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制度型开放是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放的新表述,此次重申,是对新形势下我国改革开放战略方向的再次确认。那么,该怎么理解制度型开放?
制度型开放是相对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而言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就是在对外开放中强调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通过打通国内外市场,让商品和要素在全球根据市场规律充分流转,以实现最优配置。
与之不同,制度型开放则聚焦规则与制度层面的改变,简单说,就是主动对标和对接国际先进的市场规则,在清理国内不合理、不相容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与国际贸易和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规范透明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制度型开放决定了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的范围与水平。商品和要素流动本身并不具有规则与法治属性,天然逐利的性质决定了其随意性强、透明度差的特点,这就产生了对市场规范与法治规则的需求。目前被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的贸易与投资规则,是伴随世界经济发展而不断进步和完善的,选择制度型开放,就是选择接受和融入这些规则。
为何要“如此”开放
制度型开放是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时代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WTO)以来,我国经济不断融入世界市场,通过大幅降低进口关税和全方位对外开放国内市场,吸引外国商品、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大量流入,有力助推了我国经济增长。
当前,我国经济步入新阶段,发展模式向高质量效益型转变是必然趋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这一转变的具体体现。为推动改革顺利进行,首先必须做好制度层面的准备,清理与新发展理念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型开放。
制度型开放也是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的外在需要。当前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正经历历史性变革,受国内经济发展缓慢、收入分配严重失衡影响,一些发达国家举起了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大旗,蓄意破坏WTO等多边贸易规则,导致商品和要素流动不畅,严重威胁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无论是从自身发展角度营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还是从负责任大国的角度推进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都决定了中国要努力推进制度型开放,化被动为主动,以积极的国内改革缓和紧张的外部压力,同时,也以自身改革示范推进全球经济规则更加完善。
如何推进
推进制度型开放,就是要构建一套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要围绕国际通行规则,加速完善我国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要采取清理、改革与创设“三轨”并进的改革模式:一是加快清理和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与国际通行规则不相符甚至矛盾的部分;二是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在审批准入、市场竞争、产业政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三是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将复杂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以公开、公平、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改革。“一带一路”是我国发起的开放型区域合作倡议,其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原则是对现有国际经贸规则的补充与创新,我们要不断夯实合作基础,创新合作理念与机制,将之建设成为一个更加互惠互利的国际合作平台。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机制改革,在坚持WTO改革应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核心价值、保障发展中成员发展利益、遵循协商一致决策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相关规则修订,推动形成更加透明、包容、平衡的现代化多边规则体系。(作者系辽宁大学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