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广告,是近些年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型广告模式,现已遍布各类电影、电视、游戏作品当中。而在文学中植入广告,对于很多人可能是头一次听说。据媒体报道,近日某省的一位作家表示,他已经在多部作品中植入广告。有时候小说还未动笔,就已有数十万元入账了。对于这种结合,该作家认为是"天衣无缝",既能带来丰厚的收入,又不会损伤作品的质量;可不少读者则认为,为了文学的尊严和质量,作家应与植入广告保持距离。
植入广告自诞生以来就充满争议,有人极度反感,认为其对受众有一定的强制性,严重干扰自己观看或欣赏艺术作品;有人则认为无伤大雅,一些作品中可以有植入广告的生存空间。在广泛的争议声中,一些植入广告取得了良好的推广效果,例如被人们所熟知的"大黄蜂",就是雪佛兰科迈罗轿车在电影《变形金刚》中的植入广告形象。这个植入广告让科迈罗的销量迅速增长,甚至还使"大黄蜂"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符号。
究竟文学作品是否能够承载植入广告,笔者认为透过以下几点可以初见端倪:第一,与影视、游戏作品相比,人们希望文学能够更加纯粹地引领心灵、净化灵魂。因此,人们对文学的审美要求远远高于影视、游戏等,对植入广告的态度只会更加敏感,一旦觉察,很快就会条件反射般地关闭心灵之门。第二,影视、游戏作品往往是由声音和画面共同构成的,通过蒙太奇的手法直接呈现出来,诉诸受众的视听器官,其艺术形象具有强烈的直观性,因此在这种直观性的时空叙述过程中,植入广告很容易凭借与叙述情节的高度相关性而巧妙地传播开来;而文学作品则是用文字语言塑造出来的,其艺术形象需要受众将文字所表达的声音、画面、意韵、价值等在头脑中进行想象和重组,因此文学阅读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和间接性,而在这种间接性的接受过程中,如果遇到植入广告,受众很容易形成反感和抵触情绪,进而终止阅读。第三,影视、游戏作品很大程度上属于集体创作的艺术门类,而文学则偏向于个体创作,一部文学作品给受众的印象可能会成为一个作家的终身标签,所以植入广告给受众带来的不良印象,很可能导致受众对该作家的所有作品形成排斥心理,从而造成长久性的伤害。
因此,面对植入广告,笔者认为作家应保持谨慎的态度,在大众文学的创作领域可以进行试探性的尝试;而在纯文学的创作领域则不要轻易涉足,一旦涉足,等待作家的可能是不止一次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