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多久告重婚罪失效立案
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当事人应该参照以下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内七条 容【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重婚罪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三、重婚罪怎样才能让公安机关立案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所以重婚罪需要当事人直接到公安局去报案或去法院起诉,公安局立案程序: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出轨或者是同居并不能代表是犯了重婚罪,这是一种道德上的问题,即便双方生下孩子也并不一定是犯了重婚罪。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犯重婚罪的一方进行损失赔偿,或者是财产分割的时候少分割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