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在哺乳期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同居或其他不正当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认为关系破裂,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方可受理。
因此,如果女方不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没有必要接受男方,则女方在哺乳期间不能主动提出离婚。这个人会去法院,而法院不会接受这个人的起诉。当然,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法律并没有禁止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