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有效期是永久有效的,对于夫妻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应当由双方严格遵照执行,并且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内容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处理。
永久有效,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3、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二、其它情况
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对于反悔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以下规定: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相关的情况进行认定,特别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认定、离婚债务的处理等情况,在约定或者判决后达成一致意见,并写入离婚协议遵照执行,所以相关法律效力是永久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离婚财产清单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国债、家具电器、贵重物品、车辆、公司股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等,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认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