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组建家庭,本是一件幸福的事,在一定程度上,这也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而且是两个家庭之间的结合。但是,由于某些人缺乏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结婚时没有满足法律的要求或者没有按照合法流程进行结婚程序。这就会导致婚姻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受到法律保护。那么无效婚姻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进行了解。
无效婚姻有哪些:
一、重婚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之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婚的这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有重婚情形的婚姻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以及遗传学理论,凡是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均属无效婚姻。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应当包括拟制直系血亲,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虽然拟制血亲没有血缘关系,但由于伦理观念和风俗习惯,以及从保护养子女、继子女的原则出发,具有拟制血亲的男女双方禁止结婚。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当事人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和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认定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法规定这是禁止结婚的,如果当事人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则该婚姻为无效婚姻。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该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的,其婚姻则属于无效婚姻。法定结婚年龄在少数民族地区会有不同,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结合本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这些对于无效婚姻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利益。在某些贫困山区,还存在着包办婚姻等等落后的侵犯女方权益的事情。无效婚姻不算婚姻,也不受法律的保护,相信每个人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步入婚姻的殿堂,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以上就是关于无效婚姻有哪些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向律师寻求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