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潜规则1 旅游住店没保障
参团去台湾旅游入住的准四花酒店却只能到走廊打开水,所谓的准星级酒店却在菜市场的楼上,游客无奈只得提前返回。
消协提醒:外出旅游一定要选正规的旅行社,出行前对行程和相关事宜用书面形式进行详细约定。
消费潜规则2 高速收费也“高速”
部分高速公路因维修保养等原因只能低速通行,却仍按照高速公路标准收费。
消协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可立刻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消费潜规则3手机“吃费”难察觉
SP(网络和手机内容提供商)设置圈套绕开二次确认,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通相关收费服务项目。
消协提醒:鞍山市工商局消费者保护分局正在严查此事,消费者一旦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投诉。
消费潜规则4 网络和电视购物风险大
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由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消费者必须先签收后才能开包验货。如果货物存在损坏、短少等情况,消费者的维权难度便会增大。以“免费试用,不满意可退款”等承诺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退款难。
消协提醒:网络和电视购物存在风险,由于是异地购物,维权有难度,消费者一定要选信誉好的销售商。
消费潜规则5 餐具收费、拒开发票均违法
餐饮行业对提供的一次性餐具和消毒餐具收费;以发票刚好用完等各种借口拒开发票,消费者如坚持要发票则被要求补税,或经营者取消打折、赠送消费券、小礼物等优惠;出租车不按计价表收费,在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以及客运站附近这种情况更为严重。
消协提醒:这种对一元餐具的收费和拒开发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乘坐出租车遇到不按
计价表收费的行为可以向执法部门投诉。
消费潜规则6 停车场只收费不保管
取车时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停车场以停车须知中有“如有车辆损坏、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消协提醒:在停车场车内物品被盗,停车场应该负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潜规则7 汽车4S店“绑架”车主
一些新上市的紧俏车型,少则加价数千元,多则加价数万元才能提到车,这早已成了车市的潜规则。此外,一些汽车4S店销售的汽车零配件价格及收取的服务费,远高于市场同类商品和服务价格。
消协提醒:对于4S店车主不要过于迷信,一旦遇到不合理收费要据理力争。
消费潜规则8 不交装修保证金,就不给房钥匙
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行为属乱收费。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开发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房,不应在合同之外附加任何条件。“概念炒作”是房地产业最常见的一种“潜规则”,比如“市区最后一席”、“上风上水之所”、“城市绿肺”等用语,利用“房托”炒作,造“人人争相抢购”假象。
消协提醒:对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力拒绝。
消费潜规则9 欠费就被公用服务企业停止服务
水、电、煤气、通信、物业、供暖等公用服务企业收取消费者预付款不计利息,但欠费就停止服务或收取滞纳金的做法,已经在公用服务企业成为行业潜规则。
消费潜规则10 客运行业收取高额退票费
消费者购买火车票后因有事不能成行,退票时就要被收取百分之二十的退票费;消费者购买打折机票则不能签转、更改、退票、升舱。《规范旅客运输退票费意见》规定:旅客提前要求退票,而客运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退票,原则上不应收取退票费。客运企业对退票空出的座位在发车前能够销售出去的,也仍然收取高额退票费。这种做法剥夺了消费者作为合同一方的平等权利。打折机票不退票、不改签的规定也是一个“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