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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进:收入分配改革的两个重点

  近年来,收入分配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十二五”规划纲要第4章“政策导向”指出:“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体系,合理调整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明显增加低收入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扩大趋势。”第32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指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因此,收入分配改革包括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整理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诸多内容。

  有学者将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都偏低;分配关系不合理,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大;分配行为不规范,分配秩序比较混乱,等。”未来五年收入分配改革具体要做哪些工作,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笔者认为“十二五”期间收入分配改革的关注重点有两个,一个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一个是制造业工资水平增长

  关注重点之一:农村居民收入增长

  “十一五”期间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同时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特别是2004年~2010年中央连续7个一号文件关注“三农”问题,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时期之一。但存在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7%,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仅仅为8.9%。

  而根据张东生主编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10)》,1979年~2009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5%,低于同期经济增长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6.9%,低于经济增长率3个百分点,而且低于城镇居民5个百分点。2009年,占全国总人口53.4%的农村人口所获得的收入仅占全部居民收入的25.9%,而占全国总人口46.6%的城市人口所获得的收入却占全部居民收入的74.1%。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3.33倍,剔除价格因素,则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2.67倍,比1978年扩大0.1倍,比2008年扩大0.03倍,为改革开放以来最高水平。

  问题出在哪里?根据《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10)》,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比2008年增加393元,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收入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2009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2061元,比2008年增加208元,增长11.2%。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继续较快增长,2009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人均167元,比2008年增加19元,增长12.9%;2009年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人均398元,比2008年增加75元,增长23.1%。而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速回落,2009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纯收入人均2527元,增加91元,增长3.7%,增速同比下降7.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居民家庭二三产业纯收入人均539元,增长10.0%,而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1988元,仅仅增长2.2%!

  分析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可以看出,农民经营农业的收入过低,是农村居民收入分配问题的症结所在。

  民以食为天。我国是人口大国,农业生产经营关系着中华民族的生存和繁衍。因为农民从纯粹的农业经营中越来越难获得充分的利益回报,所以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一降再降。笔者在安徽、浙江等地农村调研可见,青壮年多出外打工,留在家中务农的大多是中老年人,因此在土地上的收益越来越少,从而导致恶性循环。我国四大主粮之一的大豆,已有80%依靠进口,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信号。

  今年以来引发举国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和农村居民收入分配问题密切相关的。其中的深刻原因,是农村居民的利益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足够的保障,表现为农副产品价格过低,例如水稻价格从1990年至今只提高了大约5倍,而同期生产资料上涨超过20倍。在这样的态势下,滥用农药、抗生素和激素来提高农副产品产量,成为一些农民的主要选择,食品安全问题随之产生。我国应当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之路,中国科学院蒋高明研究员创办的山东弘毅农场提供了生态农业的成功范本。“三农”问题专家李昌平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只要农业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不仅80后会返回农业,90后也会搞农业。

  由此可见,“十二五”期间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增长,是“十二五”期间收入分配改革的重中之重。

  关注重点之二:制造业工资水平增长

  如果说农业是紧密联系着民族的生存和繁衍,那么制造业则与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密切相关,所以笔者认为制造业工资水平增长是“十二五”期间收入分配改革的另一个关注重点。

  近年来出现了一个观念误区,评价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认为第三产业的占比越大,产业结构就越发达。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第三产业特别是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存在的意义,只是帮助实体经济配置资源,只有制造业才是一个国家的独立与安全之本。17世纪~18世纪英国、美国等早期工业化国家,以发展轻工业起步,积累大量资本后继而发展重工业。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曾向国会提交《关于制造业的报告》,明确表述,一个国家“不仅富足,而且一个国家的独立与安全都是与制造业的繁荣极大地联系在一起的”。美国国会虽然最终没有通过这个报告,但是美国很长一个时期的发展是按照这个思想前进的。1812年美英战争结束后,英国商人不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北美倾销商品。英国国会和英国政府表示积极支持,政治家布鲁厄姆勋爵在下院发表演讲说:为了把美国在战争期间产生的幼稚制造业扼杀在摇篮中,即使在最初的大量出口中受些损失也是值得的。回顾青春时期美国以及后起工业化国家德国、日本和韩国的经济思想和实践,概莫例外。

  而到了20世纪20年代~30年代,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为了打破帝国主义国家的重重包围,保卫国家安全,在沙俄时代军事工业初步发展的基础上,优先发展重工业,短时期内迅速建成完整的工业体系,成为欧洲第一强国,并且为战胜德国法西斯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虽然苏联在工业化过程中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相对缓慢,但是其实现工业化的建设成就为世界瞩目,并启示了处于落后状态正在走向社会主义的青春中国。

  新中国成立以后,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主要依靠内部积累,使得国家有强大的重工业可以制造各种必要的工业装备,使现代工业在工农业生产总值中占有绝对优势并完全领导整个国民经济,才能推进国家工业化,真正实现经济上的独立。上述可见,现阶段的中国,应把智力和财力集中到关系着国家和民族前途和命运的制造业领域,把制造业置于一国发展、国富民强的重要位置。

  一个国家的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绝对水平,可以表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以劳动分配率表现出来的人工成本的相对水平,可以表明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国家的经济发展能力。在国家之间或同行业企业之间进行比较,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越高,增长越快,就能够不断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人工成本的相对水平偏低一些,则有利于取得竞争优势。

  根据刘学民主编的《中国薪酬发展报告(2010)》,我国2005年制造业劳动分配率仅仅为16.4%,比英国(2000年)低36.1%,比美国(1995年)、日本(2001年)的水平低15%左右,比韩国(2001年)的水平低5.9%,比印度(2004年)的水平也要低3.4%。与上述国家相比,我国制造业保持着人工成本相对水平较低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制造业劳动分配率过低,也会产生不利因素,表现在某些行业企业过度追求低成本竞争,缺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动力,影响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提升;在国民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提高的过程中职工劳动报酬难以实现合理增长,经营者可能忽视对劳动者劳动的合理补偿,劳动者的总体素质难以提高,缺乏提高劳动效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见,我国制造业工资收入的绝对水平还有比较大的上升空间。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2009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2,244元,其中国有单位平均工资34,130元,城镇集体单位平均工资20,607元,其他单位平均工资31,350元。而同期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仅为26,810元,其中国有单位平均工资31,142元,城镇集体单位平均工资17,620元,其他单位平均工资26,617元,分别低于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434元,3168元,2987元和4733元。根据《中国薪酬发展报告(2010)》,从2004年~2009年19个行业平均工资年均增长情况来看,各行业平均增长达15.2%,而制造业增长仅为13.5%,低于各行业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7%。

  通过上述制造业工资水平的国际国内比较,可见制造业工资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未来若干年制造业工资水平增长,应该是“十二五”期间收入分配改革的另一个重点。

  (作者系江苏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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