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拿破仑意为“荒野雄狮”。
2.在拿破仑看来,既然要打仗,那就不管付出多大代价,即使血流成河,也要争取到胜利。他不喜欢白白浪费炮弹,但在能带来好处的地方,他是从来不吝啬的。
3.拿破仑曾自我解剖道:“我是两个不同的人:有头脑的人和有良心的人。”
4.拿破仑的长处是善于积累知识,善于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并能从中抓住一种正确的意见。
5.拿破仑素以精力旺盛、不知疲倦而著称,他每天除了几个小时睡眠、15分钟的午餐和不到15分钟的早餐时间外,其余时间全部都用来工作。
6.一位曾在拿破仑时期长期任职的官员说:“拿破仑有一种用亲昵而毫不拘礼的态度来提高人们对事业的忠诚的本事。他在必要的场合下,善于用这种态度来对待下级,像对待平级的人一样。”
7.我有时是狐狸,我有时是狮子。进行统治的全部秘密在于知道什么时候应当是前者,什么时候应当是后者。(拿破仑)
8.拿破仑法典系民法、民事诉讼法、商业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总称。此法早在1800年8月就由拿破仑任命的民法起草委员会开始编纂,直到1803年才完成,1804年陆续公布实行。《拿破仑法典》确认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都有同等继承权等原则,对欧美等国家的立法影响甚大。拿破仑很欣赏这部法典,他在圣赫勒拿岛的回忆中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一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胜利的记忆。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是永垂不朽的,那就是我的法典。”
9.熟知拿破仑的人都知道,他的弓上总有两根弦,当发生某种情况阻碍着一项计划实行时,他已有了另一项计划在心中。
10.在政治上是没有良心而只有头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