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经典已早有耳闻,毛姆代表作之一啊,对于毛姆也是不甚了解,他的书仅读过这一本,各种书单上都有推荐,理由是,寻求灵魂、自由或者感到迷茫时应该读一读诸如此。
“一味盯着地面寻找六便士而不抬起头,你就看不见月亮了。”——毛姆
‘The ground was sixpence, but he looked up and saw the moon’
‘If you look on theground in search of a sixpence, you don't look up, and so miss the moon.’
这句话也成了句名言,被经常引用,书签上是这么写的,卑微的人格,躁动的灵魂,本心的召唤铺就一条伟大的不归路,诠释了主人公的天才之路和传奇人生。卑微无趣的现实与崇高、至上的理想,如果二者不可兼得,你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呢?书中将这一个问题递给了读者,让他们去思考让他们来回答,主人公已经做出了他的抉择,你的呢?想要月亮还是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每一个心怀梦想之人都应该一读再读的经典。
当我初读此书时,确有一种豁然开朗,寻求到了力量一般的感觉,让人爱不释手,它给人更强大的勇气,信念也更加坚定。作者是取材于真实人物,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但是讲述的是那么真实让人不相信这是小说。或许作者就是以写实的手法写的小说,不知书中有几分是真实的,或许满篇都是虚构的,但都不管了,他们主要的经历是相同的,并且,小说而已,假如锱铢必较,就失去意味了。
整篇文章,以作者的回忆的方式来叙述的,将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的生平故事串联起来,作为一个讲述者和见证者的身份,加以自己的感觉与感悟将故事丰富起来,以第三人的视角解读主人公传奇的一生。
“我承认,当初结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时候,我从来没看出他有什么过人之处,而如今否认其非凡的人就罕见了。”
整本书总的来说讲述了一个天才画家的诞生,就如人类历史上的许多这样的名人伟人,对人类社会某一方面做出贡献或者有特殊的常人无法企及地才能,由于被当时的社会不认同,也由于自己的桀骜不驯,被世人讥毁、不容,等到他们迟暮之年或已为蚁孓之时才给他们应有的荣誉与尊敬,像梵高、叔本华、陶渊明、海子,还有好多艺术家、哲学家、建筑家都是这样,我们不得不承认同一时代总有这样的天才之人的存在,他们的创造、思想或许已经比我们早了要一个世纪,只是我们不理解罢了,哈哈,凡胎肉眼能看见什么呢?你看见的是真实的吗?只要没有像猪一样的浑浊无光地眼睛就行。
全书总共分为三部分,一、挣脱世俗的桎梏,追随内心呼唤去画画,二、与独具慧眼的他的伯乐之间的纠葛,第三、寻找最终的精神寄托,在岛上找到并爆发了大量艺术创作,死后被世人惊为天人之作,受到推崇与敬重。
一、冲破桎梏,抛弃昔日舒适令人垂羡的优裕生活,选择经受磨难,响应内心呼唤去追求理想。天才的性格总是与常人是那么的不一样,也正因为此,他要比常人经受更多的苦难,因为他抛弃的是往日的舒适生活,需要很大勇气,还有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坚定毅力。你或许很难想象有这么一种人,活了几十年,家庭和美,生活舒适,在世俗的眼里一切都是那么完美,而突然有一天,这个人,一声不响地选择抛弃他的半生所积攒的东西获得的一切,貌美的妻子,可爱的孩子,和谐的家庭,还有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充裕舒适的物质生活,只为了头脑中的一个想法,脑中的这个想法是得有多大的力量啊,可以让一个人做出这样的选择,一个木讷、平凡的中年证券经纪人,燃烧前半生的一切只为了投入后半生命运为其安排的角色。
作者以第一人称“我”开始引入,描写主人公人生风暴前夕的平静,未做出抉择之前的生活和性格还有社会关系,从他所描写中可见一斑。和所有人一样,作者刚开始结识主人公时也从未发觉出他有什么不同常人的天才之举过人之处,但当他做出那样出乎意料的事情时着实让他吃惊。从别人嘴里得知,他是和一个女人私奔了,这个女人披着同情的外衣百般暗示作者他是和一个茶馆女侍私奔了,而拒绝告诉经过和过多的信息,作者抱着好奇与之前主人公妻子的邀约如期到她家喝茶,起初还在犹豫要不要给她讲那些谣言,随着对话的深入,她似乎更愿意让他知道她的遭遇,博得他的同情以及对斯特里克的谴责,在她看来他指定是像别人所说的,他私奔了和一个女人去巴黎逍遥快活去了,只给她留下几百法郎,还有两个孩子,她在恐慌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度过,他养了他们17年现在一声不响的就走了,该怎么办呢?她的姐夫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在巴黎和那个女人花天酒地却不管不顾家里的糟糠之妻,他很愤怒,以至于想要杀死他,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给予这个妇人极大的同情,而斯特里克之妻(以下简称斯妻),像所有这个年纪的女人那样即使他在怎么样,她还是抱有一丝希望,希望他能够回头。她希望有个人能够帮她找到他,告诉他,劝他回来,她等他,她们都在家里等他,只要他回来,一切都照旧,谁都不会责怪他,他还是个优秀的丈夫,孩子的好爸爸,对他的一时冲动都会原谅,男人们都这样,她的姐姐也这么说,对新的东西感兴趣,而最终会对这个新女人厌倦,会再次回到妻子孩子身边,女人是这么懂男人这种动物。
可是是真的懂吗?假如不看后文,光听作者的所见所闻,和其他人的讲述,或许真实确实如此,这样的事已经不是鲜有的事了。那么究竟如何呢?
“我拿不准,她希望丈夫回来,是由于自己爱他,还是怕别人的飞短流长。我怀疑在她破碎的心中,爱情遭遇藐视的痛苦掺杂着虚荣受到损害的折磨.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做作,高贵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里有多少善良。”
初到巴黎,带着斯妇殷切的期望,找到斯,让人意外的是,他的处境并不是她们设想的那样舒适惬意,潇洒快活,也压根就没有什么女人,他处在困顿贫乏之中,那,到底为什么呢?
作者也一头雾水,随着他俩的对话,一点点地揭开谜底,引人入胜的将读者紧紧吸引住。“上次见到他时,他修饰的整整齐齐,可是显得很不自在,现在邋邋遢遢,神态却极其自在。”
他已准备好将自己还有众人的愤怒诘责还有最后将她妻子的劝说一并带给她,不知斯听了之后有何感想呢?会不会像常人一样感到愧疚为他们担心呢?
他讲述了亲人们是多么的痛苦无助,妻孥饱受旁人非议,一切世俗道德猛烈的叩击着他心脏,由于他的离开。
而令作者感到惊讶的是,他很淡然的承认他的做法给他们造成的伤害,但丝毫没有愧疚的意思。
“本来我准备说服、打劫,以及劝告、忠告和告诫,需要的话甚至责骂、发怒和讥讽。然而在罪人对罪行坦然承人时,规劝者还能做什么呢?”
“这实在不近人情”
“我看也是”
“你似乎毫不羞愧”
“一点也不”
“女人的头脑也太简单了!爱情。总是爱情。他们以为男人地离开就是因为想要别的女人。你是不是以为我也应当是这么个傻瓜,要做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的事?”
“那么,以上帝的名义发问,你为什么离开她?”
“我想要画画”
似乎令作者也认为是不可信的,以为斯在糊弄他,提出了各种相关的疑问,他也一一作以回答,似乎是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他画画。
“你不在乎人们把你视为彻头彻尾的恶棍吗?你不在乎妻子儿女沦为乞丐吗?”
“完全不在乎。”
天呐,按常人的想法,这个人这是已经走火入魔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会存在的,只是我不曾亲眼见到而已。
“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混蛋。”
“现在你已经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咱们去吃晚饭吧。”
他们愉快地吃饭喝酒时,对于美女的投怀送抱,斯表示强烈的厌恶,并拒绝,当我对他表示不解与惋惜时。
“我在伦敦能得到所有想要的女人。我来到此地不是为了这个。”
在作者回去的路上,对他再次解读,这时已不再是最初的愤怒,他在思考。“我怀疑在他的心灵中,是否存在着某种根深蒂固的创作本能,这种天性为他的生活环境所掩盖,却一直在恣意增长,犹如肿瘤可以在活体组织中长大一样,知道终于占据他的全部身心,迫使他无法自持地付诸实行。”
但是他的画作实在是不能让人苟同,同行们对他的画作地蔑视,一文不值,但他并不气馁,无视同行的见解。
2018.2.14
“在跟他打交道时,正是这一点是我惶惑不安。当人们说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时,多半是在自欺欺人。他们通常所指的,也就是在确信没人会知道他们的奇想时自行其是,最甚也就是在由于周围亲近的人支持,才敢违背大多数人的意见行事。”
“然而,渴望认可大概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一个违反常规的女人,一旦暴露于恼怒的规矩发射的飞石箭矢之下,会比任何人都快的跑到尊严体面那里寻求庇护。而对于声称毫不在乎任何众人看法的人们。我绝不相信。这是无知之人的虚张声势。他们所指的不过是,他们深信没人会发现自己的轻微过错,也就不怕别人对小过错加以责备了。”
这段话猛烈地叩击着我的内心,我也在内心深处反省自己,自己是否也是这样一个无知之人地虚张声势,情感牢狱,生活在群体中,怎么可能逃脱的了大多数人遵守的道德准绳和规矩、生活理念,是那么地难,就是父母那一关你也是过得很艰难,或许这样一只无形的大手把离经叛道的人一个个抓回来,才使这个社会稳定,按照正规走下去,有效率的更快的运转下去,产生更多的产品,我开始怀疑,这貌似越来越现代越来越富裕的社会是真的好吗?
二、在巴黎地斯特里克兰(与唯一一个认为他的画作是伟大作品地他的伯乐之间地纠葛。)
“任何离群的念头,尚未形成就会被它打消。它迫使人们把社会利益置身与自身利益之上。”
斯特里克兰将要挑战这一切,作者的任务失败了他要回去怎么交代呢?
和想象地一样,面对希望的破灭,猜测又一度油然而生,到最后不得不相信的时候,斯妇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异常地坚定不再乞求他的回来,也不想要原谅他,她开始了她的新生活利用她的聪明和众人同情的帮助,她能够养活自己和孩子,也正如斯所说,没有他一切还是可以生活的很好的。
斯特里克兰与画家迪尔克的相遇是悲剧呢?还是命中注定?
“其最为悲哀之处在于荒诞不经。这些事越是可怜凄惨你就越是想笑。”
悲剧性性格的人,这样的人在现实社会中也存在,老好人,就像《芳华》里的刘峰。然而他却具有发现艺术珍品,发现天才的慧眼,即使自己不是个非常出色地画家,他对他奉为天才不忍伤害,主动去帮助他改善条件,斯却对他百般羞辱,最后,他不顾老婆反对,把病重的斯接到家里照料,最后老婆也爱上了斯,并要跟他走,他假如赶走斯,他势必会跟着他,那个生活环境,穷困潦倒没有经济来源,他是那么爱着她,犹如斯妇之前的选择,决定原谅她,他不忍她受苦,竟然选择搬走,给他俩创造条件,并给与经济支持。荒唐可笑啊,斯也是太可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