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欧丽娟教授讲读《红楼梦》,获益良多。她说我们要做一个好的读者,努力去练习尊敬每一个生命;他们那么努力那么认真甚至是那么辛酸的在走自己的人生之旅,没有彻底了解之前,请不要用自身价值观去厚诟他们。故而现在再看书,不免想尽力当一位合格的读者。不对书里的人抱有明显的偏见。
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除了主人公斯特克里兰,就是“我”及斯特洛夫。
“我”作为一个叙述主体,通读全篇,我们读者并不知道其姓谁名谁,也不知道其家庭、教育背景。仿佛是被作者有意模糊化以突出其他人物。只是因为“我”认识主人公及其夫人是通过伦敦文学界,故而我们读者可以知道,“我”是一个作家。一个年轻的,沾沾自喜的,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人性因而时而孤高、时而敏感、时而野蛮、时而深刻又害怕一成不变却又有丝赞同天伦美的孤僻作家。
所幸在经历斯特克里兰和斯特洛夫及他们的妻子等一系列事件后,凭借作家的敏感、深刻,“我”终于成长起来了。不再那么偏执的看待斯特克里兰。反而开始认同斯特克里兰的观点,他认为人生在世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只需要凝视自己的月亮;而“我”当时觉得我们应该注意脚下的六便士。——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
斯特洛夫,“我”用了一句话准确形容——他的生活,就像按照闹剧编写的悲剧。他因为高中时期母亲的支持而走上了画画之路;后来因为妻子的背叛和紧接而来的自杀而亡又走回了父亲之前所希望的当木匠的老路。在最困苦的时候,他也依旧“一点儿没变”。哪怕再滑稽,再被主人公嘲讽,却依然急他人之所需。痛苦矛盾留给自己,便利好处留给别人。
我认为本书有三个线索。
其一,就是斯特克里兰夫人对斯特克里兰抛家弃子离家出走前后的由爱入恨,与斯特洛夫夫人对斯特克里兰的先恨后爱,为对比。斯特克里兰夫妇在“我”认识他们之后,觉得他们的生活模式是一副天伦美。紧接着,“我”心里却又觉得,“我”看到井然有序的幸福,同时,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或许是一种现实与理想的冲突。
在听说丈夫是和一个女人离开伦敦前往巴黎后,斯特克里兰夫人对“我”说,我爱他,只要他回来,我可以既往不咎。这让“我”不得不第一次正视之前自己以为很简单的人性。那时,——“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我”开始怀疑斯特克里兰夫人所谓的爱,只是怕招人非议,也怀疑爱的痛楚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伤的痛苦。
在得知丈夫只是因为想画画而离开后,斯特克里兰夫人绝望却坚定的说,恨他。不会原谅他。这里,“我”见识到人性是多么复杂——“我”清楚地意识到: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也因此,让我们读者不得不也怀疑她对她丈夫先前的“爱”。后文中,已经成长起来的“我”这样给爱下定论——爱需要无私,或者至少将自私隐藏得了无痕迹。——再反衬斯特克里兰夫人的所谓爱。因而更让我们读者相信,她的爱其实只是爱自己。而非爱斯特克里兰。
而斯特洛夫夫人即布兰奇,她先害怕甚至憎恨斯特克里兰。或许是已经意识到他粗犷外表下让人不得不爱的灵魂;而自己已经嫁人了,嫁给了在她因怀孕而被富商之子抛弃之后仍然愿意娶她、善待她的斯特洛夫。然而当斯特克里兰因为生病而被好心的她的丈夫接到家里居住后,她再也忍不住对他的疯狂的、占有的爱。
她的恨在我们读者眼中、心中被模糊化了。我们只记得那个因为爱他而不惜和自己的“恩人”、深爱自己的丈夫决裂的女子。她抛弃原本安宁的家,而宁愿和他风餐露宿,哪怕他已经告诉她,自己迟早会厌倦她。当他终于离开了她,她也就再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哪怕丈夫还是在等待自己。她回不去了。或许,也并没有想过要回去。她的毅然决然,或许才更贴近爱的本质吧——爱是全神贯注,它需要一个人全力付出;爱给予的真实是虚幻,而且,明明知道是虚幻,不是别的,却依然爱得义无反顾;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又更贫乏。
其实,经历了这件事前后的“我”也因此而逐渐成长。——“我”朝着种种不同的方向摸索实验,逐渐积累了不少书本知识、人情世故。也就因此知道了——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
其二,就是斯特克里兰夫人在丈夫离家前后的“变”与斯特洛夫在妻子离开前后的“不变”,为对比。
“我”刚认识斯特克里兰夫人的时候,她风趣,风雅。她时常邀请各界名流来家里做客,并在聚会上游刃有余,能巧妙化解话题与话题之间衔接的尴尬。让人觉得亲近,温和。她觉得自己深爱着自己的家庭:丈夫,一双儿女。这就好似我们的古话“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怏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在接受丈夫不再回来的事实并吼出“不会原谅他”之后,她开始自食其力。凭借之前认识的文化名流学起了速记和打字。一方面,她靠这个维持其体面的生活;另一方面,却又觉得自己为了生活抛头露面是一件很掉价的事。故而总喜欢把曾经怎样挂在嘴边。活脱脱就像我们很多人嘴里的“想当年……”你看,作者多么精确就写活了我们身边的很多人啊——她很赚钱。但她觉得,自己开门谋生不那么体面,所以总提醒你,她出身高贵。与人谈话,她时不时就提她认识的一些人物,让你知道,她社会地位一点儿不低。“我”通过和她短暂的对话,由此看出——让人行动高尚的,有时是自满得以;而痛苦,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窄,充满仇恨。
而斯特洛夫,外貌上,一直没变——他还是“我”记得的那副可笑样子:又胖又矮,一双小短腿。——我在想,是不是作者有意要用他的外表丑来衬托他的灵魂美呢?
感情上,在布兰奇怀孕被抛弃之后,依然愿意爱她,娶她。他说,自己崇拜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我见过世界上所有漂亮的女人,但没有谁能像德克·斯特洛夫夫人这样美。如果读者从这句话就觉得是因为布兰奇的外貌从而引发了斯特洛夫对她的爱,就有失偏颇了。因为后来布兰奇喝下毒药而自杀时,她的喉咙、下巴被毁了,甚至嗓子也被烧坏了。那时,他依然爱她。由此可见,他一开始看到并爱上的,就是她的灵魂。我们的外貌会随着时间、际遇而改变,我们的灵魂却应该是不变的。这样的我们才配拥有不变的爱吧!
与人交往上,他哪怕被很多同行肆意嘲讽,依然愿意在自己并不富裕的情况下赞助他们。——他出手大方;那些手头紧的,一面嘲笑他的天真,那么轻易就相信他们编造的不幸故事,一面又厚颜无耻地向他借钱。而斯特洛夫呢?——毒蛇咬了他,可他没有吸取教训,刚不疼了,就又好心地把蛇踹在怀里。
甚至是对斯特克里兰,在他贫病交加之际,是斯特洛夫到处奔走找到了他;并且恳求自己的夫人,让他搬到自己家;在他大病痊愈后,提出和他共用一个画室;在发现斯特克里兰画出自己夫人的裸体画之后,惊于他的才华而不忍毁坏这幅画……哪怕在自己的夫人和他在一起后,宁愿自己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们,免得他们颠沛流离;在夫人最终因为斯特克里兰的离开而自杀身亡后,他终于决定回去荷兰老家,离开之前,甚至真心邀请斯特克里兰。
很多人不能理解,甚至说他傻吧?但是正因为还有这样的人,让我们看到生活最温暖的一面,让我们看到他的勇敢、真诚。让我们觉得,这个世界也不是不可救药。
其三,就是斯特克里兰在抛家弃子离家出走这种行为上的前后“变”,与灵魂上对艺术的疯狂执着的“不变”,为对比。
他的前半生,活成了别人心目中该有的样子: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女,有成的事业。
本书的转折点即是他的突然离家出走。他就这样简单甚至不失粗暴的推翻了前半生。而义无反顾的投入到艺术中。我们不知道他出走之前是否也像我们一样,在面临人生关键抉择的时候辗转反侧,犹豫不决,思前想后。但是他毅然出走,这股勇气,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这种时来运转的政治家或平步青云的军人的“伟大”源于他们的地位,而非本身的品质;形势一旦改变,这些人就微不足道了。而对于行动上改变了的斯特克里兰来说,——也许你不欣赏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很难抗拒这份天赐。他打动你,俘获你。
他活出了我们都想活成却很少有人能活成的样子。
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无论别人如何评价他。他就那么坦然的走在自己的路上。无视潦倒的生活,无视周围的嘲讽,只专注于自己的月亮。
这三股线索互相纠缠,互相丰富,在“变”与“不变”中突出了本书的主题:变的是六便士;不变的是月亮。
月亮始终高悬在我们的头顶;六便士却不知道会去到谁家。或许在我们为生活而不得不弯腰捡起六便士的间隙,我们也该看看头顶的月亮。在生活疲惫时,抽空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
亲爱的朋友,希望你早日找到自己心的栖息地。从而获得灵魂上长久的安宁。再不惧生活困境,再不怕人生苦痛;在月亮淡然纯洁的光辉中,朝着自己的目标,无坚不摧,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