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强调,“任何人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这一规定为新形势下规范党内上下级关系、维护党内民主平等同志关系提供了重要遵循,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形成积极健康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组织原则决定的,是基于党的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所得出的结论。中国共产党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团结奋斗的志同道合者的联盟,所有党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无论担任什么职务,无论入党时间长短和年龄大小,在党的政治生活中都处于平等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政党,在民主集中制规定的“四个服从”中,党员干部对上级是组织上的讲原则的服从,不是对个人的服从。因此,党内搞人身依附关系,与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风马牛不相及,是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大敌,必然破坏党内健康的上下级关系,扰乱党内正常的生活秩序。在党的历史上,张国焘、“四人帮”等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分裂活动,都曾给党的事业造成过极大损害。有鉴于此,党历来旗帜鲜明地反对搞人身依附关系。
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是新形势下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的现实要求。一个时期以来,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培植私人势力、结党营私、擅权专断、公权私用,把自己的下属变成任意操控和摆布的工具;有些党员干部热衷于投机钻营、趋炎附势、攀附谋利,被动或主动将自身前途命运寄托于上级领导。在形成人身依附关系的圈子里,没有党纪国法的概念,没有“红线”“底线”的意识,成为党内政治生活藏污纳垢之地。不仅君为臣纲的封建伦理、官宦之间的“猫鼠关系”、“拜把子”结盟的帮派规矩等大行其道,而且大量利欲熏心、纵欲享乐、贪污腐败的案情,都发生在依托人身依附关系而结成的圈子之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所查处的系统性、家族式、塌方式腐败案件,所暴露出的搞人身依附关系的行为令人震惊。如果任由这种风气发展下去,必然使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江湖化、山头化,将严重扭曲选人用人导向,败坏干部队伍风气,败坏党风社会风气。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党内要“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
清除党内人身依附关系等消极现象,必须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帮助广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确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党内关系庸俗化,自觉抵制党内人身依附关系。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体制机制,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防止权力私人化,从制度上杜绝在党内搞人身依附关系的土壤,从制度上保障选贤任能,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吹吹拍拍搞人身依附关系的人捞到好处。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搞人身依附关系的行为,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正风正气。
(中央党校 孙林 谢煜桐郑 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