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电视剧里偶尔会听到要将某个人剥皮抽筋,以为是个骂人的话,但事实上剥皮这个酷刑在历史上是真的存在的,还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这是一种不亚于凌迟的残酷极刑,从一个活人身上将他的皮肤给生生剥下,想着都脊骨一凉。
剥皮:将活人的皮肤剥下
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中说:“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剥皮酷刑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钦定的,可谓“王牌”酷刑,是终明一朝公认的最残忍酷刑,所以自始至终一直都在使用。
剥皮,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古代剥皮行刑的方式
【快刀慢剥】
剥皮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
1:2
3:›
››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