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面对婚姻的选择权利是每一个正常公民都应该合法具有的,在正常情况下,恋爱自由结婚自由都是不可以被他人进行侵犯的。并且本身婚姻就是建立在互相拥有爱情的基础之上的,否则即使结婚以后,如果双方没有感情,那也没有办法过下去。所以以目的赠与买卖的婚姻根本就没感情可言。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目的赠与买卖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目的赠与买卖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买卖婚姻是被我国宪法、婚姻法等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买卖的婚姻不但不会被法律保护,甚至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构成犯罪的以拐卖妇女罪予以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说在生活当中的目的赠与是为了能够买到新娘的话,那么不仅是道德上不允许的,最主要是这样的婚姻关系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买卖婚姻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婚姻是大事,不是有钱就可以胡作非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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