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马克思主义也倡导平等,但马克思的平等指的是经济平等或社会平等不是政治平等。前面已经讲过自由民主制的根本是政治平等,而马克思主义以经济地位来划分阶级否认了人在政治上可能平等。概况来讲马克思主义与自由民主制基本不相容。
我已经介绍了政治体制的分类、希腊民主、法治、现代民主的意识形态基础。这些并不牵涉具体的文明或文化。现在我来初步探讨民主与文化的关系。我们可以从许多方面考虑民主与文化的关系。例如,1)自由民主制是否适用于西方文明以外的其它文化传统?2)从非西方文化传统的政体转变到自由民主制是否有很大困难或者要作很大牺牲?3)其它文明是否可能发展出与自由民主制不同的民主制度?这些问题牵涉很广,一篇文章只能涉及有限方面。这里我只考虑世界的几种主要宗教和它们如何看待政治平等。平等的理念对于民主非常重要。如果某个文化不承认政治平等,民主选举产生的领袖和政府的合法性就难以得到广泛认可。只有人与人之间在政治上是平等的,民主才有坚固的基础。
历史上有四个文明对现今世界影响最大: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教文明、中华文明、印度文明。注意宗教是这些文明的重要标志。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1】俯瞰了从史前人类一直到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前世界主要文明的政治结构和演变。人类社会政治发展非常不平衡,有的二千年前就形成了国家(例如形成有强大政府的中国【2】),有的(例如巴布新几内亚和其它一些太平洋岛屿国家)在二十世纪才形成国家。原始社会时期一个人类群体的头领一般不是世代相传,而是根据领袖的表现来确立的。后来人类社会才出现世袭王朝。宗教对早期政体起了关键作用。如果没有一门宗教的认同力和聚合力,人类社会只会有很小的政体。宗教在历史上对一个国家的制度可能起关键的影响。譬如早期印度的政治发展与古中国相差不大,但是后来波罗门教在印度占了主流。这使印度的政治发展走了很大(1000-2000年)一段弯路【3】。
如果说这几百年中某句话改变了世界,它应该是美国独立宣言中这一句:Weholdthesetruthstobeself-evident,thatallmenarecreatedequal,thattheyareendowedbytheirCreatorwithcertainunalienablerights,thattheyareamongthesearelife,libertyandthepursuitofhappiness.百度上的译文是:“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几乎所有中译文都译错了重要一点。英文原文是“createdequal”,中文成了“生而平等”。懂得英文的应该知道这里应该翻译成“被造平等”。人生下来可能有很大不同。生在英国皇室的王子与生在一个平民家庭有同等条件吗?生在亿万富翁(例如比尔-盖茨)家里的子女与生在中国一个贫穷家庭里的子女有相似的环境吗?如果“人人生而平等”,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需要做大量研究来证明或是证伪它。但是独立宣言的英文原文是指上帝造人平等。既然人是上帝创造的,人当然没有二话说不需要也无法证明平等,人就是平等的。注意这里的平等指政治平等和宗教信仰平等,不是指人的社会地位平等或是经济平等。我写过一篇区别广义的平等和经济平等的文章可供参考【4】。
美国的独立宣言受圣经和基督教文明很大影响;美国第一批移民中有许多是清教徒和为了逃避宗教迫害的各种基督教教派信徒。基督教文明提倡平等也广为人知。福山在【1】里讲到基督教倡导平等。另外一本普遍使用的政治学课本也讲过这点【5】。注意这两位政治学家不是基督徒。福山是神未知论者【6】。而从【5】整本书的内容来看,TerenceBall也不是基督徒。这说明从客观来看,基督教倡导平等。那么圣经是否教导平等呢?圣经的确有经节教导平等。其中之一是加拉太书3:28“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希利尼人即希腊人。保罗写加拉太书时身处罗马帝国。对于那时的犹太人来说,罗马帝国由两种人组成:希腊人(实际上指非犹太人以外的所有其他人)和犹太人。这段经节包括男女平等。但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3却说“我希望你们知道,基督是男人的头,丈夫是妻子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这里男女并不平等。如果根据上下文来理解这些圣经经节就不会有问题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是讲教会里崇拜的礼仪,所以这节圣经与前面的适用范围不同。那么圣经是不是倡导民主呢?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以后我再谈这个问题。
现在考虑其它几个主要文明。中华文明存在比较严重的等级制度,众所周知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旧中国的女性的地位也低下。著名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对旧中国有相当苛刻的描写【7】。开始我觉得他的叙述不是很容易接受,因为中国古代小说戏剧有下层人通过科举考试得以进入官僚阶层。但是后来想想,古代中国能够通过科举改变人生地位的人极为稀少。不要说别的下层人士的子女常常需要劳动糊口又缺乏学习资源,极少有下层人家子女能够通过科举改变其地位。所以从大层面上来说,布罗代尔基本上正确。但是中国的不平等远没有印度严重。印度文明一个突出的特征是从波罗门教而来的种姓制度。印度有许多种姓,不仅等级森严而且一个种姓对应于一种职业。出生在某个种姓的家庭只能从事某种职业。婚姻也受种姓的极大限制。考虑儒教和印度文明对平等的看法,中国和印度的民主转型会有一些困难。具体看最近100多年的亚洲民主进展,许多儒教国家成功地进行了民主转型,韩国、台湾已经是民主国家。中国因为受马克思主义影响需要另外讨论。印度成为民主国家已经有许多年。从上面印度文化背景来看,印度的民主转型相当不容易因为印度文化中存在极端的不平等。不错,印度现在仍有许多问题:腐败、贫穷、低效等等。印度许多地方各种歧视还相当严重。但是,印度能够进行和平民主转型本身是个很不简单的成就。
现在来看伊斯兰教世界。世界最著名中东历史教授贝纳德-路易斯写过一本关于穆斯林困惑的通俗书《错在哪?》【8】,非常值得一读。这本书的第四章开头讲:“常说伊斯兰教是一个平等的宗教。这种说法有它的真实性。如果我们比较伊斯兰社会起源时与周边的社会—东边的封建的伊朗及种性制的印度,西边的特权贵族的拜占廷和拉丁欧洲—伊斯兰教确实带来了平等的信息。伊斯兰教的实行反对依据家族,出生,身份,财富,甚至种族来的特权而坚持级别和荣誉只能取决于虔诚和功绩。但这种平等是不完全的;伊斯兰从起初承认三种基本的不平等,主人和奴隶,男人和女人,信者和不信者。”与儒教和印度教相比,伊斯兰教显然比较平等。中世纪时伊斯兰世界甚至比基督教世界还要平等。但是正如路易斯教授指出,伊斯兰教的平等是不完全的。基督教后来在平等上超出了伊斯兰教。圣经提倡平等而可兰经指定了几种不平等,长远发展后基督教世界的平等逐步完善。
虽然穆斯林世界的平等不完全,是不是仍然可能实现有限的民主呢?理论上当然有可能。雅典民主就是有限的,美国早期的民主也是有限的(女人、黑人等除外)。但是穆斯林要实现民主有一个很大的障碍。穆斯林是以默罕默德的教训和榜样为基础的。默罕默德死的时候并没有确立一个程序或方法来选择他的继承人,伊斯兰教的继承人是哈里发或者卡里夫。如何确立哈里发是伊斯兰教两大教派,逊尼派和什叶派,争执的关键。这个争执一直持续到现在,而且常常引发暴力。可想而知在一个穆斯林国家通过民主选举政府和领袖有很大困难。最早的伊斯兰国家成功进行民主转型的是土耳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斯曼帝国灭亡。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蒂尔克(MustafaKemalAtatürk)决心改革体制。他倡导土耳其共和国政教分离和民主。因为穆斯塔法是战斗英雄有很大功劳,很多土耳其人敬佩他,土耳其得以建立民主制度。虽然此后土耳其的国家建设并不顺利,但是土耳其基本上还是保持了民主体制。其它伊斯兰国家多数都不是民主国家,只有印尼最近的民主转型可能会成功。伊斯兰世界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广为接受的政治理论。在这种情况下,不难理解许多伊斯兰国家民主转型有很大困难。
中国大陆受马克思主义很大影响,这里需要简略地谈谈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是否与自由民主制冲突。虽然马克思主义也倡导平等,但马克思的平等指的是经济平等或社会平等不是政治平等。前面已经讲过自由民主制的根本是政治平等,而马克思主义以经济地位来划分阶级否认了人在政治上可能平等。概况来讲马克思主义与自由民主制基本不相容。有些马克思主义的概念与自由民主制的意识形态相冲突。例如,人民民主专政:因为一些人的经济地位或是政治观点被专政绝对不符合自由民主理念。民主集中制:这里充其量只是领导征集意见,一般是领导作出决策。而民主指的是公民决策。民主作风:这一般指领导决策前听取民众的意见。但是民主本身的意思不是领导决策而是指民众参与决策。民主集中制和民主作风与自由民主还有很少一些联系,人民民主专政就与民主毫无关系了。
从上面看出,由霍布斯、洛克、密尔(J.S.Mill)、孟德斯鸠等等西方哲学家思想家提出发展的自由民主制可以适用于其它文化传统。虽然非西方文化传统国家实现民主可能有一些障碍,但这些障碍不是无法克服。伊斯兰国家实现民主转型比较困难。有没有可能其它文明(譬如中华文明)提出和实现不同的民主制度呢?理论上当然有这种可能。这种理论会牵涉到哲学、政治、宗教、历史等许多方面,暂时还没有看到相关文献。另外这种理论必须经过认真思索探讨经得起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