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这么个疑问,既然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禁止结婚,那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婚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要分开来讨论,如果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不能结婚的,另一种是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是拟制血亲也是法律上认定不能结婚的情形。
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患有医院上认定不能结婚的疾病:一想要结婚的双方或者一方患有性病,尚未治愈的。一般来讲性病的起因是不洁的性生活造成的病原微生物感染,两性关系是其传播的主要途径,一旦想要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患病,另一方就会被感染或者引起交叉感染,如果子女后代在这种环境下孕育出来,很可能先天携带病原体,对人类的繁衍和全民身体素质考虑,患有这种病的人未治愈前禁止结婚,治愈后经检查不会复发者,是可以结婚的。二重症精神病者,一般是指精神分裂症患者、狂躁症抑郁症患者以及其他重症精神病者。这些精神病患者不能结婚不只其犯病期间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无法承担家庭责任,还有一方面就是重症精神病患者具有遗传性,如果重症精神病患者结婚,其子女很可能就是先天性精神病患者,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压力,危害社会,为了子女后代的健康和我国优生优育的提倡,这些重症精神病患者不允许结婚或者生孩子。三严重智力低下者,这类患者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如何养活子女承担家庭责任,部分患者是携带这种基因,可能造成子女尚未出生,就是傻子,危害子女,危害社会。
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是拟制血亲关系,它是法律上的关系,虽然不是直接血缘关系,法律赋予其等同于自然血亲,比如说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这是不允许的,有悖伦理道德,颠覆几千年的认知。另外婚姻法对拟制旁系血亲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比如直系姻亲和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可能法律上是不限制的,但是从道德伦理上看,也是不应结婚的。
综上可知,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不一定能结婚,如果是患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或者是拟制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虽然拟制旁系血亲法律上没有限制,从伦理道德上讲,也是属于不允许结婚的。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那么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是能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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