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以创新的联邦制抗衡分离主义

  欧盟(EU)两国面临的分离主义挑战迫在眉睫——英国的威胁来自苏格兰人,西班牙的威胁来自加泰罗尼亚人和巴斯克人。两国都是古老、自傲的后帝国主义国家,其联合主义下的统一本质上是君主制所追求的事业,这或许并非巧合。问题的最终答案不一定非得是分离和统一之间二选一(君主制是次要问题)。答案可以是创新的联邦制,虽然光是联邦制这个词语(更不用说这个体制了)就足以让两国的政治阶层脊梁打颤了。

 

  但假如多数民族主义者(或称联合主义者)更加设身处地地审视少数民族主义者,他们或许会发现,不少分离主义话语的背后都暗含模棱两可和犹疑不决。相反,西班牙政府高举西班牙宪法大棒打压加泰罗尼亚人和巴斯克人,英国政府拿“不许用英镑”威胁苏格兰人,而欧盟也加入马德里和伦敦的行列,警告称独立出来的国家可能将被排除在欧盟之外。

 

  毫无疑问,在这三方看来,这些少数民族有可能接受某种不分离的状态;经过仔细考察,可以发现一种三角关系:加泰罗尼亚人在观察苏格兰人,苏格兰人在观察巴斯克人,巴斯克人在观察加泰罗尼亚人,而加泰罗尼亚人也在观察巴斯克人——他们想看看谁能取得进展,如何取得进展。

 

  但奇怪的是,人们不愿意谈论其他选择——尤其是进一步发展不对称联邦制的选择。这种联邦制已经在英国和西班牙生根,苏格兰、加泰罗尼亚巴斯克已经拥有比其他地区更大的自治权,但它们还不满足于此。

 

  加泰罗尼亚领导人观察苏格兰发现,英国政府的策略是允许苏格兰9月举行独立公投,然后在宣传上反对“苏独”。西班牙中央政府直接表示,西班牙宪法禁止一切公投。2006年,在加泰罗尼亚议会和西班牙议会两院投票批准后,加泰罗尼亚人的确举行过一次公投,通过了强化版的《自治条例》。但2010年,在中右翼人民党(Partido Popular,现政府执政党)的授意下,宪法法庭大大削弱了《自治条例》,从而将加泰罗尼亚分离主义从边缘推向主流。

 

  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关注巴斯克已久。巴斯克和毗邻的纳瓦拉(Navarre)两地区政府几乎享有完全的征税自主权。财政自治帮助主流的民族主义者将垂死的老工业区转变为工业重镇,并稀释了激进分离主义者的势力(至少迄今如此)。可能是出于这个原因,狡猾的苏格兰民族党党魁、苏格兰首席大臣亚历克斯?萨尔蒙德(Alex Salmond)希望9月份能在两个问题上得到回答:一是独立与否,二是苏格兰能否获得财政自治。至于巴斯克人为何紧张地盯着加泰罗尼亚人,原因更加一目了然。

 

  在巴斯克的财政方案下,自治政府每年上缴中央的人均财政收入大约仅为加泰罗尼亚的八分之一。2012年9月,加泰罗尼亚自治区主席阿图尔?马斯(Artur Mas)会见西班牙首相马里亚诺?拉霍伊(Mariano Rajoy)时,他寻求“团结的”财政自治,即自主征税,但上缴中央的资金比例高于巴斯克巴斯克领导人担心他们的优势面临重新谈判的威胁,因此当拉霍伊拒绝加泰罗尼亚人的提议时,他们长舒一口气。

 

  当然,焦灼的局面下也有差异存在。一大共性是,主流民族主义者往往对独立持暧昧态度,在结盟时也是左右逢源。在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人和巴斯克人曾与中央的右翼和左翼结盟,以便争取更多下放的权力;苏格兰民族党则在1978-79年期间拯救了岌岌可危的英国工党(Labour)政府,换取了首次权力下放公投。主流民族主义者是变色龙,当他们受挫时,便换上刺眼的分离主义皮囊。

 

  但在加泰罗尼亚准备触发西班牙宪法危机时,马斯却留出了回旋余地,称加泰罗尼亚需要“自己的国家”。如果进行宪法改革,向加泰罗尼亚人提供比巴斯克人更多的权力,或许能与马斯的理念相容。

 

  向加泰罗尼亚人提供像苏格兰那样的公投选择,似乎已经超出了西班牙政体的范围,并且会将辩论拖入简单化的身份政治泥潭中——任何提出联邦制解决方案的人都会遭殃。在英国,不对称联邦制的反对之声更多来自理论层面,例如平等原则要求各地区在税收等领域采取一致的规则。但平等和自由并非水火不容。以平等之名拒绝对自由的渴望,是过时的雅各宾派概念;财政团结则不然。

 

  因此,既然一些地区(尤其是民族感根深蒂固的地区)希望扩大自治,那么何不满足它们的要求呢?套用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Bible)的话来说,这就是分享“家里许多住处”的代价吧。

 

  译者/何黎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以创新的联邦制抗衡分离主义  分离主义  分离主义词条  联邦制  联邦制词条  抗衡  抗衡词条  创新  创新词条  
海外社会

 德国怎样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社会组织的充分发展有利于增强社会的自我治理能力,构建多元、健康而富有活力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德国的社会治理体系中,社会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