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妻子出轨要坐牢吗?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规定给予军人婚姻以特别的保护。
第三者的行为还不能构成破坏军婚罪,只是一般的通奸行为。通奸虽不构成犯罪,但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当属于政纪、党史处理的范畴。如果第三者执迷不悟,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和有夫之妇继续纠缠不清,甚至劝她离婚,造成军人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应另论别处。
二,适用保护军婚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现役军人的范围。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具有军藉的干部与战士。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与战士。在军队工作未取得军籍的职工和其他人员及退役、复员和转业人员均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围。
2.“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的含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指非军人配偶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况而言。如果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现役军人向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离婚,不适用本条规定。
3.对“须得军人同意”的理解。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军人配偶进行一定的说服教育,积极改善夫妻关系,判决不准离婚。
4.军人有重大过错的不适用这一规定。需要强调的是,该规定是有前提的,不能将其理解为只要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法院无论如何就不能判决离婚。在军人有重大过错时,该规定不适用。根据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3条的规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是指: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此规定有助于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使这一规定更具灵活性与科学性。
现在很多的年轻人,因为军人的高薪或者是职业的光环,因此选择作为一个军嫂。但是,一旦产生军婚后,对于女性来说承担了一份责任,需要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婚内的出轨或者是想要离婚都需要得到军人的同意,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自己有牢狱之灾。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