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如何离婚?
1、协议离婚
在结婚证丢失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协议离婚。第一种途径是携带身份证到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由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第二种途径是无需补办结婚证,直接选择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便可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
如果是起诉的一方丢失或者损坏了结婚证,起诉的一方可先到原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者委托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由民政局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起诉离婚的一方便可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
二、结婚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损坏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特此证明);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结婚登记照片三张;
三、结婚证补办需要具备的条件
1、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登记处无权补办;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现状;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该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例如,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