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一个美好的词,然而有些时候,由于有些客观原因两人不能结为夫妻,有时甚至因为违反法律规定结婚而酿成悲剧。那么在法律上究竟有哪些情况是禁止结婚的呢?现在,律图将为您梳理禁止结婚的情况,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一、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 (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我国1980年《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修订婚姻法时,卫生部门的同志提出,解放初期,我国患麻风病的较多,现在我国已经基本消灭。麻风病不遗传、传染性小、发病率低,即使将病毒注入健康的人体内,也不一定发病,90%的人对麻风病有天然抵抗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治愈麻风病已不存在问题。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大会明确提出建立无麻风病的世界,标准是一万人不超过一人患麻风病,并取消了对麻风病隔离治疗的措施,像对其他传染病一样对待。
我国提出的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标准大大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因此,应当取消麻风病未治愈不宜结婚的规定。立法采纳了这一意见。
婚姻不是儿戏,违反禁止结婚条件要求的婚姻,对彼此来讲都是伤害甚至还有可能酿成悲剧。以上是律图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梳理。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也在为是否可以结婚而困扰,或者对结婚的各种条件仍然存在疑惑,请随时联系律图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带来最全面的解答,为您维护权益。
延伸阅读:
登记结婚要符合什么要求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领结婚证需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