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委托办理结婚登记吗
结婚登记,不能请人代理,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
代理,是一种民事活动,是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由被代理人对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负责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只适用限于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以下四种活动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一)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如特定演员的演出合同;
(二)当事人约定不得代理的行为;
(三)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其亲自表示,如遗嘱结婚登记;
(四)违法行为。
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
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
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登记,还可以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的发生。
二、异地结婚登记怎么办理
(一)程序
1、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生活中有不少事情,其实都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但此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往往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会签订相应的委托协议,否则的话可能会导致受托人代为办理的事情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是申请结婚的话,此时涉及到当事人人身关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就是不允许委托办理结婚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