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一定资源尤其是文化资源的支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谱系中一支重要力量,其影响极为深远。应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资源价值,使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治理智慧
基本治国方略:德主刑辅、礼法结合
德主刑辅是中华法制文明特有的现象,这一思想起源于西周初年。当时通过总结商周两代兴亡更替的经验和教训,周公提出了“天命靡常,惟德是辅”的治国观点,否定了治国中迷信、暴力的方式。这一时期虽然法律仍是重要的统治工具,而且刑制比夏、商两代更加繁复严密,但其“德治”中包含了敬德保民、任人唯德、明德慎罚等思想,因此,西周时期的“周礼”兼具法律约束和道德规范双重功能。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了儒家系统的德治思想。孔子的德是以礼作为行为规范,仁作为价值观,以仁礼为核心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但孔子并不否定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孔子一方面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认为要用刑法惩罚犯罪。孟子从性善论出发,认为道与法都是国家统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树立法的权威和德的权威都很重要,并提出“保民而王”的德治要求。荀子主张礼是法的根本,强调把礼法结合起来。荀子曾说:“礼者,法之枢要也。”他把德治从观念形态转化为礼治的制度形态,促进了儒家思想在制度化上的发展。总之,儒家推崇德礼也不排斥政刑的作用,但强调政刑应当从属于德礼,这也是早期德主刑辅思想之孕育。由于礼具有稳定性和柔性的特征,因此,其保守倾向很强,不易与时俱进和随机应变,难以成为新兴统治者们得心应手的工具。当时,为了适应礼崩乐坏的社会,“以法治国”的理念和方式应运而生。
“法治”思想的代表者,是一批具有时代敏感性的法家人物。与儒家主张相反,他们批判礼治主义,实行变法改制。子产、管子提出“垂法而治”的政治主张。韩非子阐述了性恶论,并以此论证了法治的合理性。法家思想具有明显的“立法明分”的秩序观、“刑无等级”的执法观、“一断于法”的法律至上观,其法治主张突出了法治的可变性、刚性和显性的特征,适应了当时革故鼎新的时代需求。正是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秦国在军事和经济力量上大增,结束了纷争分裂的局面,实现了国家的“大一统”。但法家的“法治”思想,本质上是服务于君主专制的。秦始皇的严刑峻法使人民苦不堪言,人民群起而反之,最终招致二世而亡的命运。既然单一性的礼治和“法治”都暴露出其历史局限性,秦之后的国人开始反思极端“法治”之大弊,重新寻求更完善的治国之道。
汉朝初年,政治家们为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备受战乱摧残的社会生活,约法省刑、轻徭薄赋,起用了“无为而治”的黄老学说。至国力渐强,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儒学取得了官方意识形态的地位。汉朝虽然再次抬高礼治,但实际走的既不是夏商周三代的单一性礼治之路,也不是春秋战国时期时单一性法治之路,而是一条“礼法合治、礼治为本”的新治国之路,是对之前治国之路否定之否定而形成的新型治国大略。在董仲舒思想的基础上,后人们继续不断地对这一思想论证和发挥,维护了大一统政治格局。这一治国方略也为历代统治者所采纳,一以贯之,直到清朝,其间始终不辍。
国家治理的重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我国古代在国家治理方面积累的一项具有传世价值的宝贵经验。
“民惟邦本”首先要得民心、爱民。“得民(心)者昌,失民(心)者亡”。夏朝夏桀的“武伤百姓”,激起民愤,逼迫百姓发出“予及汝偕亡”之呐喊,夏终被商所灭。其后,作为一个大国的商,又被“小邦周”所灭,原因仍在于,商纣因“重刑辟”,丧失民心,赫赫不可一世的商朝瞬间覆亡。商朝曾拥有庞大的军队,但绝没有料到,正是这支军队倒戈,使商国灭,这也是我国民心向背决定国家兴亡的第一个历史史例。继起的周在胜利惊喜之余,悟出了国家兴亡与民心向背的关系。因此,从周公起,大力倡导尚德、敬德、明德,针对商亡的教训,提出了保护子民的“明德慎罚”治国之道,并形成了一系列重民、保民的法制原则。周初设立了在文明古国中仅有的以德主宰法制建设的立法,这不仅体现了爱民精神,也因此带来了国家的兴旺,影响至为深远。春秋战国时期,战事纷争,诸侯争霸,诸侯们为了在战争中胜出,都更加重视民的价值,“民为邦本”的思想内涵也因此得以进一步拓展丰富,如孟子提出了“民贵君轻”的命题,荀子提出“得百姓之力者富”等思想,孟荀此论,是对“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一国家治理要旨的精彩阐发。后世对这一理论的传承,除增加了时代的烙印外,大都仿于此。
民惟邦本不仅要爱民,还要富民。爱民不能空谈,而在于利民、富民。荀子提出:民富才有国富。法家的爱民说的观点最终也是强调要富民。管仲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宋朝程颐说:“为民立君,所以养之也;养民之道,在爱其力。”从历史上看,历代明君不仅爱民,而且还实行富民、养民的政策,强调只有民富才能带来国强。
国家治理观:社群至上
“社群至上”源自2000年前的儒家思想,是在儒家思想基础上经历代先贤提倡与理论创新逐渐形成的。“社群至上”思想主张由国家来塑造社会,强调国家意志的普遍性,并主张通过伦理协调人们之间利益关系和规范国家权力。
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我国传统宗法制国家中,国家观念就是宗法意识和家族主义的延伸,管理机制和政治结构就是家庭和血缘关系的放大,但在社会活动领域,为了给人民提供与生存相应的秩序保障和物质环境,也必须建立有组织的社会秩序,以维系一个民族整体的存在。因此, 在其国家价值体系中,群体取向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即便其宗教文化精神也蕴含对私有制度刚性的否定及重组经济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愿望。对此,孔子较全面地表达了在重构国家秩序方面伦理规范和国家力量双重保障的作为。孔子主张要“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德”就是对人民的教化,“礼”是对人民的规范, 这是以民本思想为基调的社群价值观念。孔子还认为社会要走向正轨,首先每个人都要履行其特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各称其事、各出其位,此所谓“正名”。在孔子思想的基础上,孟子侧重设计理想的国家制度模式,他主张“天子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的国家学说,奠定了先秦儒家的国家主义理论构架。这种学说强调国家权威,认同国家有仲裁不同利益的理性意义,但他同时也赋予了国家代表社会公正的道德意义。春秋时期,与儒家同为显学的墨家在家国关系上则表现为强烈的和平主义理想。墨家秉承“兼爱非攻”的思想,其门人为维护国家和平杀身成仁的精神千古流传。有的学者认为,墨家勇于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早期共产主义者救国救民、投身革命的楷模与动力。儒墨两家的为国奉献精神,铸就了中华民族百折不挠、团结统一的文化韧性,是中华民族一直砥砺前行的精神密码。当然,“社群至上”在中国古代有其现实的社会、经济原因。一方面,小农经济导致匮乏型经济,另一方面,土地有限与人口膨胀是难以解决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在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下,只有依托国家才能实现,加之当时的宗法伦理又进一步固化了这一观念。我国传统“社群至上”思想最终都落脚于“平天下”和“治国”的“行”即社会实践上。近代民族主义的萌发兴起,以建构现代国家为旨归,很显然是社群本位思想的逻辑延伸。在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之中,我国传统“社群至上”思想中固有情怀和理念成为接纳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基因。
国家治理的理想:大同世界
对于大同社会,《礼记·礼运》中进行了详尽的描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大同”虽然出自儒家经典,但其中糅合了多家思想学说。诸子百家当时对天下混乱的局面,都提出了各自“理想”的解决方案,虽然政治立场不尽相同,但在描述政治目标上却殊途同归。在《论六家要旨》中,司马谈指出:“天下一致而百虑,殊轨而同途。”对于大同世界,先秦诸子都贡献了各自的智慧,汇集成影响深远的思想体系。
“大同”以“天下”观念描绘了人类社会理想的生活状态。虽然我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包含整个世界的“天下”,但从价值指向性上看,其所指“天下”观就是整个人类世界。因此,在对大同社会的构想上,其意识也自然是超越国家的。这种世界观在《礼记·大学》有明显的体现:“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可以看出,其理论支持是先治国再平天下,天下是人生最终指向的意义,是人类个体最终归属的共同体,个人价值在“平天下”的环节将最终得以实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具有内在一致序列性的家—国—天下一体的“天下”观,任何一个环节有问题,都是非正常的,需要用“天下”意识去调节,从而最终实现平天下的理想状态。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治国理政资源的挖掘与利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经千年积淀,蕴含的治国理政资源丰富而宝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崇德向善”的资源,充分发挥其价值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对传统文化中崇德向善内容的挖掘,并把其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思想资源,强调要发挥其在治国理政中的价值引领作用。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善是人之为人之根本,“人之初,性本善”成为我们启蒙教育及做人的基本认知。我国传统善文化要求要“泛爱众”、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民胞物与”……在中华文明中《周易》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道家的“承负”果报论、佛家的因果报应论等使中国人在现实中谋求“崇德立德”、追求永恒不朽。长久以来,“善”成了中国人的修身之要、立身之基和追求永恒的信念维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构建与推进其实就是“善”文化在个人—家—国—天下中的内化与践行。中国传统崇德向善文化的构建与承继,构建起中华民族崇德向善文化的基因,促成了中国人向善的自觉和向上的力量。
在对崇德向善文化的挖掘中,习近平总书记很重视对“修齐治平”道德资源在治国理政中作用的挖掘,他指出:我们党要做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在全面从严治党中首先要“严于修身”。这里的“严于修身”,就是要求共产党人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修身、以德服众,努力成为全社会向善的楷模,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利用,要坚持“有鉴别地加以对待”,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有扬弃地予以继承,使其能以传承创新后展现出的强大现实生命力,解决好当今我国的现实问题、回应好时代的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就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与利用,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立足中国当今实践,坚持好“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原则,向内积极研究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向外积极探索事关人类命运的重大课题。同时,我们要坚守好中华文化立场,充分认识中华文化的鲜明特色、独特价值,增强文化自信。在此基础上,坚持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与当代中国的文化发展相契合、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协调,让超越时空、富有永恒魅力又具有当代价值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不断的创新发展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使中华文化最优质的基因内化为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现代中国起伏跌宕的历史命运也反复证明了中华文化强大的修复再生和汇通融合的能力。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决不能被动接受西方文化的洗礼与冲击,更不能割断与自身历史的联系,而是要在基于自身思维方式和基本价值的基础上,对古今中外文明进行选择性吸收和创造性重构,通过不断地自我调整、试错证伪,探索出独立自主的发展之道。在当今社会艰难转型新旧交替之际,一个拥有独特文化传统、历史际遇及基本国情的国家,在寻求民族复兴的路上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制度建构的艰辛。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深度梳理,对其富有生命力的价值规范在现代化的关照下挖掘传承转化,必将助益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作者于凌炜,海南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