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人之要,各得其所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荀子·大略》中关于人才类型与处理的思路,颇值得我们参考。该篇认为国之人才,“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言行一致、德才兼备者,一国之内并不多见,这是担负重任的宝贝;言词木讷、做事正直者,属于国家各项事业的骨干,这是值得信赖的重器;讲求德行、拙于实践者,也能为国家发展贡献一份绵力,这是可供使用的力量。而那种当面说得天花乱坠、背后做事龌龊不堪的“两面人”,须时时警惕,这是影响国家大计的妖孽。正基于此,主政者应“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
既然人才能力有大小,专长各有不同,所以在具体使用时应“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战国时魏武侯任命孟尝君田文做国相。这一人事安排,令同在魏国为官的能臣吴起很不服气。一日吴起跑来与田文当面对质,问道:“我想与你比一比能力和功劳,可以吗?”田文爽快回答:“可以。”于是吴起问:“统率三军,让士兵乐意为国效命,令敌国不敢图谋魏国,这方面你和我比,谁更强?”田文坦言:“我不如你。”吴起接着问:“管理文武百官,处理诸多公务,让百姓亲附,让府库充足,这方面你和我比,谁更在行?”田文继续坦言:“我不如你。”吴起不依不饶又问:“我曾经踞守西河令秦国军队不敢东犯,令韩国、赵国慑于军威归顺服从,你和我比,谁功劳更大?”田文还是回答:“我不如你。”三轮问答作罢,表面上看,论武功、论文治、论功绩,田文都输给吴起,二者差距似乎很大。吴起越想越气,责问道:“既然这三方面你都不如我,可是你却出任相国,职位在我之上,岂有此理!”
田文并未被吴起的气势吓倒,他极其淡定地说出了其中的缘由:“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时,属之于子乎?属之于我乎?”旧君主刚刚去世,新君主年纪尚轻,大臣不亲附,百姓不信任,处于这么一个权力交接、局势微妙的过渡期,你说国之政事交给谁更合适?听完此话,吴起沉默了许久,开口承认:“确实应该托付给你啊。”
吴起之所以自愧不如,就在于虽然论文韬武略,田文稍逊一筹,但是他所展现的胸襟与涵养,正是一名大政治家所独有的格局与素质。看似不显山露水,实则厚重沉稳,危机四伏、形势莫测之际,恰恰需要田文这样的人方能掌控大局,慑服众人。两相比较,吴起堪称翘楚,但沉稳不足、德行不够,田文表面不高明,暗藏大智慧,一是“国器”,一是“国宝”,角色不同,功能各异,身处位置恰如其分。
人才能力各异,况且受各种因素限制,往往被发现时间不免有先有后,因此选拔人才常需打开视野、不拘一格,广开进贤之路。战国时荀子主张“贤能不待次而举”,任用贤能不能完全论资排辈。西汉董仲舒上书汉武帝,批评当时官场“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可见完全依凭资历升迁,政坛没了动力,官德每况愈下。唐太宗认为“为官择人,惟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如有其才,虽仇不弃”。提拔任命官员,应不讲关系亲疏,勿论私人恩怨,视其能力水平高低来授予相应的职务。到了晚清,思想家龚自珍更是发出了“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呼吁,希望主政者能破除一切用人思路上的痼弊陈规,保证人才各得其所,施展所长。不难发现,荀子、汉武帝、唐太宗、龚自珍所处的时代,都是社会剧烈转型的大变革阶段,因此他们对人才的渴望尤为急切,更需要破除常规使用人才。
东晋学者葛洪在总结汉代用人经验时,曾讲过这么一番话,“锐锋产乎钝石,明火炽乎暗木,贵珠出乎贱蚌,美玉出乎丑璞。是以不可以父母限重华,不可以祖祢量卫霍也”。锐利的刀锋取材于山中重石,炽热的烈焰借助于钻木取火,名贵的珍珠包裹在不名一钱的蛤蚌中,精美的玉石深藏在粗糙斑驳的璞石里,是故不因父母的德行地位而限制儿孙的前程,也不因卫青、霍去病的低下身份而无视他们的才干。西汉名将卫青、霍去病都是私生子,因出身问题自小为人家奴,供人驱使。不过时值征伐匈奴用人之际,汉武帝慧眼识英才,于众人之中超擢卫、霍二人,委以重任抗击匈奴,从而立下不世之勋。这种做法,既实现了人尽其才,又产生了正向激励效应,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有其独到之处。
得人之要,贵有良法
人才重要,还需良法美制方能得之,这就涉及人才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所谓制度,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仪、习俗等规范。具体到遴选人才,既是人事问题,更是制度问题。著名史家钱穆先生曾指出,“人事比较变动,制度由人创立亦由人改订,亦属人事而比较稳定,也可以规定人事,限制人事”。也就是说,人事时常变化,制度相对稳定,不过二者本属一体两面,不可分割,若无适当的制度保障与贯彻,人才也难以获取;缺乏优秀的人才,也无法设计有效的用人制度。
与此同时,“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就人才选拔而言,历代治理者根据现实需要,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因革损益,改动创新。西汉政权初建,统治者意识到天下可“居马上得之”,却不可“马上治之”,于是逐渐探索形成以察举制为枢纽的选材制度。该制度着眼于从地方自下而上推选人才,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不断设置察举科目,分类愈加细致,竞争趋于公平,奠定了一套集教育、行政实习、推选与考试四位一体的用人体系。
四百余年后,面对烽烟四起、群雄并峙的汉末形势,曹操父子认识到察举制塑造了一批把持地方的门阀士族,甚至当时民间流传的谚语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该制度显然弊已大于利。有鉴于此,曹氏父子采纳陈群的方案,推行九品中正制,推举在中央任职且德名俱高者为大中正,随后产生小中正,以家世、道德、才能三者作为评议标准,按照九个品级从各地选拔人才,这好比中央给地方提供了一张人才调查表,官员们按图索骥,可操作性强。正是凭借此比较客观的制度,曹魏于短时间内聚拢良才,澄清吏治,为之后统一天下夯实基础。
又过了四百多载,隋唐之际的九品中正制已蜕变为尊崇门第、自我封闭的坏制度。于是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科举制创立,旨在物色“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臀力骠壮”十类人才。其后一千多年,历代对于科举制多有修正,但始终没有改变它从最基层选拔人才、将政权治理开放给普通人、实现中央与地方有效沟通等基本功能。自此,贫寒子弟真正可以相信“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只要潜心读书,“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因此当唐代诗人孟郊在乡间“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高中,那种“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心情,便不难理解了。
当然,追溯历史便可洞晓,用人制度因现实而设,随情形变化或改或废,所以绝无有利无弊之制度,更无千年不变之制度。与时俱进,史之常态。然而历史宛若一条绵延不绝的长河,历时愈久,积淀愈深,其中默默流淌着万变不离其宗的传统,抑或称之为制度精神。单就用人制度而言,其核心精神之一,恐怕必须蕴含一个“公”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人以公,方得贤才。公正用人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组织路线上的体现,应该成为我们选人用人的根本要求。”该原则也是传统用人制度的核心理念。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吕氏春秋》,便强调“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该书记载了一个春秋时晋国的故事。当时南阳地区缺少一名主政长官,晋平公咨询大夫祁黄羊谁可胜任,祁推荐了解狐。平公惊讶地问道:“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祁黄羊回答:“您问我谁适合,不是问我的仇人是谁。”平公于是便任用了解狐。过了些日子,晋国又缺少一位掌管军事的官员,平公再次询问祁黄羊的意见。祁毫不犹豫地举荐自己的儿子祁午。平公很不理解地问道:“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祁黄羊回答:“您问我谁合适统兵,没有问我儿子是谁?”于是平公又起用了祁午。听闻此事,孔子对祁黄羊的行事风格赞不绝口:“外举不避雠,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谓公矣。”这就是秉公用人、心无偏私的体现。
这种尚公的精神在后世延续不辍,深嵌于各种用人制度之中。如东汉王符评价察举制的关键“在于明选”,即公开、公正的选拔人才。科举制更是打破了社会阶层间的界限,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对其高度赞誉,认为“在一个我们看来特别注重私人关系的社会里,中国的科举考试却是惊人地大公无私。每当国势鼎盛,科举制度有效施行时,总是尽一切努力消除科场中的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