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这无疑向外界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优化营商环境绝非权宜之计,而是长久利企利民之策。
近几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今年上半年,我国日均新设企业1.94万户。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有各类市场主体1.16亿户。世界银行的报告也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一次性提高32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确立制度保障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安心、更有恒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激发市场活力、顶住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手段,也对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同样,任何企业想要长久发展,都要持之以恒深耕市场,订立长远规划。将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无疑让企业吃下了未来发展的“定心丸”。
“放管服”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要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揽权容易放权难”,放下去的权会不会以其他形式再收上来?对一些边界模糊、执行弹性大的事项如何规范?这些都需要以制度形式做出明确回答,让各级政府机构“心中有戒”,不可朝令夕改。
为优化营商环境确立制度保障也让世界对中国经济更有信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做到公开透明,一把尺子量到底,不仅是政府机构的承诺,也是规范执法的底线,还是今后司法救济的依据。
从深化改革到制度创新,“放管服”迈入新的阶段,也必将为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增添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