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当中既然规定的有无效婚姻,那么证明在特定情况下结婚的话,确实是不合适的情况。面对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解决方法,也是可以通过协议以后离婚,或者是向法院递交婚姻无效申请书,请求法院对婚姻关系进行解除。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申请婚姻无效起诉书怎么写?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规定:
(二)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2、以未到法定婚姻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三)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申请婚姻无效的起诉书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包括自己申请的事项,事实与理由等。面对无效婚姻,如果法院在审核以后,确实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范围,一般都会对夫妻关系进行解除。并且无效婚姻在诉讼过程当中即使原告撤诉,法院也会依然坚持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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