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协议离婚相比,其实起诉离婚有点兜底的味道了。很多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但其实我国对起诉离婚也有情形要求的,换言之也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起诉离婚。那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比较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 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虽然说婚姻自由,但这样的自由也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并非是大家认为的绝对自由。因此要是不符合起诉离婚的使用情况,也就不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离婚。而关于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的问题,小编也在上文中进行了总结,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