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新办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亟需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评价机制,从而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汤涛说。
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是1994年开始建立的,分为准入和水平评价类两类。在实施过程中,职业资格制度逐步暴露出职业资格过多、过滥,影响就业创业,阻碍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发挥等问题。
因此,2013年以来,我国逐步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
此番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对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总体思路为,对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对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分步取消,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根据安排,1月将开展首批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包括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17个职业(工种)。2月将开展第二批试点,在车工、钳工、铣工、眼镜验光员等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第三批职业资格的转化工作将在7月开展。最终,在2020年底前,要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职业资格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将有利于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张立新说。
同时,人社部门还将做好职业标准的开发工作,为规范、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提供坚实的基础。张立新介绍,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人社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并组织专家评估、论证,推动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记者 李婕、叶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