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是现在老人摔倒了究竟该不该扶的问题首例案件,彭宇案5年后真相才水落石出,主要是因为当时的法官和二审和解协议的问题。真相竟是彭宇当年真的撞了老太太,这是双方都承认的事实,只是后来和解协议上写两人不得再对媒体透露相关案情,才引发舆论误会。
一、彭宇案事件真相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跑向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与26岁的小伙子彭宇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随即将摔倒在地的徐寿兰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之后,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彭宇,徐寿兰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无辜。5年后他本人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
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彭宇案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当天,老太徐寿兰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外界舆论也表示,彭宇好心扶人反倒被诬告,好人没好报等一些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