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腐败都不能容忍。扶贫领域的腐败尤为不能容忍。腐败分子的手伸向扶贫款物,干扰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损害的是贫困地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之深,影响之恶劣,要求我们必须利剑高悬、重拳出击。
从中央纪委近日曝光的几起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表明这样的决心,亮出这样的意志,很有必要。
比如,套取贫困专项资金。干这事的是河北省涞源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妥开祥。他先是安排工作人员在采购肉牛时多报82头,套取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8万元。后又虚构培训事实,编造假的培训人员名单,虚开培训发票,再次套取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3.8万元。如果说妥开祥够大胆的,是个人行为,那么还有比这更大胆的,是集体行为,而且还是几家联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中,通过编造虚假贷款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奖励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2073.04万元,这些钱三家分别“获取”,实际上就是三家分了。又比如,挪用扶贫工作经费。干这事的是广东省紫金县扶贫办。2013—2015年,共挪用了46.3万元。干啥了呢?给干部职工发放手机补助和用于公务接待了。比如,侵占移民资金。干这事的是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泉水寺村的会计李学猛。他总共侵占了16575元。再比如,向危房改造农民收取“跑腿费”。这是陕西省户县周店村原主任李鹏的“发明”。他在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工作时,向5名村民收取“跑腿费”3.58万元。比如,骗取扶贫羊。这事是甘肃省漳县尖子村包尕宝干的。县扶贫办下达给尖子村20万元扶贫资金,要求购买良种羊2000只并发放给50户贫困户。包尕宝以和亲属共同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义,编造花名册、代养协议等,把羊无偿给了自己的合作社。还比如,违规发包扶贫工程。重庆市云阳县凤鸣镇多位镇领导,拿扶贫工程项目做交易,以借款给建筑商提取高利息的方式,谋取私利。
以上典型案例中的责任人都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有的还受到了刑事追究。与一些贪官相比,在位高权重的贪官持续落马、小官巨贪的新闻也时常涮人眼球的当下,这些小官小贪自然引不起大的社会反响,但是,它们发生在扶贫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具有特殊危害性,必须保持高压态势。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精准脱贫,全面小康,既是庄严承诺,也是光荣使命。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仍有一些部门和个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手伸向扶贫款物。因此,在惩治“扶贫腐败”上要出手再重一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次全会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已作出部署,要求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给予坚决查处。
在惩治“扶贫腐败”上出手再重一些,首先要查清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所在,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其次要以“精准”监督促“精准”脱贫。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要进村入户,在最基层、第一线直接了解情况,听取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线索,准出手,快出手。再次要加大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确保责任担当。不仅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要追责,对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督责任、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的,也要追责问责。最后要持续保持曝光力度。对一些典型案例,要隔一段时间就公开一次。不仅中央纪委曝光,省、市、县各级纪委查处的案例都要在当地媒体上曝光,把那些向扶贫款物伸手的丑行丑态都放到阳光下晒一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