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婚姻制度遵循婚姻自主原则。婚姻当事人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很多地区仍然存在着包办、买卖婚姻。无论在道德还是法律上,买卖婚姻都是不允许的,是不合法的。那到底买卖婚姻是什么呢?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在内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婚姻的行为。换亲、转亲、童养媳等也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买办婚姻,严重违背了婚姻当事人的志愿,违反了婚姻自主的原则。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买卖婚姻是法律禁止的婚姻,是违法无效婚姻。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二)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三)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四)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行为,首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人们增强法制意识,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同时,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视其情节和后果,予以相应的制裁。
1、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用人民币来衡量婚姻,也叫买卖婚姻。
买卖婚姻在过去是很常见的,有些家庭比较穷苦,因此只有将自己的女儿出卖给他人,从而换取一些财物,其实买卖婚姻本质上就是人口买卖,基本都不会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关于买卖婚姻是什么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