的自由,既包括宪法所赋予人民大众的言论自由,也包括党章所赋予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由。
正如德平同志所言:“社会主义社会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抛弃了社会自发发展的消极因素,逐渐成为自由、自觉、自主的积极发展的社会。”德平同志还说,“历史是民族的记忆”,一定程度上讲,中国历史就是一部放言与禁言的博弈、交锋的历史,改革开放的历史尤其如此。
如果没有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人才等很难达到那样一种高度,中国的大一统也很难在秦始皇统治时期迅速实现!如果没有“公车上书”与戊戌六君子的变法放言,如果没有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启蒙、放言交锋,中国的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不知还要延续多久!
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以来的“真理标准”与“两个凡是”、姓“社”与姓“资”、公有与私有、左与右的多次博弈与交锋;如果没有胡德平、吕日周、刘日等一批批共产党人冲破桎梏、打破藩篱、放胆放言,中国将难以摆脱苏共亡党、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噩运。
同时,历史也反复证明,凡是与禁言相伴,通常是执政的衰败及王朝的没落!
中共党史既有放言的豪迈,也有禁言的曲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异常强大的“三座大山”,毛泽东放言,“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既有“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的放言,也有“引蛇出洞”的禁言。改革开放初期,面对“文革”对政治生态的严重影响,面对“两个凡是”的禁言禁声,邓小平大胆放言,“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实事求是的大会、解放思想的大会和放胆放言的大会而名垂青史。32年前邓小平的8·18讲话,既是改革开放的总规划蓝图,也是邓小平的改革放言录!
党的十八大又开新局。总书记习近平带头不断放言:“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让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当然,这“三个共同”也内含了让中国人民共同享有自由放言的机会!
建党91年、执政63年的历史同样证明,凡是敢于放言的时期,通常是我党兴旺发达的时期;凡是鸦雀无声的时期,必是我党严重失误的时期。
面向新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又一次站到了为实现“中国梦”而放言的新起点上。
能否放言成为政权兴衰的重要标志
盛世赢在敢放言,末代输于常禁声。
大唐盛世的魏征因屡屡在皇上面前放言而名垂千秋,而主政苏联11年的赫鲁晓夫“退休”后,竟然要靠偷听美国之音来了解世情、国情和党情。
我党执政以来,党的八大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因民主讨论和自由发言留下了辉煌的印记。其发言人数之多,代表面之广,形式之活泼,在历届党的会议中少有。在党的八大上,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修改党章报告》,周恩来作《第二个五年计划报告》,除了这4个重要报告之外,在大会上发言的有68人,45人作了书面发言。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作铺垫的中央工作会议历时36天,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提出者、组织者与提出和坚持“两个凡是”、坚持反对真理标准讨论的主要人物正面交锋,陈云等党的许多老一辈革命家和领导骨干,对“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两年来党的领导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批评,甚至点名道姓地批评了时任党中央副主席的汪东兴,但是在整个会议的进程中,没有发生因为在大会上公开批评一位副主席而受到任何指责的事情。
苏共长期搞经济、政治和言论三垄断,控制舆论,禁锢思想,《真理报》上无真理,《消息报》中无消息,全国上下万马齐喑,全党上下众人诺诺,上级不了解下级,下级不信服上级,党听不到人民的声音,人民不信党的声音,党群疏离,干群分化,最终无人能替天下负责。
言论垄断,因言获罪,则是“旧制度”的重要特征,进而成为“大革命”的主要原因。
以史为鉴知兴替。熟稔历史的德平同志多次放言,“凭吊苏东悲剧”:
1999年,他放言:“对社会主义决不要轻言胜利,不要妄言早日建成,不要忽视‘左’和右的各种思潮的侵袭,不要过早宣布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开始,不要淡化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剧烈变化。”
2007年,他放言:“苏联、东欧实行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有其严重弊端,长期不思改革,不能与时俱进,终成悲剧。”
2011年,他放言:“我们应该把苏联解体作为借鉴和教训,成为我们党的建设的一个内容”,他还特别讲到“吸取苏联解体的教训,不光要讲,还要落实和监督。”
……
好制度保障好环境,营造放言好氛围。中国宪法明确保护公民言论,赋予公民监督和批评公权力的权利,也即赋予公民放言的权利。中国政府还先后签署了联合国两大人权公约,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强调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可见,放言是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也是宪法法律保障的公民权利。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历史经验证明:敢放言,个人确有风险;如禁言,执政者必有危险。
1957年反右派扩大化,使党外人士禁声,丧失言论自由,隔断了中共与党外人士的正常信息交流和来自党外的批评声音;1959年庐山会议反右倾,打倒大胆放言的彭德怀、邓子恢等,使党内禁声,党内失去了言论自由,堵塞了来自党内的批评通道和声音。由此,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机制双双缺失,乃至发生了十年“文化大革命”这样沉重的权力事故。
因此,善用历史的德平同志放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国家而无《宪法》,则根本不叫共和国,有《宪法》而无宪政,那么《宪法》也是空文一张。”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面临两个最基本的课题:第一仍旧是下决心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改革不可废,承诺不可弃”;第二就是如何进一步落实社会主义宪政法治,依宪、依法执政治国。
怎么放言成为能力和勇气的重要体现
放言既需要文史哲的修养和语言文字的能力,更需要政治的智慧和理论的勇气。
在某个特定时期、特定场所,确实需要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但是,这只是权宜之权,而非长久之策!同时,这种只做不说,是谋定而后动的只做不说,是只在內部或很小范围的说,而在外部或更大范围的做!
邓小平同志在江西新建拖拉机厂劳动改造期间,“绵里藏针”,只做不说。但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始,他却振聋发聩式频频放言。如“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发展是硬道理”,苏联模式的权力结构是“总病根”……
《改革放言录》既是德平同志30年来的放胆、放言和放怀,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史料、史考、史论、史评。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德平同志放言的领域不断突破。他“首选工作是做历史研究、文物工作,这是允许人们完全放言的领域”。后来走上领导岗位,不论是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工作,还是在全国人大、政协的相关岗位上,他在非公有制经济、基本经济制度、民主法治、文化、学术等方面屡屡放言:
如针对清算民营企业原罪的问题,他放言,“民营企业只有现罪,没有原罪”,“原罪是吃禁果”,“冲破计划经济必须吃禁果”,“民营企业家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先行者”,“民营经济成为中华民族和平崛起的一种重要力量”。
放言是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的集成。改革是对现有政策、法规、法律的突破,不放胆,则不足以放言;不放言,则未必能放手。
当下中国,在既有的权力结构和政治生态下,集中易而民主难,批评与自我批评则更难。尽管中央不断提倡,批评却始终难以形成气候,放言也始终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言获罪屡见不鲜,重庆的彭宇案、河南的王帅案、山东的曹磊案,不断发生违背宪法的不和谐事件。五年一次的党代会、每年一次的两会,除几个已退休或临近退休之士“谔谔”放言外,相当多的代表委员仍然是“众人诺诺”。
当下中国,处于历史的关口,既有广大民众对宪法赋予的放言参政的权利的保障和落实的诉求,又有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而迫切需要广开言路、凝聚共识的呼唤。
借鉴苏联教训,化解“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一个自信的社会主义大国应为世界的普世价值作出比其他国家更光辉的贡献”。愿以中华民族无与伦比的自信力,以共产党人不怕丢官的放言力,打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有谔谔争臣者,其国昌;有默默谀臣者,其国亡。”
当然,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定条件,无论就时间或空间而言,马上并全部放言,在当下还只是一种追求和向往,还不可能完全做到。但党的政治生活、党的机关报刊、党的中高级干部,党代会常任制、党委权力公开等试点单位,或者设立政改特区中的先行先试,则是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做得到的!
这种先行先试的部分地区、部分人员的放言,所需要的只是十八大报告中所强调的“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而已!
(作者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