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史某种程度上也是不断与各种疾病,尤其重大疫病作斗争的历史。
北京在历史上曾饱受疾疫困扰
北京作为国家都城所在,八方辐辏,人烟稠密,各地行旅络绎不绝,历史上饱受疾疫困扰。清初天下甫定,无暇顾及城市管理,顺治年间几乎每三四年就要发生一次瘟疫。康乾年间国力鼎盛,对城市公共卫生环境进行了严格管理,康熙年间由步军统领监理京城内外大小沟渠,乾隆时期京城内外沟渠河道,每年定期修浚,保证洁净深通。因此这一时期京师瘟疫相对较少。在天花、霍乱等恶性传染病暴发时,清政府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隔离措施。《养吉斋丛录》记载:“王师入燕之始,凡民间出痘者,移之四十里外,防传染也”。为避免传染病人流离失所无处安身,清政府在京城“东西南北,各定一村,令其聚处。有抛弃男女者,该管官严加责治”。
清后期随着国势衰落,京师公共卫生管理渐成虚设。承办官员敷衍了事,监督官员中饱私囊。京师居民的不良生活习惯更加重了城市环境的脏乱,于是北京公共卫生环境一落千丈。日本人服部宇之吉记载:“愚蠢的下层居民在路上吃喝,在路上大小便;屠户在路上杀猪宰羊;饮食店不顾一切地将脏物丢弃路上。即便上流社会,家里也是大多没有厕所,夜间到街上随地小便,本来黄土路上就有很多积水,再加上这些不洁之物,任何人都不会否认北京的道路全部不整洁也不方便”。
形同虚设的公共卫生管理使京师疾疫呈现出暴发的趋势。道光元年(1821年)霍乱蔓延,“京师至棺木卖尽,以席裹尸而葬”。光绪二十七(1901年)、二十八年(1902年)连续两年霍乱流行。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北京每日因该病而死者达百余人。二十八年疫情较上年更为严重,孙宝瑄《忘山庐日记》记载“京师数日内疾疫甚盛,死人无算”。
1910年之前所建立的防疫体系,更多的是对明治维新后日本卫生防疫体系的移植与模仿
糟糕的卫生防疫状况,不仅加剧了疫情的蔓延,也使得民众和政府在面对西方嘲讽批评时没有争执辩驳的理由,陷入民族自卑心态中。西方列强一方面通过租界内外卫生状况的强烈反差彰显其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感,同时也以卫生防疫为借口干涉中国内政、扩大势力范围。于是近现代防疫制度的建设已经不单纯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而成为事关保种保族、国家文明进步的大事。《东方杂志》刊载《卫生论》指出:“其国度愈文明,民族贵重,则卫生之法益精密;反是之,国必弱,民必劣……小之一身一家,受疾疫呻吟之苦;大之全国全种,蹈天演销减之惨。”
庚子事变后,为挽救内忧外患的政权,清政府颁布变法上谕,着手实施新政。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立巡警部,其中警保司下设卫生科,“掌考核医学堂之设置,医生之考验给凭,并清道、检疫计划及审定一切卫生保健章程。”次年(1906年),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卫生科升格为卫生司,由保健科、检疫科和方术科三科组成,负责“检医防疫,建置病院”等事,成为中国近代中央卫生行政机构的雏形。
在机构设置不断发展的同时,卫生司、卫生处颁布了一系列章程,涉及街道清洁、种痘、预防等法规。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外城总厅巡警部颁布《预防时疫清洁规则》,内容涉及街巷卫生、水源保护、粪便处理等,街巷卫生方面规定:“各街巷不得堆积尘芥污秽煤灰及倾倒泔水与一切不洁之物”;水源管理上:“沟渠不准投弃芥土灰石粪溺及动物皮毛肠骨及其他猫鼠犬等死体”;尤其在市场管理上也有明确要求:“凡鱼肉市场易生臭秽者,需随时由该管厅监督扫除,并令用石灰水洒泼以消恶毒”。
不过,1910年之前所建立的这一套防疫体系,更多的是对明治维新后日本卫生防疫体系的移植与模仿,未能涉及制度背后的知识体系,无论领导者还是具体执行者都不具备推行公共卫生的能力。京师警察厅卫生处处长没有一个是医学专业的;作为卫生制度实施直接行动者的基层巡警对公共卫生也知之不多,时人嘲讽巡警“无非是弄几辆破土车,撮撮胡同的脏土敷衍了事,只顾眼前”。西方公共卫生专家兰安生评价说:“颁布了一些卫生法规,并未采取真正技术性措施,严重违背卫生的原则”。
北京近代卫生防疫制度的考验
宣统二年(1910年)年底,东北暴发肺型腺鼠疫,并沿京奉铁路迅速向关内传播,悬于虚空的北京近代卫生防疫制度开始真正接受考验。1911年1月12日,京师出现了第一例鼠疫患者。奉天商人王桂林在京师三星客栈,染疫而死。由于缺乏必要的医学知识,人们并不知道王桂林是染疫而死,因此,又感染了客栈的三名伙计。其中一人染病后送入协和医院,被查出是因感染鼠疫而死,于是人们始知鼠疫由东北传入京师。不久正阳门外西河沿、安定门内、外城棉花胡同等处也出现了鼠疫。
为保障京师安全,此时清政府反应异常敏锐,迅速在永定门外设立了传染病室及隔离病室。考虑到鼠疫“防范之法头绪纷繁,一切诊断检查尤须精通医学人员相助”,民政部又奏请设立京师防疫事务局,“专司检菌、捕鼠、诊断、检验、清洁、消毒、注射等事”。京师防疫事务局主要负责京师内外城防疫,为加强顺天府所属二十四州县防疫事务,不久又成立了顺天府检疫局。在清政府的计划中,京师防疫事务局专为防疫而设,是一处临时机构,“将来防疫事竣,即将该局裁撤”。考虑到“安保疫事之不再起,是非从卫生根本上著手,无以绝后患于将来”,为弥补没有常设卫生防疫机构的缺陷,清政府几乎在同时设立了中央卫生会,目的在于“促卫生行政之进步,庶人民皆知注意卫生,疫疠流行可不防而自止矣”。
除专业防疫机构的设置外,为避免鼠疫蔓延,清政府还采取了不少激烈的防疫措施。为防止东北鼠疫进一步南下蔓延,起初清政府下令京奉火车由奉天至山海关二三等客车一律停止,仅开头等上行客车。同时设立检疫所,凡乘头等客车乘客无分中外,均须在山海关查验并留验五日,经诊察毫无染疫症状者,由医生发给无疫执照始准入关,不久后头等车亦被禁止,完全遮断了京师与东北的陆路交通。对于关外运来的各种皮货、鲜果菜蔬、棺木等均禁止入关。对经由西伯利亚所来邮件、各使馆特别信件经消毒后方准进京。步军统领衙门在京师各关厢外也加强了盘查,“如来自有疫地方之人,勒令先在关厢地面旅店住宿”,经检验无疫后方准入城。
在京师内部,民政部开始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京师所属地面人民患病者无论老幼、是否病故,均令报告该管警区,派医查验是否染疫。防疫局派医官逐日检查旅店、茶楼、饭馆、市场等处。对于患疫者实行严格的隔离措施,凡发现患疫者立即送往养病室进行诊治。患疫者家宅消毒后封闭七日或十日,其所在街巷遮断交通七日,并对同街巷所住铺户家屋逐一检查消毒。针对患急剧病或死亡者隐瞒不报、疫死擅自埋葬、拒不执行隔离、遮断交通之处所私自出入、乱扔秽物或随地便溺等行为,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专门制定了《防疫罚则》,对以上诸行为采取重罚。对于“以瓦砾秽物禽兽骸骨投掷道路或投入人家者”更加重一等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清末的这次鼠疫防治中,报刊媒体作为新兴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公报》《申报》《顺天时报》《东方杂志》等开辟专栏连续、集中对鼠疫进行相关报道,《顺天时报》坚持刊登京师防疫局每日防疫事项报告。对于政府采取的防疫措施、颁布的法令公告,各大报纸也及时进行了刊登,大力宣传,使民众详细了解防疫政策,配合政府防疫。对于防疫知识,各大报纸也积极进行宣传,民众卫生观念得以转变,开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树立起公共卫生观念。
清末这次鼠疫在各方努力之下取得了良好的防控效果,从一月中旬发现首例染疫者,到二月中旬疫情逐渐缓和,三月中旬鼠疫已经被彻底肃清,总共历时约两个月,京师临时防疫局防疫报告统计京师内外城死亡18人。防疫过程中各级防疫组织的设立及防疫法律法规的制定,使北京初步建立了公共卫生制度,也为近代防疫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