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外地领的结婚证在本地能离婚吗?
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证。
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第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第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第四、离婚协议书;
第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比如当初在结婚的时候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领结婚证,离婚的时候也能够到女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离婚证的,除了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办,其他地方的民政局都是不会受理非本地户籍人士的离婚登记的。但是在本地办理离婚登记之前要确保离婚协议书都已经提前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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