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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女儿讲《了不起的盖茨比》

有天我在微博上突发奇想,写了这么一段话:

如果有个女儿,要开启她的阅读兴趣,那么应该指定她阅读三本书。第一本书《简·爱》,看完之后告诉她,这是所有大女主小说的鼻祖,区别在于意淫烈度的强弱;第二本书是《第一炉香》,看完之后告诉她,这本小说比生活更残酷也更真实,人世间那些光鲜靓丽的事情背后很可能本质就是如此,大多数人想做葛薇龙而不可得,因为没有交换价值;第三本书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只需要她读第一章。然后我会花半个晚上给她讲解,为什么黛西在那个晚上会熄灭蜡烛,当着所有人的面对着丈夫发火,落他的面子。那一章里有最曲折的人情世故,和最为深沉的世道人心。

于是,许多人留言说虽然不是我女儿,但是还是希望听我用自己的方式来讲《了不起的盖茨比》。有网友等得不耐烦了,甚至专门跑去微博问答付费提问。好吧,那就让我们开始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奇怪的书。大体上,它讲述了一个名叫盖茨比的男人费尽周章,想要和他早年间热恋却不得不分开的情人重温旧梦的故事。假设是你来写这个故事,你会怎么落笔,从哪里开始?

最常见的写法是顺叙,从盖茨比是谁开始讲,讲他的情人黛西,讲述他们第一次怎么遇见,如何坠入情网,然后因为什么而不得不分开。在许多年之后,盖茨比发家致富,却对黛西旧情难忘,于是在黛西家对岸买下豪宅,夜夜笙歌,希望以此引起黛西的注意。这一招果然成功,黛西再次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一想到他们重逢的场面,是不是还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嗯,这就是烂小说的写法。为了重拾旧爱,男人们做过种种疯狂的事情。疯狂的事情,人们要看的是这个。在旧情人家对面买房子,夜夜隔海远眺,这是许多人都能想到的疯狂,为此写一本小说根本不值得。更何况按照顺叙的方式,人们没有多少体力去看往事。

聪明一点的写法,是从重逢开始写起。这是最具戏剧性的场面,也最能击中人心---许多人内心深处,都隐秘地怀着一个梦想,渴望有一天能和昔日最爱的情侣重新聚首,而且天真地希望对方没有随时光流逝而有任何变化。旧日情人重逢是个好点,一般都有效,作者会尽量地拉长重逢的全过程,把之前每一秒都写得无比煎熬,这样在一开头就能抓住读者。然后,就可以倒叙过往,让读者更加代入故事之中,最后就是结尾的问题,重逢意味着故事已经达到了高点,之后只会是一路滑坡,所以作者要构思一个体面的结局。《长日将尽》就是那么做的,重逢之后依然是高度的克制和隐忍,于是,一段感情无疾而终,了无痕迹,观众看到心痛不已,感慨性格即是命运。

《了不起的盖茨比》很奇怪,它没有用上述任何一种写法。小说的开头甚至都没有主人公出现,而是让一个名叫尼克的年轻人登场,作为故事的旁观者记录下一切。尼克登场的时候,整个故事其实已经接近尾声,马上就是重逢和死亡,盖茨比精彩壮丽的一生到了这里,距离终结已然不远。感觉作者迫不及待想要干掉盖茨比,让悲剧结局以最为迅猛和激烈的方式出现在读者面前。

为什么会是这样?

因为《了不起的盖茨比》根本就不是个爱情故事,或者说,作者的野心远远超过一个爱情故事。他真正想要写的不是男女的重逢, 而是一个男子的毁灭。不单是他肉身的毁灭,更是他梦想的破灭。所以,小说第一章的本质是扣动扳机,子弹从这里飞出,很快就在几章后击杀了盖茨比。如此凶险的事情,却隐藏在作者花团锦簇的文章后面,让人一不留神就跳了过去,以为那不过是些莫名其妙的无聊描写。我们来展开看看:

前面说到,盖茨比为了赢回旧日情人,努力白手起家,终于成为巨富。他在黛西家对面的岛屿上买了豪宅,夜夜笙歌,把自己的宅子变成当地最著名的聚会地点,以此希望吸引黛西的注意,知道他已经回来了。这是盖茨比为了真爱而做的疯狂小事,他通过举办奢华聚会的方法,努力释放信息,希望黛西收到。

黛西收到了,第一章最重要的情节就是黛西如何收到这个信息,以及她的反应。书中写到尼克去表姐黛西家做客,在那里,他和黛西的闺蜜,高尔夫球手贝克小姐有一段对话:

“你住在西卵吧!”她用鄙夷的口气说,“我认识那边的一个人。”

“我一个人也不认……”

“你总该认识盖茨比吧。”

盖茨比?”黛西追问道,“哪个盖茨比?”

黛西和贵族丈夫住在东卵,有钱有地位且有品位的富人聚集区;盖茨比住在西卵,有钱的暴发户挤不进东卵,就会在这里定居。贝克小姐的两句话传递出了两个信息:1、盖茨比来了,住在对岸的西卵;2、盖茨比有钱。黛西立即有了回应,第一个“盖茨比”是发自内心的惊呼:他来了?!第二个“盖茨比”是轻巧灵敏的掩饰----闺蜜贝克小姐知道她在年轻时和盖茨比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黛西瞬间从失态中清醒过来,开始装傻:哪个盖茨比?

还有哪一个盖茨比?盖茨比这个名字都是盖茨比自己创造的,God""s boy,上帝的男孩,盖茨比是这个说法的缩写。问这个问题,就像是问“哪个八两金”一样。有且只有一个盖茨比,黛西收到了这个讯息。

注意,作者一直是用尼克的眼睛在观察和记录,所以,他没有办法在接下来的段落里直接跳到黛西的内心活动,把黛西的真实想法给写出来。作者是怎么处理的呢?他写了一系列貌似无关的会聚场景: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说他是我的邻居,佣人就宣布开饭了。汤姆-布坎农不由分说就把一只紧张的胳臂插在我的胳臂下面,把我从屋子里推出去,仿佛他是在把一个棋子推到棋盘上另一格去似的。

两位女郎袅袅婷婷地、懒洋洋地,手轻轻搭在腰上,在我们前面往外走上玫瑰色的陽台。陽台迎着落日,餐桌上有四支蜡烛在减弱了的风中闪烁不定。

“点蜡烛干什么?”黛西皱着眉头表示不悦。她用手指把它们掐灭了。

这顿晚宴由黛西的丈夫布坎农安排,在落日时分,餐桌上点着四支蜡烛,他想营造一个浪漫的晚宴气氛。这时候,黛西做出了第一个动作:否定了丈夫的努力,然后掐灭蜡烛,毁掉了丈夫创造的浪漫氛围。听到盖茨比的消息之后,黛西的第一个动作,是熄灭蜡烛。

为什么要怎么生硬和近乎粗暴的态度?很明显,黛西并不是针对丈夫,而是希望表弟尼克和闺蜜贝克小姐从她的举动里读懂她的态度---她对婚姻生活和丈夫不满意。是不是我过度解读了?我们接着往后看,黛西生怕表弟和贝克小姐没有收到,接连做了多次尝试:

“点蜡烛干什么?”黛西皱着眉头表示不悦。她用手指把它们掐灭了。“再过两个星期就是一年中最长的一天了。”她满面春风地看着我们大家。“你们是否老在等一年中最长的一天,到头来偏偏还是会错过?我老在等一年中最长的一天,到头来偏偏还是错过了。”

“我们应当计划干点什么。”贝克小姐打着阿欠说道,仿佛上床睡觉似的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

“好吧,”黛西说,“咱们计划什么呢?”她把脸转向我,无可奈何地问道,“人们究竟计划些什么?”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便两眼带着畏惧的表情盯着她的小手指。

“瞧!”她抱怨道,“我把它碰伤了。”

我们大家都瞧了——指关节有点青紫。

“是你搞的,汤姆,”她责怪他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确实是你搞的。这是我的报应,嫁给这么个粗野的男人,一个又粗又大又笨拙的汉子……”

“我恨笨拙这个词,”汤姆气呼呼地抗议道,“即使开玩笑也不行。”

“笨拙。”黛西犟嘴说。

看到了吗?熄灭蜡烛之后,黛西很快又做了两件事,一次比一次激烈。她先是责怪丈夫把自己的手指碰伤了,随即更是当着表弟和闺蜜的面,毫不客气地指责和贬损了丈夫,认为他是个粗野、笨拙的汉子。黛西凭借一己之力,前后三次发起攻击,成功地毁掉了本应该是一场浪漫的晚宴,让来宾确印象深刻又确凿无疑地感受到了她对丈夫的不满。谁不粗野?谁不笨拙?盖茨比,盖茨比优雅,盖茨比浪漫,盖茨比深情。

黛西听到盖茨比出现之后的几十秒内,就已经想明白了状况,而且非常冷静缜密地想好了自己的行动步骤:她从贝克小姐都知道盖茨比是西卵的名人这一点,推断出盖茨比想要透过某种方式让自己知道他来了。然而,因为她自恃身份,断然不可能纡尊折贵去主动联络对方,甚至邀请对方上门。于是她立即制造和丈夫之间的冲突,营造出自己婚姻生活不美满,丈夫粗鲁笨拙的形象,希望表弟尼克和闺蜜贝克作为信使,把自己的境遇转达给盖茨比。那么,盖茨比如果真的依然深爱自己,肯定会采取相应的行动,主动过来找寻自己。

扳机扣下,击铁击发。盖茨比悲剧的命运,就是从这一晚开始,始于黛西收到了他的讯息,而且做出了回应。从此,一切都开始朝着不可挽回滑去。

为什么说是悲剧?作者在第一章里非常精准地刻画了黛西的性格特征。还是刚才那段话,也许你读起来会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对话内容中有许多无聊和奇怪的部分。看小说的时候,也许你会一扫而过,觉得是作者在充字数,或者热衷于细节描写。那么,我们再来看一遍:

“点蜡烛干什么?”黛西皱着眉头表示不悦。她用手指把它们掐灭了。“再过两个星期就是一年中最长的一天了。”她满面春风地看着我们大家。“你们是否老在等一年中最长的一天,到头来偏偏还是会错过?我老在等一年中最长的一天,到头来偏偏还是错过了。”

(关于夏至的对话看起来莫名其妙,原因在于是黛西在发起问题,然后根本不管别人的反应,自问自答把话题引向自己)

“我们应当计划干点什么。”贝克小姐打着阿欠说道,仿佛上床睡觉似的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

“好吧,”黛西说,“咱们计划什么呢?”她把脸转向我,无可奈何地问道,“人们究竟计划些什么?”

(再次提问,“咱们计划什么呢”。她依然在操控着话题的走向,操控着客人思考的方向)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便两眼带着畏惧的表情盯着她的小手指。

(根本不等别人的回答,自顾自地又演起了下一段)

“瞧!”她抱怨道,“我把它碰伤了。”

(把自己置于所有人关注的焦点,大惊小怪地宣称受伤)

明白了吗?黛西是个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习惯了所有的灯光都打在自己身上。她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别人什么感受,在任何时候她自己必须都是中心,是话题的发起者,是问题的提出者,也是所有人目光的焦点。作者用了这样一段看似无聊的对话,刻画出了黛西的浅薄、虚荣、无聊、自私。盖茨比倾尽一生的力量,想要回到这样一个女人身边,这怎么不会是个悲剧呢?

所有这些暗流汹涌,作者只是用了几百字的一段对话,就已经完美地表达了出来。随后事情的进展,也妥帖地埋下了伏笔,子弹飞出枪膛,只待最后命中目标。那么,之前说过的“疯狂小事”是什么呢?

盖茨比在旧情人家对面买豪宅开晚宴不是真正的疯狂。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发现对方早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女孩,对于黛西的情感完全建筑在幻想之上,但是盖茨比选择了相信幻想,这才是真的有点疯了。最后,知道自己选择了幻想,不可能从黛西那里得到任何回报,但是他还是愿意为黛西去顶罪,为了黛西去死,这才是真正彻头彻尾的疯狂。作为爱情故事的那一部分,《了不起的盖茨比》达到了极致,远胜于无数爱情小说。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真正的伟大之处,并不全然在于那些人情世故和世道人心。而是在于读完小说之后,我们会相信盖茨比必须去死。盖茨比的个人哲学是相信个人努力,相信财富的力量,认为美国梦是真实存在的。一个人无论出身如何,背景如何,只要愿意努力和冒险,就能够获得个人成功,最终可以平等地站在自己心爱的姑娘面前。

但是,在故事里他最终知道,这不过是个幻象。无论他如何努力,也无论他如何富有,他都无法打破社会里潜在的障壁。他和黛西,和黛西的丈夫布坎农永远不是是一类人,他永远都进不去他们那个圈子,也永远无法从他们那里得到尊重和平等。而他已经没有什么还能做的了,做什么他都不可能再进一步,盖茨比可以改变自己的现状,但是他无法改变自己的出身。对于他来说,最终的死亡是一种解脱。解法再好都没有意义,他本身就不符合题设---他不是获得许可的答题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诚实地道出了某种人类社会里的真实,也道出了某些人性中真实,值得我们逐字逐句认真阅读。

晚安!

参考文献:

《第一炉香》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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