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起诉离婚涉及的主要是财产、子女及能否判决离婚的问题,需要的证据也是围绕如何分配财产、取得子女抚养权和感情确已破裂相关材料。
一. 在财产方面基本证据: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二)、对方是否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三)、对方是否有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四)、对方是否在婚姻期间有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的证据。
(二)、想要抚养权的另一方精神状况是否适合和子女共同生活的证据。
(三)、想要抚养权的另一方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虐待、遗弃等损害子女人身权益的证据。
三、在想要判决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方面的基本证据:
(一)、对方是否存在《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的证据。
(二)、双方是否存在婚姻无效的证据。
(三)、一方拒绝生育的相关证据。
(四)、双方多年生活不和谐等相关证据。
(五)、一方精神状况不能维持夫妻生活的证据。
四.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基本证据:
(一)、对方是否存在重婚、和他人同居的证据。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总之,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是和你的诉讼请求有关。在收集证据时注意收集手段和过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否则该证据会无效影响诉讼效果。